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年度】裕安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编制2021年六安市裕安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我局将结合实际情况进行报告,主要围绕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方面展开总结报告。报告统计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在六安市裕安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信息公开平台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六安市裕安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联系(地址:裕安区政府东侧龙井沟路;邮编:237000;联系电话:0564-3301781)。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我局始终贯彻《政务公开工作指南》坚决做到政务公开“三审”制度,让广大退役军人了解相关政策,维护好切身利益为目的。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及广大退役复员、转业、伤、病、残军人对退役军人事务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我局现将一年工作报告如下;
(一)主动公开。一年来,我局公开指南发布数1条,公开制度发布数2条。依托裕安区政府信息公开网,推进电子政务建设和网上政务公开。2021年共发布政务动态信息更新233条,解读材料42篇,及时更新重点领域栏目内容,将伤残军人定期补助进行公示,开设重点领域1个栏目,发布13编创业就业政策解读,财政专项资金管理23条、党史学习教育报道3篇,双拥“结对帮扶工作”定期开展,并将开展情况跟踪报道,安置工作有序开展,及时对应公开安置工作开展进度,及时转发关切优待证办理进度及相关政策,促进就业创业政策与工作推进10篇。
(二)依申请公开。严格遵守依申请公开正规办理程序,坚持规范依申请公开接收、登记、办理、审核、答复、归档等各个流程。2021年我局收到依申请公开申请事项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局能紧跟各项政策文件出台进度,加强常态化政策解读,在各主流媒体刊播权威政策解读问答,为平台推送上级解读文章 23篇、负责人解读8篇、其他解读11篇、开办创业就业专场招聘会活动报道3篇。随着退役军人工作系统的不断完善,我局也将陆续出台相关规范性文件,和本级政策性文件,及时做好政策解读,采取多种形式方便广大人民群众方便查阅。
(四)平台建设方面。定期维护集约化平台,发挥公开窗口作用,提升平台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公信力。发布财政专项资金管理信息23条,开展各项活动和领导走访报道8篇,促进就业政策与规划10篇。监督保障栏目中工作推进13篇,政务公开交流3篇。线下及时制作相关政策解读手册,利用展板展示相关技能培训项目,帮助退役士兵联系培训学校、驾校、院校开设技能培训班。让退役士兵了解更多创业就业政策,提升了退役士兵回乡再就业机率,网站访问总量达1.2万次。
(五)监督保障方面。成立领导小组。股室负责人抓信息公开源头关。按月统计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向经办人提供政策文件并做好解读。结合效能建设,推进政务公开工作落实,局领导严把内容发布质量,和不定时的抽查系统完善情况。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个人年度考核依据,评先评优中去。接受社会评议,让群众参与其中,坚持互相监督作用和社会监督相结合体系。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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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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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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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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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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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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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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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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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八)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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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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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 |
今年我局没有行政事业性收费,如有一律按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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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 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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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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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 组织 |
法律服务 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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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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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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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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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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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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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 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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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 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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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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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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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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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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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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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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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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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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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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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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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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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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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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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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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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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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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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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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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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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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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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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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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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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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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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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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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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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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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 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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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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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 息公开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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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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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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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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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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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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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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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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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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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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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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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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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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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2021年度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主要问题;
一是公开平台建设还不够完善,需要进一步扩建;其主要表现在公开方式单一,主要依据集约化平台,没有建立我局专设的信息平台。
二是公开机制不够全面,需要进一步加强;其主要表现在日常维护,和信息更新时限上与要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没有及时更新系统上各股室相关政策文件,对政策解读也没有采取多种方式进行解读,简单文字解读,没有新颖的方式。
三是政务公开工作要进一步细化,责任要进一步明确。其主要存在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监督力度不够,人员分工不明,没有专业的技术人员,经办人员专业知识不够,对政务公开工作相关业务不够精通,导致信息公开质量不高。
针对2021年来我局在政务公开上存在的问题,我们将在下步工作中整改如下:
一是建立与区政务中心齐抓公开平台建设,严把信息主动公开质量。采取多种方式构建平台建设,以集约化平台为主,同时在城市大脑平台上提供相关信息,和相关文件,供区直单位资源共享。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有关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情况,下步将重点领域延伸扩展及时提供相关政策文件供广大群众和退役军人查阅。对信息公开要做到“应公开、尽公开”,按照《条例》和《指南》要求,进一步规范局官方网站建设工作,加强主动公开信息的管理和维护,发挥好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的作用,向广大退役军人和群众提供更加及时准确的政府信息和更优质的服务保障。
二是不断探索增加公开内容,完善发布解读效果,提升群众满意度。在做好法定主动公开有关工作同时,按照《条例》第二十二条要求,针对群众和退役军人关切问题,我局下步将退役安置、双拥“拥政爱民,拥军优属”、创业就业、技能培训、军人保障法、权利维护、政策咨询、法律援助、党员转接、办理伤、病、残等优抚政策,及时通过平台、公众号等方式向社会公示公开,真正做到民拥军,军爱民。特别是将政策解读以采取多种方式,如制作动漫,数字解读,制作小视频等进行公示公布,让广大群众更容易掌握了解,更容接受,通过了解政策切实维护好自身的合法权益。发挥主观能动性,不断丰富主动公开内容,满足退役士兵和群众对政府信息的需求。及时传达上级政策文件,并做好解读,和跟踪回访工作,同时,对涉及公众利益调整、财务预算,政务采购等领域,需要公众广泛知晓或需要公众参与决策的法规政策类信息,加强宣传解读,做到及时公布公示,充分发挥群众监督保障作用。
三是持续健全政务公开工作机制,不断夯实业务能力。严格贯彻落实《条例》规定,下步我局将重新制定制度、完善体制,划分责任,做到领导负责制,各尽其职。不断完善退役军人事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章制度,推动政府信息制作、采集,严把信息公开源头关,严格按照“三审制度”,严把信息公开源头关。主动发布和解读等程序有序衔接。抓好政府信息公开专办员制度落实,通过培训不断提升政务公开经办人自身专业能力依法依规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能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裕安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