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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反映恒大御景湾物业管理混乱的相关问题
留言时间:2021-07-13 11:42:08 来源:12345网络渠道 浏览次数:1524
受理单位: 裕安区政府 处理状态: [已办结]
尊敬的潘市长:您好! 我是一名退役军人和军嫂,也是裕安区恒大御景湾三期的业主。本人于7月4日下午6点左右骑电瓶车带着四岁的宝宝回家,在即将到小区单元楼下时,被小区内部通行的私家轿车撞伤,以致于宝宝眼皮上鏠三针、晕睡呕吐一天一夜,本人头部鏠三针、右脚韧带拉伤打的石膏。现自己有以下几个疑问,1、小区物业管理一直的通知都是所有车辆一律进入地下车库,人车分流不允许车辆进入路面,小区路面仅允许消防、应急或特殊车辆进入与停放(物业前期出的通知),7月4日下午6点为何有私家车进入?2、自己于7月6日上午9点39分特意打电话咨询了物业(电话已留存录音),物业给的答复是小区内部是不允许车辆进入,只允许电瓶车和行人通行,但是到下午的时候,自己让爱人去物业拿相关的规定的时候,物业管理人员突然改口说,小区内部允许车辆通行,为何前后说法不一?3、我作为业主也是一直这样遵守的,但是撞我们的私家车辆是来看看房子,并不属于特殊车辆,当时物业是以什么理由让其进入的,以后业主的车辆是否可以随意进出?4、自己多次让物业给予一个合理的解释,物业完全无视业主的生命安全,坚持认为和自己的事故无关,人命关天,这种无视业主生命的冷血物业,为何没有主管部门监管?5、自己每年都按时缴纳高额的物业费,也是希望物业给业主创造一个安全舒适的居住环境,物业在出现事故后却百般推辞,为何不像索要物业费是那般积极主动?现投诉恒大御景湾物业管理混乱导致业主生命安全受到威胁,恳求潘市长督促主管部门予以调查,十分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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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单位:裕安区政府 发表于:2021-07-19 21:40:11
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经平桥乡政府及区房管中心安排工作人员调查了解,1、物业接到您反映在小区发生事故,并了解到业主受伤后,安排工作人员第一时间联系了您,表示想上门进行慰问,因您暂未返回小区,暂未进行。调查阶段物业积极配合执法部门调取了事故现场监控。经了解,交警部门已对事故责任进行判定。2、对于您反映的车辆进入问题,目前恒大御景湾提倡业主将机动车辆停入地下机动车车库,对于有紧急情况、送货、送人、搬家等特殊情况进行登记放行,经调查对方车辆事发当日正在进行搬家,在登记之后进入了小区,现该事故已交由交警部门处理,结果以交警部门处理结果为准。3、现已要求物业公司加强管理,并就此事积极与您沟通解释。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如有不清楚的地方,请与裕安区房管中心、平桥乡政府联系,电话:区房管中心0564-3925665、平桥乡政府0564-3309095。 沟通联系情况:区政府办工作人员于7月19日18时与您取得联系,告知办理情况,您表示已知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