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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咨询医保缴费的问题
留言时间:2022-08-07 13:35:39
来源:12345网络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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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理单位: | 裕安区政府 | 处理状态: | [已办结] |
离职半年,社保停缴,如何自费缴纳医保,缴纳后多久可以使用住院报销?
裕安区政府
回复单位:裕安区政府
发表于:2022-08-09 17:07:47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关于做好2021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已连续2年(含2年)以上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不含补缴)因就业等个人状态变化中断缴费且中断缴费不超过3个月的参保人员,在居民医保集中参保缴费期结束后可补办居民医保参保手续,自参保缴费次日起享受待遇。经查,由于您中断缴费已超过3个月,所以无法补办参保手续。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与支持!如有疑问,请联系裕安区医保局,联系电话:0564-3267219。
沟通情况:8月8日下午,裕安区医保局工作人员电话联系市民,告知相关政策,其表示满意。
政府部门
皖公网安备 3415020200012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