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公安局裕安分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18 08:56 信息来源:裕安区公安分局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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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由六安市公安局裕安分局编制。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方面。本年度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报告将全文电子版在六安市裕安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开。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六安市公安局裕安分局联系(地址:六安市龙河路西路;邮编:237001;联系电话:0564-3931815)。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对重点领域和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栏目信息主动公开、及时更新。认真落实《六安市公安局裕安分局2022年政务公开专项提升行动实施方案》要求,做好政策文件的全生命周期管理,公开继续有效规范性文件目录。强化行政权力运行,完善行政权力运行过程及结果展示。做好基层“两化”工作,维护好年度新增领域信息的日常信息发布。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70余条。其中公开继续有效规范性文件目录1条、行政权力运行150条、户籍服务13条、治安管理16条、警方提示类信息28条。

(二)依申请公开。不断健全完善依申请公开答复机制,确保由办公室牵头办理,多警种部门协同配合的答复工作流程,确保申请人通过线下、线上渠道提交的申请及时办理,充分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2022年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信息。

 (三)政府信息管理。加强《六安市公安局裕安分局政府信息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制度》落实,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三审”制度,对拟公开信息实行拟文机关初审、保密办保密审查、政务公开办审核、局领导审核程序化管理,细化责任分工,确保责任落实到位,确保信息公开工作严格规范。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不断优化栏目页面设置、检索和下载功能,方便社会公众快速准确获取所需要的政府信息。不断加强“两微”建设,实现与传统政务公开方式的优势互补。安排专人定期对网站平台进行维护、更新,统筹全局信息梳理,配合做好上级安全评估和审查,认真调整、规范完善主动公开基本目录。

(五)监督保障。2022年我局提高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与重点工作紧密结合,同步研究、同步部署、同步推进。细化明确警种部门的任务职责,将信息公开工作具体落实到人员,便于监督检查,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按要求落实到位。加强日常监督管理,落实工作责任,完善各项制度,遵循“谁公开、谁负责”和“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将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各警种的考核成绩中,对出现涉密、隐私信息泄露等情况,一旦发生,将予以通报批评,2022年我局未有责任追究情况发生。同时落实社会评议结果,对测评结果予以整改完善,公开互联网联系方式接收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规范和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9

行政强制

54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当年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一是业务能力需加强。我局组织业务人员积极参加区政府组织的政务公开业务培训,提升能力素质,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制度,领会政务公开重点工作和政府信息测评指标体系和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指标体系考察点解读,确保高质量完成政务公开工作任务。二是部门重视程度不够。制定了《六安市公安局裕安分局2022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对各牵头警种部门分工明确、压实责任,对日常工作中产生的政府信息,建立健全工作提示机制,要求按照考核标准及时规范公开。

(二)当前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改进情况。政策解读公开内容形式单一,未采用图片图表、音频视频、卡通动漫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展现形式,大部分文件以文字解读为主,缺乏高质量解读材料。下一步要加强政策解读公开方式的灵活多样,进一步创新解读形式,探索微视频、微动漫等方式提高公开内容质量和可读性,更好地为人民群众服务。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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