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裕安区民政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18 16:24 信息来源:裕安区民政局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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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结合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等要求,编制2022年度六安市裕安区民政局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报告将全文电子版在六安市裕安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开。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六安市裕安区民政局联系(地址:裕安区龙井沟路418号;邮编:237000;联系电话:0564-3302772)。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真落实《安徽省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的通知》,以及市、区电子政务办要求,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加强政策解读和政务舆情回应,深化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和实效。制定了《裕安区民政局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及任务分工》,细化了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明确了政务信息公开任务分工,重点加强民政养老服务、社会救助等信息公开。不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实效。

(一)主动公开情况

我局积极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围绕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做到应公开、尽公开。2022年主动公开政务信息296条,其中社会救助和养老服务重点领域信息112条,财政信息27条,工作动态信息96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名单、特困供养人员名单、临时救助名单、养老服务补贴资金、残疾人两项补贴名单等按月发布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二)依申请公开

健全完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制度,建立以局办公室牵头、相关业务股室承办、局分管领导审核的工作机制,确保依申请公开办理依法依规按时办结。2022年,我局接到依申请公开事项1件,按照依申请公开内容,及时调查,及时回复,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予以办结。

(三)政府信息管理

根据人事变动,及时调整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明确分管领导及具体责任人。局办公室为政府信息公开具体工作部门,并安排专人负责公开信息的编辑、审核与发布,确保涉密信息不上网。

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

我局安排专人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维护和更新,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及时准确公开群众普遍关心关注的养老服务、社会救助等重点领域内容,不断满足社会公众的对信息公开的需求,确保信息公开及时准确,正常运行。

(五)监督保障方面

一是明确目标分值,将政务公开纳入全局目标绩效考核体系,明确分值权重,细化考核办法,斗硬考核结果。二是重视工作考核,坚持做好政府网站常态监测、季度排查等工作,对于每季度通报的测评结果及时整改反馈,举一反三,切实推动政府网站健康发展。三是积极参加业务培训,利用培训会,以训促改,推进工作落实。四是落实社会评议制度,通过政府网站、微信媒体等内容进行全面评议。全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未发生责任追究的情形,工作成效良好。

二、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

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

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1.存在问题:(一)重表面内容,轻实质内容。一是公开的内容不够深,表面事项较多,深层次的问题公开少。二是公开的内容不全面,事后公开多,事前、事中公开少。

(二)重临时应付,轻长期坚持。一是平时公开不够及时,应付检查现象偶有发生。二是公开资料管理不够规范,未装订成册、立卷归档,从而失去了应有的监督制约功能。

2.下一步改进措施:(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在强化管理上下功夫。首先,要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机构。其次,要明确各中心、办公室在政务公开工作中的职责,建立严格的责任制。

(二)加强培训,广泛宣传,在提高认识上下功夫。通过多种形式,组织经办人、分管领导及主要领导参加培训,重点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政务公开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使其充分认识到政务公开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消除认识上的误区和片面性。

(三)加强指导和督促检查,在狠抓落实上下功夫。政务公开工作受经济社会发展、人际关系环境、主体民主法治意识等因素的影响,存在着明显的发展不平衡问题。因此,应实行分类指导,认真总结典型经验,及时推广。对政务公开困难大、问题多的地方,要深入剖析,找准问题,切实解决,促使政务公开工作规范开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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