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向公众征求意见:关于征求《裕安区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年)调整完善(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征集单位:裕安区农业农村局征集时间:[ 2025-08-05 08:01 ] 至 [ 2025-09-04 00:00 ]状态:已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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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要求,区农业农村局牵头起草了《裕安区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年)调整完善(征求意见稿)》,为提高规划质量,充分征求社会各方的意见和建议,现将该规划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征求意见时间自202585日至94日止。提出意见可以通过以下方式:

一、书面信函。邮寄地址:六安市裕安区龙井沟路368号(农业农村局),信封注明意见建议,邮编:237000

二、电子邮件。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yaqnyncj@163.com邮箱。

三、联系人:张显著,联系电话:0564-3236661

四、网络方式。登录裕安区人民政府网“意见征集库”(https://www.yuan.gov.cn/hdjl/yjzjk/index.html)留言。

附件:《裕安区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年)调整完善(征求意见稿)》

六安市裕安区农业农村局

202585

 

裕安区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年)调整完善(征求意见稿).pdf
起草说明

《裕安区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年)调整完善(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

一、起草背景

为保障规划的科学性、合规性和引领作用,确保裕安区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始终与国家和省市最新要求同频共振,现对原规划进行必要的调整完善,编制了《裕安区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年)调整完善》(以下简称《规划(调整完善)》)。本次规划编制工作主要基于以下背景:

一是对接最新政策导向,强化规划合规性与指导性。近年来,国家及省市层面关于高标准农田建设的政策体系持续完善优化,对建设目标、重点任务、管理机制等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为及时响应、精准对接这些动态变化的政策精神,避免规划与上级最新部署脱节,亟需对原规划进行适应性调整,确保其始终符合政策要求,有效指导未来实践;

二是适应建设重心转变,优化规模与任务结构。原规划初期(2021年前后)侧重于在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区、粮食生产功能区等重点区域新增建设。进入“十四五”中后期及“十五五”阶段,建设重心已明确转向新增建设与改造提升并重。此次调整旨在响应这一结构性变化,更加突出对已建高标准农田的提质改造,致力于全方位提升农田质量与综合产能,构建更为稳固高效的粮食安全根基

三是响应投资标准提升,保障建设质量与成效。原规划依据的亩均投资标准(不低于2250元)已不能满足当前及未来高质量发展需求。根据最新要求,到2025年,全省高标准农田建设亩均财政投入需逐步达到3000元以上。规划调整需充分考虑这一刚性约束,科学测算资金需求,确保项目能够达到预期的工程质量与长效管护水平

四是落实国土空间规划刚性约束,确保空间布局合法合规。随着国土空间规划体系确立并实施,“多规合一”要求更加严格。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必须深度融入此框架,并严格遵守核心管控要求。高标准农田建设时要精准避让“生态保护红线”,坚决防止占用生态敏感区域严格落实“耕地保护红线”要求建设布局必须符合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优先在“城镇开发边界”外实施,严格限制在生态保护区内开展建设活动。同时要加强与国土空间规划的衔接协调,确保项目选址、布局符合空间用途管制要求,保障规划实施的合法性与空间可行性。

二、起草过程

规划编制工作于2025年4月启动招标工作,确定项目技术服务单位,制订工作方案和技术方案,汇总收集我区高标准农田建设相关资料数据;5月开展数据整理分析,拟定项目选址,拟定外业调查范围及规划建设分区;6月上旬开展逐乡镇逐村外业调查及征求意见工作;6月下旬-7月中旬完成《规划(调整完善)》初稿编制。

《规划(调整完善)》初稿经区农村局审核后,于2025年7月19日举行专家评审会并通过专家评审。在充分听取了安徽省淠史杭总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区水利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交通运输局等单位论证意见,结合我工作实际情况,经修改完善后形成规划(调整完善)》征求意见稿

三、规划期限

规划期限为2021年至2030年。

四、编制过程

编制过程主要分为七个阶段:

(一)前期准备阶段:成立工作小组、确认技术单位、编制工作方案;

(二)资料收集阶段:根据资料清单,收集相关数据;

(三)数据分析阶段:利用GIS等软件进行数据套合分析,初步拟定项目选址、外业调查范围及规划建设分区;

(四)调查准备阶段:拟定调查方案、成立调查小组。明确典型设计项目区,编制工作调查底图、附表等材料;

(五)外业调查阶段:开展现场实地踏勘。对典型项目区、年度规划项目区进行实地调查;

(六)规划成果编制阶段:主要内容包括规划文本、附图、附件、数据库等要素编制;

(七)规划成果审查阶段:对规划的合理性和可操作性进行审查。

五、主要内容

《规划(调整完善)》严格对标《六安市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年)》要求,共分为规划背景总体要求现状情况分析建设潜力分析建设分区与典型设计建设内容与建设标准建设布局和任务落实投资估算与资金筹措建设监管与后续管护效益分析保障措施共11个部分内容。

第一部分,规划背景。概述了我区“十二五”以来高标准农田建设取得的成效及存在问题,分析了现阶段的发展形势,高标准农田面临的挑战及有利条件。

第二部分,总体要求。确定了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等中央精神为指导思想;提出了要坚持的八个基本原则明确了规划期内建设任务。

第三部分,现状情况分析。一是农业生产现状分析,概述我区地形气候特征、土壤植被特征、坡耕地情况、水资源情况,并阐明了自然条件影响农作物种植的几个因素;二是耕地利用现状分析,概述农作物种植现状、农田机械化及流转现状、农田设施现状及制约因素。

第四部分,建设潜力分析。利用GIS地理信息分析技术,通过扣除禁止限制区域以及不宜建设区域分析全区高标准农田新建区域及改造提升区域潜力面积,并对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区划定、“两区”划定、大中型灌区等重点区域进行分析。

第五部分,建设分区与典型设计。结合裕安区不同区域实际情况,根据本区域气候、地形地貌、水源、地质、土地利用条件等因素,在江淮丘陵区的基础上细化裕安区规划建设分区,主要分为南部低山丘陵区和北部岗地丘陵区。通过现场调研,明确各建设分区新建项目以及改造提升项目的制约短板、主攻方向、产能目标和建设要求,拟定各建设分区新建项目以及改造提升项目工程建设标准、投资标准、主要工程措施

第六部分,建设内容与建设标准。从“田块整治、土壤改良、灌溉和排水、田间道路、农田防护和生态环境保护、农田输配电设施、科技推广措施、建设管理和建后管护”八大方面制定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及内容加大建设力度,确保工程建设质量。

第七部分,建设布局和任务落实。结合重点建设区域分布情况、增产潜力大小、工程难易程度、实际需投入资金规模等情况拟定实施优先序评价规则,明确项目实施年度的建设地点、任务安排等情况。

第八部分,投资估算与资金筹措。初步估计2021年至2030年裕安区高标准农田建设共需财政投资资金231031.34万元。通过财政资金投入、政府专项债投入、土地收益投入、金融和社会资金投入等筹措来切实保障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需求。

第九部分,建设监管与后续管护。主要从健全质量体系、严控建设质量、开展质量评价来强化质量监管;通过明确验收程序、规范项目建档、做好工程移交来规范竣工验收;建立信息平台、加强动态监管、强化信息共享来统一上图入库;应用健全管护机制、创新管护机制、落实管护资金、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来强化建后管护;通过用途管控、农田保护、良田粮用严格保护利用。

第十部分,效益分析。从经济、社会、生态三个方面,具体分析高标准农田建设的预期收益。

第十一部分,保障措施。从加强组织领导、推进规划落实、加大科技支撑、创新监管模式、严格监督考核五个方面为高标准农田建设做好保障工作。

 

网络渠道发表意见

电话渠道
0564-3236661
来信来访渠道
邮寄地址:六安市龙井沟路368号裕安区农业农村局511办公室,电话:0564-3236661。
其他渠道
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715021967@qq.com邮箱。

其他渠道公众意见及采纳情况

根据省专项审计反馈问题整改要求,区农业农村局代区政府起草了《裕安区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年)调整完善(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规划(征求意见稿)》),为提高规范性文件质量,充分征求社会各方的意见和建议,2025年8月5日,区农业农村局将《规划(征求意见稿)》通过区政府网站意见征集库栏目全文公布,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至截止时间,未收到反馈意见和建议。20258月20日,区农业农村局将《规划(征求意见稿)》通过OA发送给 5个区直单位和各乡镇征求意见,至截止日期,对2个区直单位2个乡镇反馈的意见和建议予以采纳吸收,其他单位反馈无意见或未反馈

特此说明。

 

附件:征求意见采纳情况说明表

 

六安市裕安区农业农村局

20259月11

 

 


征求意见采纳情况说明表

 

序号

反馈单位

反馈意见

采纳情况

未采纳理由

1

区水利局

一、关于第三章现状情况分析(五)水资源情况章节:应补充全区范围内的自然河流、人工渠道基本情况,来水水量分配方案等内容。复核自然河流、人工渠道区域用水总量和用水总量控制目标,用水量是否符合用水总量控制指标、满足生态流量保障目标、符合行政区域供水水量计划分配指标以及用水定额指标等;

二、关于第三章现状情况分析(六)水量供需平衡情况章节,要在近三年自然河流水源基础,特枯、丰水或正常年份自然河流水源的基本情况,进行推算,不能以一年和特定年份直接估算。本章节中分析预测的需水量、供水量、缺水量、缺水率等相关数据需进一步复核;淠河流域和史河流域的多年平均配置水量相关数据也需要复核,其中史河流域的多年平均配置水量中工业0万m³,而史河流域内我区有固镇等八个乡镇,工业水量应合理配置。你单位应重新根据裕安区淠河、史河流域的实际情况科学合理的编制论述水量供需平衡情况章节;

三、依据《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安徽省水利厅关于加强河道管理范围内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管控的通知》要求,建议不得在河道管理范围内新增实施补充耕地项目或将河道管理范围内耕地用于永久基本农田补划。建议渠道、小水库参照执行,未完成划界的河流、渠道,以河道开口线向外延伸5米作为河流、渠道管理范围,以保障河流、渠道治理需求;

四、建立河道管理范围内现状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台账对河道管理范围内的耕地,依据“三区三线”划定成果,在不妨碍行洪、蓄洪和输水等功能的前提下,依法依规分类处理。原则上,对位于主河槽内、洪水上滩频繁、水库征地线以下的不稳定耕地,应依据国家规定逐步有序调整退出,同步落实好耕地占补平衡和永久基本农田异地补划。对于确有必要保留下来的耕地,不得新建、改建、扩建生产围堤,不得种植妨碍行洪的高秆作物。

已采纳

 

2

区林业发展中心

建议将2021-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中涉及林地小班的进行调整完善。

已采纳

 

3

区生态环境分局

无意见

 

 

4

区自然资源和

规划局

无意见

 

 

5

区交通运输局

无意见

 

 

6

罗集乡

一、罗集乡2023年实际实施高标准农田为杨公村6000亩、栗树村6000亩、罗集村7500亩,合计1.95万亩,文本中涉及我乡2023年实施内容不正确,须更正修改;
二、第58页中,分乡镇补充耕地后备资源面积有差异,根据区自然资源局最新下发潜力资源,罗集乡新增耕地资源约0.224万亩;
三、经乡会议讨论,结合实际情况,我乡亟需实施高标整治村按优先级排列,2026年为清凉寺村、椿树村、花园村;2027年为陈家楼村、云水村、金湾村;2028年为储渡村、华城村、陈墩村;2029年为罗集村。建议按此储备项目顺序实施。

 

“一”未采纳,本次规划中2023年已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包括项目名称、建设规模、建设内容等信息依据全国农田建设综合监测监管平台按实填写,已复核无误;
“二”未采纳,本次规划中补充耕地后备资源潜力数据来源于六安市四库建设项目数据库,所体现的潜力面积并非最终下发任务面积,具体可实施面积以乡镇摸底结果为准。

7

徐集镇

无意见

 

 

8

固镇镇

无意见

 

 

9

韩摆渡镇

无意见

 

 

10

青山乡

无意见

 

 

11

丁集镇

一、表7-2裕安区2021-2024年实施项目范围明细表和表7-4规划项目储备库中反映我镇杨柳村2022年度已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实际没有实施;
二、表7-4规划项目储备库中光明村2028年度2450亩提升改造项目,是否包括2012年度上图的符合改造提升条件的300亩和2023年度完成上图入库实际未实施的844亩,以上1144亩如2025年度能够实施,2028年度2450亩提升改造项目亩数是否需要调整;
三、规划中没有我镇丁集村和丁南村,建议纳人规划;
四、表7-2裕安区2021-2024年实施项目范围明细表和表7-4规划项目储备库中部分村亩数和土地二轮延包存在误差。

 

“一”未采纳,经复核确定丁集镇杨柳村为2026年拟规划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并未实施;
“二”未采纳,经复核,光明村2028年度2450亩改造提升项目主要为2012年度和2013年度上图的符合改造提升条件的地块,不含2023年度完成上图入库实际未实施的844亩;本次规划项目区已扣除2025年计划实施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上图入库图斑,因此两者并无冲突,无需进行调整;
“三”未采纳,经分析,丁南社区南部多位于饮用水源保护地范围内,仅北部少量建设潜力较为零散,另外考虑到丁南社区和丁集社区位于城镇开发边界周边并且紧邻镇区,因此短时间内不做考虑,望知悉;
“四”未采纳本次规划项目区扣除了耕地中禁止和限制建设高标区域,因此与实际耕地面积存在误差。

12

单王乡

无意见

 

 

13

独山镇

无意见

 

 

14

石板冲乡

一、建议将“裕安区石板冲乡苏冲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纳入2026年规划,该村未曾实施过高标准农田建设村域内田块小而散,难以满足当前机械化耕作条件,群众改造需求迫切。项目主要建设内容有土地平整2400亩、土壤改良2400亩、塘堰(坝)23座、灌溉泵站1座、疏浚沟渠6.2公里、衬砌明渠(沟)10.5公里、灌溉井2口,水闸4座、农桥2座、涵洞85座、其它渠系建筑180座、田间道路3.2公里、沟道治理2.2公里,380V输电线路1.2公里,以及变压器1台等相关配套。项目概算1000万元。

二、建议将“裕安区石板冲乡九公冲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纳入2026年规划,该村属于2024年省批复和美乡村精品示范村之一,村域范围内田块分散、狭小,难以进行机械化精耕细作,改造需求强烈。项目主要建设内容有土地平整1200亩、土壤改良2300亩、塘堰(坝)25座、灌溉泵站2座、疏浚沟渠5.3公里、衬砌明渠(沟)7公里、水闸13座、涵洞68座、其它渠系建筑165座、田间道路5公里、沟道治理175公里,380V输电线路1.5公里,以及变压器1台等相关配套。项目概算为700万元。

以上两村均位于淠河灌溉范围,为进一步提升地力等级更好借助科技和机械力量提升粮食产量,建议贵局能将上述项目纳入规划,我乡将全力保障施工环境,主动作为,推进项目平稳、顺利落地和实施。

已采纳

 

15

分路口镇

无意见

 

 

16

江家店镇

无意见

 

 

17

顺河镇

无意见

 

 

18

苏埠镇

无意见

 

 

19

狮子岗乡

一、高标准农田建设开展情况:截止目前,狮子岗乡高标准农田项目土地平整1.88万亩,其中:2013年健康村0.28万亩,2014年狮子岗村0.1万亩,2021年顺河村0.19万亩,2022年查婆店村、松林村0.21万亩,2023年新华村0.44万亩,2024年六二村0.56万亩,松林村0.1万亩。2023年界牌石村实施“小田变大田”平整土地0.15万亩。狮子岗乡累计平整土地2.03万亩。以上数据与《关于裕安区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年)(征求意见稿)》P161-162、P167数据不符,请核查;
二、高标准农田计划安排:由于狮子岗乡作为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乡镇,需对全乡农田进行全面改造提升,根据区会议安排,确保项目资金落实到位,建议对裕安区狮子岗乡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年)进行调整。南岳庙村高标准农田调整为新建8000亩。查婆店村增加高标准农田新建3350亩,改造提升298亩。松林村增加高标准农田新建4300亩。新华村、六二村增加农田提质改造6630亩。顺河村增加高标准农田新建5000亩,改造提升20亩。界牌石村、康家埠村、健康村、狮子岗村保持不变。

 

“一”未采纳,P161-162表中数据为上图入库面积并非土地平整面积、P167表中数据为2025-2030年规划项目区建设规模面积即上图入库面积,两处数据不存在冲突情况,具体土地平整面积详见建设内容表。
“二”未采纳,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牵头主管暂未明确,部分村已在近年实施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短期内无法再安排项目。

20

石婆店镇

199页第一段:“明确定的重点项目和资金安排”中的“定的”二字应删除。

已采纳

 

21

新安镇

无意见

 

 

22

城南镇

无意见

 

 

 

征集小结(结果反馈)反馈时间:2025年9月11日 9时45分

根据省专项审计反馈问题整改要求,区农业农村局代区政府起草了《裕安区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年)调整完善(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规划(征求意见稿)》),为提高规范性文件质量,充分征求社会各方的意见和建议,2025年8月5日,区农业农村局将《规划(征求意见稿)》通过区政府网站意见征集库栏目全文公布,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至截止时间,未收到反馈意见和建议。20258月20日,区农业农村局将《规划(征求意见稿)》通过OA发送给 5个区直单位和各乡镇征求意见,至截止日期,对2个区直单位2个乡镇反馈的意见和建议予以采纳吸收,其他单位反馈无意见或未反馈

特此说明。

 

附件:征求意见采纳情况说明表

 

六安市裕安区农业农村局

20259月11

 

 


征求意见采纳情况说明表

 

序号

反馈单位

反馈意见

采纳情况

未采纳理由

1

区水利局

一、关于第三章现状情况分析(五)水资源情况章节:应补充全区范围内的自然河流、人工渠道基本情况,来水水量分配方案等内容。复核自然河流、人工渠道区域用水总量和用水总量控制目标,用水量是否符合用水总量控制指标、满足生态流量保障目标、符合行政区域供水水量计划分配指标以及用水定额指标等;

二、关于第三章现状情况分析(六)水量供需平衡情况章节,要在近三年自然河流水源基础,特枯、丰水或正常年份自然河流水源的基本情况,进行推算,不能以一年和特定年份直接估算。本章节中分析预测的需水量、供水量、缺水量、缺水率等相关数据需进一步复核;淠河流域和史河流域的多年平均配置水量相关数据也需要复核,其中史河流域的多年平均配置水量中工业0万m³,而史河流域内我区有固镇等八个乡镇,工业水量应合理配置。你单位应重新根据裕安区淠河、史河流域的实际情况科学合理的编制论述水量供需平衡情况章节;

三、依据《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安徽省水利厅关于加强河道管理范围内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管控的通知》要求,建议不得在河道管理范围内新增实施补充耕地项目或将河道管理范围内耕地用于永久基本农田补划。建议渠道、小水库参照执行,未完成划界的河流、渠道,以河道开口线向外延伸5米作为河流、渠道管理范围,以保障河流、渠道治理需求;

四、建立河道管理范围内现状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台账对河道管理范围内的耕地,依据“三区三线”划定成果,在不妨碍行洪、蓄洪和输水等功能的前提下,依法依规分类处理。原则上,对位于主河槽内、洪水上滩频繁、水库征地线以下的不稳定耕地,应依据国家规定逐步有序调整退出,同步落实好耕地占补平衡和永久基本农田异地补划。对于确有必要保留下来的耕地,不得新建、改建、扩建生产围堤,不得种植妨碍行洪的高秆作物。

已采纳

 

2

区林业发展中心

建议将2021-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中涉及林地小班的进行调整完善。

已采纳

 

3

区生态环境分局

无意见

 

 

4

区自然资源和

规划局

无意见

 

 

5

区交通运输局

无意见

 

 

6

罗集乡

一、罗集乡2023年实际实施高标准农田为杨公村6000亩、栗树村6000亩、罗集村7500亩,合计1.95万亩,文本中涉及我乡2023年实施内容不正确,须更正修改;
二、第58页中,分乡镇补充耕地后备资源面积有差异,根据区自然资源局最新下发潜力资源,罗集乡新增耕地资源约0.224万亩;
三、经乡会议讨论,结合实际情况,我乡亟需实施高标整治村按优先级排列,2026年为清凉寺村、椿树村、花园村;2027年为陈家楼村、云水村、金湾村;2028年为储渡村、华城村、陈墩村;2029年为罗集村。建议按此储备项目顺序实施。

 

“一”未采纳,本次规划中2023年已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包括项目名称、建设规模、建设内容等信息依据全国农田建设综合监测监管平台按实填写,已复核无误;
“二”未采纳,本次规划中补充耕地后备资源潜力数据来源于六安市四库建设项目数据库,所体现的潜力面积并非最终下发任务面积,具体可实施面积以乡镇摸底结果为准。

7

徐集镇

无意见

 

 

8

固镇镇

无意见

 

 

9

韩摆渡镇

无意见

 

 

10

青山乡

无意见

 

 

11

丁集镇

一、表7-2裕安区2021-2024年实施项目范围明细表和表7-4规划项目储备库中反映我镇杨柳村2022年度已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实际没有实施;
二、表7-4规划项目储备库中光明村2028年度2450亩提升改造项目,是否包括2012年度上图的符合改造提升条件的300亩和2023年度完成上图入库实际未实施的844亩,以上1144亩如2025年度能够实施,2028年度2450亩提升改造项目亩数是否需要调整;
三、规划中没有我镇丁集村和丁南村,建议纳入规划;
四、表7-2裕安区2021-2024年实施项目范围明细表和表7-4规划项目储备库中部分村亩数和土地二轮延包存在误差。

 

“一”未采纳,经复核确定丁集镇杨柳村为2026年拟规划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并未实施;
“二”未采纳,经复核,光明村2028年度2450亩改造提升项目主要为2012年度和2013年度上图的符合改造提升条件的地块,不含2023年度完成上图入库实际未实施的844亩;本次规划项目区已扣除2025年计划实施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上图入库图斑,因此两者并无冲突,无需进行调整;
“三”未采纳,经分析,丁南社区南部多位于饮用水源保护地范围内,仅北部少量建设潜力较为零散,另外考虑到丁南社区和丁集社区位于城镇开发边界周边并且紧邻镇区,因此短时间内不做考虑,望知悉;
“四”未采纳本次规划项目区扣除了耕地中禁止和限制建设高标区域,因此与实际耕地面积存在误差。

12

单王乡

无意见

 

 

13

独山镇

无意见

 

 

14

石板冲乡

一、建议将“裕安区石板冲乡苏冲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纳入2026年规划,该村未曾实施过高标准农田建设村域内田块小而散,难以满足当前机械化耕作条件,群众改造需求迫切。项目主要建设内容有土地平整2400亩、土壤改良2400亩、塘堰(坝)23座、灌溉泵站1座、疏浚沟渠6.2公里、衬砌明渠(沟)10.5公里、灌溉井2口,水闸4座、农桥2座、涵洞85座、其它渠系建筑180座、田间道路3.2公里、沟道治理2.2公里,380V输电线路1.2公里,以及变压器1台等相关配套。项目概算1000万元。

二、建议将“裕安区石板冲乡九公冲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纳入2026年规划,该村属于2024年省批复和美乡村精品示范村之一,村域范围内田块分散、狭小,难以进行机械化精耕细作,改造需求强烈。项目主要建设内容有土地平整1200亩、土壤改良2300亩、塘堰(坝)25座、灌溉泵站2座、疏浚沟渠5.3公里、衬砌明渠(沟)7公里、水闸13座、涵洞68座、其它渠系建筑165座、田间道路5公里、沟道治理175公里,380V输电线路1.5公里,以及变压器1台等相关配套。项目概算为700万元。

以上两村均位于淠河灌溉范围,为进一步提升地力等级更好借助科技和机械力量提升粮食产量,建议贵局能将上述项目纳入规划,我乡将全力保障施工环境,主动作为,推进项目平稳、顺利落地和实施。

已采纳

 

15

分路口镇

无意见

 

 

16

江家店镇

无意见

 

 

17

顺河镇

无意见

 

 

18

苏埠镇

无意见

 

 

19

狮子岗乡

一、高标准农田建设开展情况:截止目前,狮子岗乡高标准农田项目土地平整1.88万亩,其中:2013年健康村0.28万亩,2014年狮子岗村0.1万亩,2021年顺河村0.19万亩,2022年查婆店村、松林村0.21万亩,2023年新华村0.44万亩,2024年六二村0.56万亩,松林村0.1万亩。2023年界牌石村实施“小田变大田”平整土地0.15万亩。狮子岗乡累计平整土地2.03万亩。以上数据与《关于裕安区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年)(征求意见稿)》P161-162、P167数据不符,请核查;
二、高标准农田计划安排:由于狮子岗乡作为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乡镇,需对全乡农田进行全面改造提升,根据区会议安排,确保项目资金落实到位,建议对裕安区狮子岗乡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年)进行调整。南岳庙村高标准农田调整为新建8000亩。查婆店村增加高标准农田新建3350亩,改造提升298亩。松林村增加高标准农田新建4300亩。新华村、六二村增加农田提质改造6630亩。顺河村增加高标准农田新建5000亩,改造提升20亩。界牌石村、康家埠村、健康村、狮子岗村保持不变。

 

“一”未采纳,P161-162表中数据为上图入库面积并非土地平整面积、P167表中数据为2025-2030年规划项目区建设规模面积即上图入库面积,两处数据不存在冲突情况,具体土地平整面积详见建设内容表。
“二”未采纳,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牵头主管暂未明确,部分村已在近年实施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短期内无法再安排项目。

20

石婆店镇

199页第一段:“明确定的重点项目和资金安排”中的“定的”二字应删除。

已采纳

 

21

新安镇

无意见

 

 

22

城南镇

无意见

 

 

 

文件

 

 

六安市裕安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裕安区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年)

调整完善版》的通知

裕政〔20262

 

各乡镇人民政府,区直有关单位:

《裕安区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 年)调整完善版》已经区政府第 91 次常务会议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自身职责,密切协同配合,有序推进项目建设,推动全区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高质量发展。

 

附件:裕安区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年)调整完善版.pdf

 

 

 

六安市裕安区人民政府

   2026123         

解读

 一、起草背景和依据

(一)起草背景

为落实皖审农报〔202514号反馈问题整改,保障规划的科学性、合规性和引领作用,确保裕安区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始终与国家和省市最新要求同频共振,区农业农村局牵头对原规划进行必要的调整完善,编制了《裕安区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调整完善版》(以下简称《调整完善版》)。

)修订依据

相关政策文件

1.《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做好三农工作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号);

2.《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抓好三农领域重点工作确保如期实现全面小康的意见》(中发〔20201号);

3.《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中发〔20211号);

4.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2023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2023年中央一号文件);

5.《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提升国家粮食安全保障能力的意见》(国办发〔201950号);

6.《国务院关于全国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年)的批复》(国函〔202186号);

7.《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修编工作的通知》(农办建〔20193号);

8.《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令2019年第4号);

9.《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高标准农田建设评价激励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农建发〔20191号);

10.《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加快构建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体系的通知》(农办建〔20218号);

11.《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高标准农田建设质量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农建发〔20211号);

12.《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农田建设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225号);

13.《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安徽省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年)的通知》;

14.《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皖农建〔2019153号);

15.《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建立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库的通知》(皖农建函〔2020162号);

16.《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农田建设补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皖财农〔2021615号)

相关规范标准

1.《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GB/T 30600-2022);

2.《高标准农田建设评价规范》(GB/T 33130-2016);

3.《灌溉与排水工程设计规范》(GB 50288-2018);

4.《节水灌溉工程技术标准》(GB/T 50363-2018);

5.《泵站设计规范》(GB/T 50265-2010);

6.《渠道防渗衬砌工程技术标准》(GB/T 50600-2020);

7.《渠道防渗工程技术规范》(SL 18-2004);

8.《灌溉与排水渠系建筑物设计规范》(SL 482-2011);

9.《农田排水工程技术规范》(SL/T 4-2020);

10.《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洪水标准)(SL252-2017);

11.《乡村道路工程技术规范》(GB/T 51224-2017);

12.《造林技术规程》(GB/T 15776-2016);

13.《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 50054-2011);

14.《农村电力网规划设计导则》(DL/T 5118-2011);

15.10kV及以下架空配电线路设计技术规范》(DL/T 5220-2021);

16.《有机肥料》(NY 525-2021);

17.《六安市高标准农田建设导则》(2023年)。

相关规划与资料

1.《全国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年)》;

2.《安徽省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年)》;

3.《安徽省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

4.《六安市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年)》;

5.《六安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

6.《六安市湿地保护规划(2017-2030年)》;

7.《六安市十四五农业农村现代化规划》;

8.《六安市水利发展十四五规划》;

9.《六安市水土保持规划(2016-2030年)》;

10.《六安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

11.《六安市裕安区现代水网建设规划(2023-2035年)》;

12.《六安市裕安区水资源综合规划(2016-2030年)》;

13. 六安市裕安区乡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村庄规划。

、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一是落实审计厅关于裕安区农田水利建设相关资金审计反馈整改意见。裕安区农业农村局党组经多次会议研究讨论,决定对《裕安区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年)》进行调整完善,旨在进一步提升规划的科学性、合理性与可行性,确保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规范高效推进,为全区农业高质量发展筑牢坚实基础。

二是对接最新政策导向,强化规划合规性与指导性。近年来,国家及省市层面关于高标准农田建设的政策体系持续完善优化,对建设目标、重点任务、管理机制等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为及时响应、精准对接这些动态变化的政策精神,避免规划与上级最新部署脱节,亟需对原规划进行适应性调整,确保其始终符合政策要求,有效指导未来实践。

三是适应建设重心转变,优化规模与任务结构。原规划初期(2021年前后)侧重于在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区、粮食生产功能区等重点区域新增建设。进入十四五中后期及十五五阶段,建设重心已明确转向新增建设与改造提升并重。此次调整旨在响应这一结构性变化,更加突出对已建高标准农田的提质改造,致力于全方位提升农田质量与综合产能,构建更为稳固高效的粮食安全根基。

四是响应投资标准提升,保障建设质量与成效。原规划依据的亩均投资标准(不低于2250元)已不能满足当前及未来高质量发展需求。根据最新要求,到2025年,全省高标准农田建设亩均财政投入需逐步达到3000元以上。规划调整需充分考虑这一刚性约束,科学测算资金需求,确保项目能够达到预期的工程质量与长效管护水平。

五是强化国土空间规划刚性约束,确保空间布局合法合规。随着国土空间规划体系确立并实施,多规合一要求更加严格。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必须深度融入此框架,并严格遵守核心管控要求。高标准农田建设时要精准避让生态保护红线,坚决防止占用生态敏感区域,严格落实耕地保护红线要求,建设布局必须符合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优先在城镇开发边界外实施,严格限制在生态保护区内开展建设活动。同时要加强与国土空间规划的衔接协调,确保项目选址、布局符合空间用途管制要求,保障规划实施的合法性与空间可行性。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规划编制工作于20254月启动招标工作,主要分为四个阶段:

1.前期准备阶段(4月20-4月30日):编制工作方案,收集相关数据,利用GIS等软件进行数据套合分析,初步拟定项目选址、外业调查范围及规划建设分区。

2.外业调查阶段(5月8日-6月10日):编制工作调查底图、附表等材料,成立三个调查小组,对年度规划项目区进行实地踏勘并逐村征求意见。

3.成果编制阶段(6月11日-7月10日):完成《规划(调整完善)》评审稿编制,主要内容包括规划文本、附图、附件、数据库等。

4.成果审查阶段(7月19日-10月16日):一是2025719日组织淠史杭总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区水利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交通运输局专家开展《调整完善版》(评审稿)论证评审;二是85日通过区政府网站公开征集社会意见;三是820日通过OA系统向区直相关单位和乡镇征求意见,共收集意见6条,采纳4条;四是1016日编制单位根据区司法局《审核意见》(裕司规审〔20254号)要求,及时修改并形成《调整完善版》(送审稿);五是落实规范性文件制定要求,对接区委宣传部、区委政法委和区发改委等部门,履行相关程序:开展网络舆情风险评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与宏观政策取向一致性评备案。五是2026119日,裕安区人民政府第91次常务会议审议了区农业农村局起草的《裕安区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调整完善版)》,要求区农业农村局会同相关部门审核把关后印发实施;2026123日,以区政府名义正式印发

四、工作目标

通过持续改造提升,全区高标准农田保有量和质量进一步提高,支撑粮食生产和重要农产品供给能力进一步提升,形成更高层次、更有效率、更可持续的粮食安全保障基础。

五、主要内容

根据审计厅《对裕安区农田水利建设相关资金的审计报告》中反馈的6项规划不科学、不完善问题,逐项梳理分析、调整完善,具体如下。

1个问题。《裕安区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年)》中建设区域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相关规划不衔接,将80.71万亩城镇建设区等限制或禁止建设区域纳入规划建设范围。

梳理分析:依据裕安区2023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通过重新对全区高标准农田潜力进行分析,扣除审计提出的限制或禁止建设区域,截止2024年末,全区未建设高标准农田区域耕地图斑面积约为52.4764万亩,其中可纳入新增建设项目潜力面积约为39.6609万亩,本次2025-2030年规划调整新增建设项目在此基础上落实建设任务20.655万亩。全区已建设高标准农田区域耕地图斑面积约为68.1698万亩,其中可纳入改造提升项目潜力面积约为49.7023万亩,本次2025-2030年规划调整改造提升项目在此基础上落实建设任务27.395万亩

调整完善:本次裕安区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年)调整完善版项目总建设目标78.55万亩,其中2021-2024年项目已批复实施30.50万亩,本次按原实施批复规模和位置纳入。对2025-2030年规划项目,重新调整完善了建设任务规模和范围,调整后建设任务规模为48.05万亩。本次2025-2030年规划调整完善后的项目任务规模已落实具体图斑,不涉及宅基地等非耕地、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内区域、不涉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一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准保护区)、不涉及自然保护地(淠河湿地公园)、不涉及河湖管理范围内区域、不涉及林地、不涉及已征收地块、不涉及已供地地块以及已备案设施农用地地块等限制和禁止建设区域

规划文本第四章、第七章

2个问题。《裕安区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年)》未与大中型灌区水资源利用有效衔接,未与裕安区水利发展规划进行衔接,未开展区域水资源供需平衡分析,未提出保障水资源供水量和需求量有效衔接的相关举措,未提出水源工程建设具体内容、灌溉排水设施建设的总体安排、项目布局和具体举措。

梳理分析:衔接《六安市裕安区现代水网建设规划(2023-2035年)》《六安市裕安区水资源综合规划(2016-2030年)》《六安市湿地保护规划(2017-2030年)》等相关规划,从而保障规划的科学性和指导性。

调整完善:

本次规划调整完善工作已全面开展项目区现场踏勘调研,针对区域水资源情况、供需情况开展了调查,并引用了《六安市裕安区水资源综合规划(2016-2030年)》中水资源供需分析的相关内容,对区域水资源供需平衡分析进行了补充,提出了保障水资源供水量和需求量有效衔接的相关建议。

2025-2030年规划项目经过实地踏勘调查、征求意见后初步提出了蓄水塘、灌溉站、小型拦河坝等水源工程的具体建设内容,并根据拟选址区域的水资源情况对现有灌溉排水设施进行了优化提升,并形成了项目区工程规划布局图

本次裕安区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年)调整完善版项目总建设目标78.55万亩,其中2021-2024年项目已批复实施30.50万亩,本次按原实施批复规模和位置纳入2025-2030年规划项目,重新调整完善项目布局,2025-2030年调整后的规划建设任务规模48.05万亩,其中位于大中型灌区范围内规模为42.9057万亩,比重约占89%。本次调整已充分考虑涉及大中型灌区内面积占比高且实施条件良好的区域

规划文本第三章、第四章、第七章;规划布局图册

3个问题。高标准农田建设未优先安排两区。裕安区两区地块面积为77.18万亩,2011年至2020年高标准农田已建设两区地块39.50万亩,2021年前两区还有37.68万亩有待建设。《裕安区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年)》中规划建设高标准农田57万亩,其中两区地块23.09万亩,尚有14.59万亩两区地块待规划建设,占比38.72%。截至202410月,两区已建成高标准农田51.21万亩,尚有25.97万亩两区地块未建设成,两区地块总面积的33.65%

梳理分析:通过重点建设区域潜力分析,依据裕安区2023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截止2024年末,全区未建设高标准农田区域耕地图斑面积约为52.4764万亩,其中可纳入新增建设项目潜力面积约为39.6609万亩,该潜力中位于“两区”地块的面积约为21.7784万亩,比重约占55%

调整完善:本次裕安区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年)调整完善版项目总建设目标78.55万亩,其中2021-2024年项目已批复实施30.50万亩,本次按原实施批复规模和位置纳入;对2025-2030年规划项目,重新调整完善了建设目标和范围,规划调整新增建设项目在新增建设项目潜力基础上落实建设任务20.655万亩,建设任务中位于“两区”地块的面积约为14.1383万亩,比重约占68%。该14.1383万亩属于审计提出的“尚有25.97万亩‘两区’地块未建设成”区域,本次调整已按照审计提出的要求以及规划总任务规模,优先安排“两区”内符合实施条件且比重较高的区域

规划文本第四章、第七章

4个问题。高标准农田建设未优先安排永久基本农田。裕安区永久基本农田面积103.88万亩,2011年至2020年高标准农田已建设永久基本农田47.05万亩,2021年前永久基本农田还有56.83万亩有待建设。《裕安区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年)》中规划建设高标准农田57万亩,其中永久基本农田32.23万亩,尚有24.6万亩永久基本农田待规划建设,占比43.29%。截至202410月,永久基本农田已建成高标准农田63.4万亩,尚有40.48万亩永久基本农田未建设成,占永久基本农田总面积的38.97%

梳理分析:通过重点建设区域潜力分析,依据裕安区2023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截止2024年末,全区未建设高标准农田区域耕地图斑面积约为52.4764万亩,其中可纳入新增建设项目潜力面积约为39.6609万亩,该潜力中位于永久基本农田图斑面积约为34.7363万亩,比重约占88%

调整完善:本次裕安区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年)调整完善版项目总建设目标78.55万亩,其中2021-2024年项目已批复实施30.50万亩,本次按原实施批复规模和位置纳入;对2025-2030年规划项目,重新调整完善了建设目标和范围,规划调整新增建设项目在新增建设项目潜力基础上落实建设任务20.655万亩,建设任务中位于永久基本农田图斑面积约为19.7033万亩,比重约占94%。该19.7033万亩属于审计提出的“尚有40.48万亩永久基本农田未建设成”区域,本次调整已按照审计提出的要求以及规划总任务规模,优先安排永久基本农田内符合实施条件且比重较高的区域,剩余永久基本农田将通过2031-2035年项目予以规划

规划文本第四章、第七章

5个问题。规划编制质量不高。裕安区农业农村局202210月委托安徽鑫图土地勘测规划科技有限公司编制了《裕安区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年)》,编制依据未参考生态环境等相关规划,且规划中对本级职责划分与上级文件不一致,对本区耕地质量等级情况的分析与20217月同样委托鑫图公司编制的《裕安区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19-2025年)》互相矛盾。此外,裕安区未提供编制十年规划前的实地踏勘资料。

梳理分析:本次《裕安区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年)调整完善版》已重新委托顺风建筑规划设计有限公司开展编制工作,调整完善版项目总建设目标78.55万亩,其中2021-2024年项目已批复实施30.50万亩,本次按原实施批复规模和位置纳入。对2025-2030年规划项目,重新调整完善了建设任务规模和范围,调整后建设任务规模为48.05万亩。

调整完善:本次调整完善的2025-2030年规划项目已全部开展实地踏勘调研,并形成了实地踏勘资料附件成果。规划编制已结合县级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相关编制要求进行了完善。修改了相关错误表述,对耕地质量等级提升情况已按照市级规划要求调整,并衔接了《六安市湿地保护规划(2017-2030年)》《六安市水土保持规划(2016-2030年)》《六安市裕安区现代水网建设规划(2023-2035年)》《六安市裕安区水资源综合规划(2016-2030年)》等相关规划

(规划文本全章)

6个问题。项目库管理使用不规范。《裕安区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年)》中项目库为表格,无项目可研报告和项目库评审入库材料。区政府网站各年度公示了拟入库项目,但缺少拟入库项目的可研报告和评审入库材料,且各年度已经实施过的项目未及时从项目库退出。20232024年规划的35个项目,仅有2个项目安排了建设。2021年至2024年实施的40个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有30个项目5.85亩已上图入库图斑不在2021-2030年规划的范围内。

梳理分析调整完善2025-2030年项目库,在项目选址和工程布局方面,开展了实地踏勘调查,充分征求、采纳各项目乡(镇)村意见。

调整完善:本次裕安区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年)调整完善版项目总建设目标78.55万亩,其中2021-2024年项目已批复实施30.50万亩,本次按原实施批复规模和位置纳入。对2025-2030年规划项目,重新调整完善了建设任务规模和范围,调整后建设任务规模为48.05万亩。

本次调整完善的2025-2030年规划项目已全部开展实地踏勘调研,并全部落实到具体地块,调整完善的项目选址和工程布局也充分尊重了各乡镇的意愿。本次规划调整完善版经多轮审查完善后确定,按照县级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编制政策要求编制。本次裕安区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年)调整完善版将进一步为规划期内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实施提供科学的指导依据。

(规划文本全章)

六、创新举措

本次调整完善的2025-2030年规划项目已全部开展实地踏勘调研,并全部落实到具体地块,调整完善的项目选址和工程布局也充分尊重了各乡镇的意愿。本次规划调整完善版经多轮审查完善后确定,按照县级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编制政策要求编制。本次裕安区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年)调整完善版将进一步为规划期内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实施提供科学的指导依据。

、保障措施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区农业农村部门落实高标准农田建设统一规划布局、统一建设标准、统一组织实施、统一验收考核、统一上图入库要求和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区乡抓落实、群众参与的工作机制,强化粮食安全党政同责,抓好规划实施、任务落实、资金保障、监督评价和运营管护等工作,更好地发挥高标准农田建设在促进农业增效、农村发展和农民增收中的作用。

、解读人员信息

解读单位:裕安区农业农村

    人:裕安区农业农村局农业综合开发处  张显著

联系电话:0564-3236661

通讯地址:六安市裕安区龙井沟路368号裕安区农业农村局大楼楼农业综合开发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