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结果】关于裕安区2024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的公告
按照“资金跟着项目走、项目跟着规划走、规划跟着目标定”的原则,裕安区进一步加强项目储备,规范项目谋划程序,根据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进一步做好县级脱贫攻坚项目库建设的通知》(国开办发〔2019〕7号)、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做好县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建设管理的通知》(国乡振发〔2021〕3号)和《安徽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管理办法》(皖乡振发〔2023〕50号)文件精神,经村申报、乡审核、部门把关,裕安区2024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已经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区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审定,且公示期无异议,现予长期公告。
投诉监督单位、监督举报电话、电子邮箱及通讯地址:
发改委项目办:0564-3213235 1071671113@qq.com 裕安区政府三楼314室
财政局农业股:0564-3301855 1191820690@qq.com 裕安区政府四楼416室
乡村振兴局项目股:0564-3301302 yaqfpb@126.com 裕安区政府三楼340室
防止返贫和乡村振兴服务热线:12317
附件:裕安区2024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xlsx
裕安区乡村振兴局
2023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