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裕安区科学技术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19 11:38 信息来源:裕安区科技局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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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六安市裕安区科学技术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结合有关政府信息公开文件精神等要求,编制2023年度六安市裕安区科学技术局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中使用的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六安市裕安区科学技术局联系(地址:六安市齐云西路裕安区环保大厦9楼910室;邮编:237000;联系电话:0564-3308053)。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2023年我局主动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积极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围绕工作动态、领导分工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和社会需要广泛知晓的内容,做到应公开尽公开。全年主动发布各类政府信息248条,公开本级政策解读2条,《裕安区2022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入库情况》、召开新闻发布会,帮助企业了解我们的政策。其他解读4条,《关于六安市裕安区科学技术局关于开展2023年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服务工作的通知的解读》、《裕安区科技创新指数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的解读等积极引导企业享受科技政策,服务好企业。

(二)依申请公开。

我局深入研究并妥善处理新情况、新问题,加强依申请公开工作,认真贯彻落实颁布的《条例》,优化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截止2023年12月31日,我单位没有收到相关依申请公开信息。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建立了局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具体工作专人干的工作机制,安排专人负责政务信息工作。二是完善工作机制,围绕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要求、流程等,建立健全信息公开三审制度,对拟公开的信息均应进行层层把关,确保内容准确、表述规范,可公开。三是按照专职与兼职相结合的办法充实编辑队伍,局办公室配专人,负责编辑发布,各股室确定人员,负责业务信息收集整理报送,重点报道全区有特色的、有成效的科技、防震减灾工作。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按照区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定期进行网站平台的维护、更新,根据监测报告的问题进行整改,丰富相关栏目内容,同时配合做好上级部门的安全评估和审查。

(五)监督保障。

积极参加参加区电子政务办公室举办的专家授课培训,切实提升全局政务公开专业化水平。

工作考核:分管领导定期听取工作汇报,及时通报政务公开工作情况,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局机关管理工作制度,结合区季度测评和过程性测评问题反馈,制定年度工作要点和整改台账,提交整改报告。

社会评议:持续做好本单位信息公开,积极征求社会群众和企业的意见建议。社会群体对本单位政务公开评价良好,暂未收到不良评价。

责任追究情况:本单位若出现整改不到位出现重大失误造成不良影响的情况将责任到人,予以通报批评并取消当年评先评优资格。本年度未出现相关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区科技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了一定的提高,人有不足,主要是:一是对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性认识不足,主动公开意识还需进一步提升;二是信息公开资料的归集、审核机制还有待进一步加强。下一步改进:一是我局将继续按照全区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立足科技工作实际,多措并举,推动全局政务公开工作提质增效。多加强交流。将《条例》纳入日常学习计划,积极参加上级部门和本级政府组织的培训,不定期组织各股室进行经验交流,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水平。二是加强政府信息管理。继续从严落实审核和保密各项要求,加大隐私泄露等信息排查力度,避免发生严重表述性错误、泄密风险等问题,提升公开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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