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裕安区医疗保障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18 08:25 信息来源:裕安区医疗保障局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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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六安市裕安区医疗保障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系列重要部署,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等相关要求,依法依规推进医保信息依法公开,总体情况如下。本报告统计数据时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可在六安市裕安区人民政府网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裕安区医疗保障局办公室联系(地址:裕安区齐云西路区政府后楼3楼337办公室,电话:0564-3311910)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发挥门户网站主渠道作用,根据区电子政务中心要求和工作实际,统筹做好局本级、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单位预算、决算、“三公”经费及相关报表公开。医共体资金管理、医保资金运行医疗救助资金、行政权力运行等民众关注领域为公开重点2023年在区医疗保障局信息公开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40条重点领域信息80条;召开1场新闻发布会,对裕安区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落实情况进行解读,主动回应医疗救助对象范围、分类资助救助对象参保、大病保险补充保障功能、救助费用保障范围、统筹完善倾斜救助措施、畅通依申请救助渠道、提升公共服务水平、严格救助基金监管等相关情况。

(二)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2023年依申请公开平台办理规范,本年度共受理依申请公开0件,严格按照规定时限内按照法定流程作出答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修订完善信息公开制度,严格履行信息公开审核发布机制。责任股室负责起草的有关政策文件,局办公室进行公开属性审核,规范性文件格式规范,发布前必须经法规部门进行合法性审查,校对人员对文本文字进行仔细校核,经分管领导审核同意后,由主要领导签发。定期对规范性文件合法性进行审查,本年度规范性文件清理数为4制定《裕安区医疗保障局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明确公开要求、公开主体、公开内容、职责分工、网络舆情等,严格执行“三审”工作制,建立由股室供稿、信息员改稿、办公室主任审稿、分管领导审发的全流程闭环机制,确保信息公开及时、内容准确、形式规范。

(四)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版块中设置“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基本医疗卫生”“社会保险”“公立医疗机构药品医用设备采购”“价格与收费”等5个子版块,公开事项归类明确,方便群众查阅。做好政策解读工作,有力推动我区医保改革工作开展。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与上级部门加强沟通,严格落实区电子政务中心有关要求,及时整改省市区抽查反馈的问题,全面提升信息公开主动性和规范性,确保公开信息时效性。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充分听取群众意见建议。本年度代区政府起草规范性文件《裕安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慢特病精细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收集反馈意见7条,采纳意见1条。及时公开医保政策调整事项。区医疗保障局严格按照相关要求落实政务公开工作,2023年度未发生相关责任追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4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 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 公益 组织

法律 服务 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 年度办 理结果

()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其他处理

1. 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 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 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 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一步改进情况

2022年我局政务公开存在的行政权力运行模块信息发布不及时、“双随机、一公开”信息发布时效性不强、权力清单动态更新不及时三个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针对群众关心关怀的信息,实行动态管理,压实责任、常态化抓好政务公开工作。

2023年,我局在办理信息公开过程中,发现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对依申请公开的处理要进一步规范,工作人员的专业能力需要进一步加强等;二是政策解读的范围不广,质量不精。我局政策解读文件主要集中在代区政府起草的规范性文件,其他重大政策解读的范围、数量、质量有待提升。

下步,我局将继续贯彻区委、区政府信息公开有关工作要求,提高政治站位、压实工作责任、加强业务学习、提高工作效能,依法推进医疗保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提升医保政策群众知晓率;政策解读方面,我局计划以提升我区医疗服务价格质量为重点,对“集中带量采购”进行政策解读,并通过举例的方式让群众对该政策有更具体的了解。提高社会公众对政府政策及政府规章的知晓度,加深公众对政府行为的理解。2024年,我局将定期召开全区医疗系统业务培训会议,邀请专家进行授课,力促我区医疗保障事业再上新台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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