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裕安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项目确权情况的公示
根据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乡村振兴局 中央农办 财政部<关于加强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21〕51号)》等文件精神,现对我区2024年度扶贫资产管理确权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0天(2025年5月21日-2025年5月30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裕安区乡村振兴局等单位提出意见和建议。
投诉监督单位、监督举报电话、电子邮箱及通讯地址:
财政局农业股:0564-3301855 1191820690@qq.com 裕安区政府四楼416室
农业农村项目股:0564-3301302 yaqfpb@126.com 裕安区农业农村局六楼620室
防止返贫和乡村振兴服务热线:12317
附:裕安区2024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项目资产确权统计表
裕安区2024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项目资产确权统计表 .xlsx
六安市裕安区农业农村局
2025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