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裕安区交通运输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19 17:32 信息来源:裕安区交通运输局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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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 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和省市区政务工作相关要求,现公布2023年度六安市裕安区交通运输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它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11日起至20231231日止。如有疑问,请与裕安区交通运输局办公室联系(地址:裕安大厦,邮编:237000,电话:0564-3260564)。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我局深入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安排部署,围绕交通运输工作,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一)主动公开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围绕行政权力运行、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公共交通事业单位等领域,做好对规范性文件、重大决策、发展规划的梳理,按照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指引目录要求,全面完善交通运输领域栏目内容,对涉及群众出行的安全保障、客运信息等进行全面及时公开,全年公开信息505条,以文字、图片、媒体等多种形式详细解读《裕安区加快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召开1场新闻发布会,介绍全区农村公路交通运输秩序治理与日常巡查工作。

(二)依申请公开

制定《裕安区交通运输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规范执行受理、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的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2023我局接到依申请公开申请事项1件,为线下申请,我局及时将申请件录入依申请公开系统,针对申请人申请公开内容,我局依据法规政策和现实情况向申请人作出答复,在规定时间内办结依申请件,未发生因依申请公开申请产生的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

健全信息收集、审核、发布机制,严格执行信息发布“三审”制度和保密审查制度,定期排查政务公开登录账号风险,及时向区政务公开办上报失效账号,做好账号信息安全管理,对公开信息和新闻信息均落实信息三审单要求,确保更新信息的准确性、规范性。对已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文件做好格式调整并及时备案,文件去红头红章,做好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依托裕安区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建设,政策文件库建设,行政权力专栏建设等,我局进一步强化栏目管理,及时发布交通工作动态和群众关心热点信息,更新维护公开内容。注重经办人员培训,做好政策宣传解释,化解群众矛盾纠纷,全年共办理部门信箱、12345市长热线各类诉求816件。

(五)监督保障

印发2023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提升行动实施方案》,调整领导小组成员,明确工作职责,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度考核内容。及时与市交通运输局对接,做好政务公开考评双向互评工作,对区政务公开办反馈的月度、季度问题清单和隐私排查问题清单进行梳理,在规定时限内完成问题整改,广泛接受群众和社会的监督,评议结果良好。2023未发生因不履行政务公开义务而发生的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7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23 

行政强制

6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 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

组织

法律服务

机构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

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

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 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上年度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存在部分信息公开不够规范,政策解读形式单一,人员公开意识不强等问题,我局做了如下努力:一是加强对经办人员的业务培训,提升工作水平;二是明确政务公开工作分工,完善工作机制;三是通过图片、媒体等解读形式提高政策解读质量。

2023年虽然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些许进步。但仍存在信息公开内容不够丰富、信息发布及时性不够强、机关股室对自身职责不够清楚等问题。

下一步我局将全力做好问题整改,充实发布内容,对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公共交通事业单位领域信息加强搜集,梳理公开涉及民生事业的政策、工作举措等信息。做好发布保障,与涉及股室和单位沟通,确保信息提供及时有效,紧抓时间节点,按时公开信息。加强业务培训,除对政务公开经办人员开展培训外,对全局各股室和局属单位进行专项业务指导,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提升信息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 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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