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裕安区为企业办实事清单(沿用)
发布日期:2025-03-14 15:35
信息来源:裕安区营商中心 点击数:
序号 | 单位 | 事项名称 | 事项概述 | 服务对象 | 办理方式 | 申办材料 | 办理时限 | 收费标准及依据 | 其他 |
1 | 区委政法委 | 涉企“挂案”“拖案”清理及重点敏感案件挂牌督办 | 督促区直各政法单位对侵犯企业和企业家权益的犯罪案件快立快侦、快捕快诉、快审快判,坚决清理“挂案”“拖案”,实现动态清零;对重大敏感案件实行挂牌督办、领导包案,有力有效保障企业合法权益。 | 企业和企业家 | 区直各政法部门摸底排查,我单位定期调度。 | 无 | 持续开展 | 免费 | |
2 | 区档案馆 | 档案资料预约查询服务 | 为企业提供来馆查询档案的预约服务 | 企业法人 | 线下办理地址:裕安区三馆一中心档案馆; 联系电话:0564-3300171 |
无 | 1个工作日 | 免费 | |
3 | 档案资料来馆查阅服务 | 为企业提供馆藏档案中与本企业相关的档案查询服务 | 企业法人 | 线下办理地址:裕安区三馆一中心档案馆; 联系电话:0564-3300171 |
居民身份证或盖有本企业的介绍信 | 1个工作日 | 免费 | ||
4 | 区法院 | 执行“110” | 开通24小时值班电话,征集执行线索 | 企业或企业家作为执行案件当事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 | 热线联系电话:3372110 | 无 | 持续开展 | 免费 | |
5 | 信用修复证明书 | 对积极履行还款义务的被执行人企业发送《信用修复证明书》,修复信用缺口 | 企业或企业家作为执行案件被执行人 | 线下向相关企业发送《信用修复证明书》 | 结案证明 | 持续开展 | 免费 | ||
6 | 区检察院 | 企业家约见检察长 | 对企业负责人提出约见检察长申请的,做到100%及时安排,100%及时答复,践行“民有所呼、我有所应”的检察担当,用足用好各类办案机制、政策措施,汇聚执法办案合力,以更大力度支持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 企业负责人(含在押及服刑企业负责人) | 1.企业负责人通过检察机关控告申诉窗口、12309检察服务平台、96309为企服务热线以及来信等方式,提出约见检察长申请,并说明约见事由; 2.被采取羁押强制措施的企业负责人,可通过其近亲属、辩护律师或驻所检察官提出约见申请; 3.看守所服刑期间的企业负责人,可通过驻所检察官提出约见申请。 |
反映相关事项的书面材料 | 3个工作日内告知约见时间、地点(对被采取羁押强制措施的企业负责人,办案单位检察长应当在法定办案期限内安排会见;对服刑企业负责人,检察长应当在五个工作日内安排会见) | 免费 | 第六检察部 |
7 | 在押企业家会见企业相关联系人 | 对被采取羁押强制措施和在服刑期间的企业负责人,需要处理生产经营活动紧急事务的,在依法保障合法权益和公平正义的前提下,为其办理会见企业关联人员提供便利条件。 | 在押及服刑企业负责人 | 在押或服刑企业负责人通过驻所检察官信箱或约见驻所检察官,提出会见申请,说明会见事由和必要性 | 反映相关事项的书面材料 | 依法依规安排会见 | 免费 | 第三检察部 | |
8 | 促进公共政策兑现和政府履约践诺督察监督工作 | 省府检联动联席会议印发了《关于促进公共政策兑现和政府履约践诺督察监督工作方案》,依托“府检联动”机制,督促区政府及相关部门切实将各项惠企政策落实到位,将对企业作出的承诺兑现到位,全方位提高公共政策实效和政府公信力,推进法治政府、诚信政府建设。 | 民营企业 | 向具有管辖权检察机关控申窗口提交材料或来信 | 反映相关事项的书面材料 | 3个月(按照检察建议工作规定) | 免费 | 第四检察部 | |
9 | 涉非公经济控告申诉案件办理(2023年主题为开展“民营企业司法保护专项行动”) | 对涉非公经济控告申诉案件,每年确定一个主题进行专项治理。2023年主题为“民营企业司法保护专项行动”,通过对民营企业涉及的立案监督、刑事申诉等五类重点控申申诉案件实行为期一年的集中治理,加大交办督办力度,严格落实首办责任、领导包案要求,对重点案件进行挂牌督办,切实维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 | 民营企业 | 向具有管辖权检察机关控申窗口提交材料或来信 | 反映相关事项的书面材料 | 法律规定期限 | 免费 | 第六检察部 | |
10 | 涉企案件羁押必要性全覆盖审查 | 对民营负责人因涉嫌犯罪被刑事拘留、逮捕的,将涉案人员对企业经营活动的影响纳入羁押必要性考量因素,充分维护企业权益。 | 涉案民营企业负责人 | 1、检察机关依职权审查;2、被采取羁押强制措施涉案企业负责人,可通过其近亲属或驻所检察官提出申请 | 反映相关事项的书面材料 | 法律规定期限 | 免费 | 第一、二、五检察部 | |
11 | 区政府办 (区外事办) |
APEC商务旅行卡初审转报 | 为我区外贸企业,因业务需要经常前往APEC经济体的工作人员办理APEC商务旅行卡。 | 企业法人 | 安徽省政务服务网(皖事通办)搜索“APEC商务旅行卡初审“事项在线办理(https://www.ahzwfw.gov.cn/) | 请示件 、企业概况、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完税证明、进出口数据证明、营业执照(副本)、无犯罪记录证明、社保证明、身份证、护照个人信息页、证件照签名、简介表 | 5个工作日 | 收费标准: (一)申办1-14份旅行卡,办理2国及2国以下的签证代办费标准为每人每国240元;办理2国以上的签证,每增加1国签证代办费标准由现行每人每国240元降为每人每国80元。 (二)申办14份以上旅行卡,办理2国及2国以下的签证代办费标准为每人每国200元;办理2国以上的签证,每增加1国签证代办费标准由现行每人每国200元降为每人每国60元。 依据:《省财政厅 物价局关于降低APEC商务旅行卡签证代办费标准的函》(皖价费函〔2016〕57号)。 |
区外事办只负责材料初审,具体办理由市外事办牵头负责,材料意见以市外办为准。 |
12 | 区发改委 | 信用报告服务(无违法违规证明版) | 聚焦企业开具证明“难、繁、久”等问题,在申请上市、融资、评优评先等事项中推行1份企业信用报告代替40个部门无违法违规证明,较好做到“数据多跑路,企业不跑腿”。 | 企业法人 | 网上自行办理(“信用安徽”或“信用六安”网站https://credit.ah.gov.cn/或https://credit.luan.gov.cn/)、“皖事通”APP办理、一体化智能自助终端办理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线上办理提供) | 1个工作日 | 免费 | |
13 | 公共资源交易业务咨询服务 | 为招标人、投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及其他个人或组织提供公共资源交易业务咨询。 |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 咨询电话:0564-3306192 | 无 | 1个工作日 | 免费 | ||
14 | 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登记 | 依托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招标人将项目基本信息(包括项目名称、项目类型、行业分类、行政区划、总投资、投资主体性质等)进行登记发布。 |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 网上办理(办理系统: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交易系统,网址:http://183.162.78.64:9016/TPBidder/jsgcztbmis2/pages/projectreg/Project_List?ProjectJYType=B | 1、项目立项批复或可研报告(电子件1份);2、项目审图合格书或批复(如有,电子件1份);3、项目资金落实证明或项目投资计划表(电子件1份);4、项目规划许可证(如有,电子件1份);5、招标委托代理协议书(电子件,1份);6、若属绿色通道容缺办理项目,由招标人提供承诺件。 | 1个工作日 | 免费 | ||
15 | 公共资源交易场地安排 | 依托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登记后,招标人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应当及时确定交易项目的交易场地和评标(评审)场地。 |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 网上办理(办理系统: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交易系统,网址:http://183.162.78.64:9016/TPBidder/jsgcztbmis2/pages/changdiworkflownew/KaiPingBiao_List?Type=KaiPingBiaoNew&ProjectJYType=B | 交易公告电子件1份、交易文件电子件1份、技术资料电子件1份。 | 1个工作日 | 免费 | ||
16 | 公共资源交易投标保证金托管 | 受招标人(采购人)委托,依托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为设置投标保证金的各类项目提供投标保证金托管服务。 |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 网上办理(办理系统: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交易系统,网址:http://183.162.78.64:9016/TPBidder/bzjztbmis2/pages/bzjrefund/BzjRefund_List?projectjiaoyitype=) | 无 | 保证金退还申请 1个工作日内办结,银行接到退还指令 1个工作日内到账。 | 免费 | ||
17 | 评标评审专家抽取 | 依托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项目开标后,招标人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在线提交“评标委员会组建申请”,抽取相应专业的评标评审专家,开展评标工作。 |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 网上办理(办理系统: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交易系统,网址:工程建设:http://183.162.78.64:9016/TPBidder/pbzjmis/pages/project_new/Project_List?UseType=2&ProjectJYType=B ,政府采购http://183.162.78.64:9016/TPBidder/pbzjmis/pages/project_new/Project_List?UseType=2&ProjectJYType=M ),非进场交易项目http://183.162.78.64:9016/TPBidder/pbzjmis/pages/projectxiane/Project_List | 1、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必须进场交易的项目由代理机构在六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中按照系统流程提交评标(评审)专家抽取申请,无需另外提交申请材料。2、非必须进场交易项目需要抽取专家评委的需通过系统向交易中心提交以下材料盖章电子扫描件:(1) 专家抽取申请函(原件PDF扫描件1份,加盖招标(采购)单位及其代理机构(如有)公章)(2)《安徽省综合评标专家库专家抽取登记表》(原件PDF扫描件1份)(3)《安徽省综合评标专家库专家抽取条件表》(原件PDF扫描件1份)(4)《安徽省综合评标专家库专家抽取回避单位表》(原件PDF扫描件1份) | 1个工作日 | 免费 | ||
18 | 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发布 | 依托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为拓展公共资源交易信息渠道,实现数据全程留痕,交易有迹可循,招标人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将项目注册、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开评标信息、中标候选人公示、中标结果公示、中标通知书、合同等信息在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发布。 |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 网上办理(办理系统: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交易系统,网址:http://183.162.78.64:9016/TPBidder/jsgcztbmis2/pages/changdiworkflownew/KaiPingBiao_List?Type=KaiPingBiaoNew&ProjectJYType=B | 相关信息(项目注册、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开评标信息、中标候选人公示、中标结果公示、中标通知书、合同)的电子件一份。 | 1个工作日 | 免费 | ||
19 | 公共资源交易档案存档及利用 | 依托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项目交易结束后,项目代理机构(自行组织的则为招标人)及时提供存档资料(包括纸质档案资料和电子档案资料),电子档案资料通过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档案管理系统收集归档。 |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 网上办理(办理系统: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档案管理系统,网址:http://ggzy.luan.gov.cn/EpointDzda/dzdamanagemis/pages/dzdaapply/DzdaApply_List) | (1)项目登记信息(项目注册)电子版文件资料:项目立项批复、项目审图合格证(如有)、资金落实证明或计划表、项目规划许可证(如有)、委托招标代理协议书。(2)交易过程电子版文件资料:招标公告信息、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文件)、开标过程材料、评标报告、中标候选人公示、中标结果公示、中标人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合同、异议和异议答复(如有)、投诉和处理决定书(如有)、有关变更信息等电子文档(如有)等。 | 1个工作日 | 免费 | ||
20 | 安徽粮油产业发展基金项目库推荐转报 | 省级粮油产业化企业,以及主食产业化加工、放心粮油示范加工、应急加工等企业。采取先建后补、先贷后贴、当年贴(补)上年的办法,实行贴息和补助两种扶持方式。省粮食局将建立安徽省粮油产业发展基金项目库,从项目库中优选项目向基金管理公司投决策委员会推荐。 | 正常经营无违法活动的省级粮油产业化企业,以及主食产业化加工、放心粮油示范加工、应急加工等企业 |
线下办理:安徽省六安市裕安区齐云西路753号裕安区政务服务中心1楼办事大厅综合窗口 联系电话0564-5150639,0564-3351028 线上办理网址://la.ahzwfw.gov.cn/bog-bsdt/static/workProcess/components/applicationMaterial.html?ssqdId=4028e6a68bb8d901018bdadb87297841&ssqdCode=6fb07c15af514445be175305bcafcad0&typeSipe=nameSkip |
安徽粮油产业发展基金备选项目情况表 | 1个工作日 | 免费 | ||
21 | 粮食应急供应网点选定 | 由以粮食产品批发零售为主,日常运转正常、发展良好的军粮供应网点、放心粮油店、大型超市或大型粮食加工、配送企业的连锁经营网点申请成为粮食应急供应网点,相关条件符合提要求,通过审核并决定后,经营者必须签订《粮食应急保障协议书》,承诺在应急情况下配合完成应急粮食销售任务。 | 以粮食产品批发零售为主,日常运转正常、发展良好的军粮供应网点、放心粮油店、大型超市或大型粮食加工、配送企业的连锁经营网点。 |
线下办理:安徽省六安市裕安区齐云西路753号裕安区政务服务中心1楼办事大厅综合窗口 联系电话0564-5150639,0564-3351028 线上办理网址:https://la.ahzwfw.gov.cn/bog-bsdt/static/workProcess/components/applicationMaterial.html?ssqdId=4028e6a08bb8d6b5018bdb3bf0b11717&ssqdCode=65e40f26f60c4950b72202db18e3750d&typeSipe=nameSkip |
粮食应急供应网点申报表 | 1个工作日 | 免费 | ||
22 | 粮食应急加工网点选定 | 由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认定的省级、市级或县级粮食产业化龙头加工企业申请成为粮食应急加工网点,相关条件符合要求,通过审核并决定后,企业必须签订《粮食应急保障协议书》, 承诺在应急情况下承担应急粮食加工任务。 | 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认定的省级、市级或县级粮食产业化龙头加工企业。 |
线下办理:安徽省六安市裕安区齐云西路753号裕安区政务服务中心1楼办事大厅综合窗口 联系电话0564-5150639,0564-3351028 线上办理网址:https://la.ahzwfw.gov.cn/bog-bsdt/static/worKProcess/components/applicationMaterial.html?ssqdCode=5293dbfff3734568b0502311d12a0690 |
粮食应急加工网点申报表 | 1个工作日 | 免费 | ||
23 | 粮食应急配送网点选定 | 由配送、储存能力强、固定销售网点多的大型粮食配送企业申请成为粮食应急配送网点,相关条件符合要求,通过审核并决定后,企业必须签订《粮食应急保障协议书》, 承诺在应急情况下承担应急粮食配送任务。 | 配送、储存能力强、固定销售网点多的大型粮食配送企业 |
线下办理:安徽省六安市裕安区齐云西路753号裕安区政务服务中心1楼办事大厅综合窗口 联系电话0564-5150639,0564-3351028 线上办理网址:https://la.ahzwfw.gov.cn/bog-bsdt/static/worKProcess/components/applicationMaterial.html?ssqdCode=bd09db37b73e4bfea0d7a5084ae71e47 |
粮食应急配送网点申报表 | 1个工作日 | 免费 | ||
24 | 粮油仓储单位备案 | 粮油仓储单位按照规定向其仓房设施所在地的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 粮油仓储单位 |
线下办理:安徽省六安市裕安区齐云西路753号裕安区政务服务中心1楼办事大厅综合窗口 联系电话0564-5150639,0564-3351028 线上办理网址:https://la.ahzwfw.gov.cn/bog-bsdt/static/worKProcess/components/applicationMaterial.html?ssqdCode=67e59e1d0bd84df195ecb858f1c8d184 |
安徽省粮油仓储单位备案表 安徽省粮食收购企业备案表 仓容情况表 设备情况表 人员情况表 库区总平面图 保管员和检验员证书 固定经营场地材料(产权证书或租赁合同) |
1个工作日 | 免费 | ||
25 | 省级粮食产业化财政专项资金申报 | 符合《安徽省粮食产业化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建〔2015〕2048号)有关申报贴息项目的条件的省级粮油产业化企业,以及主食产业化加工、放心粮油示范加工、应急加工等企业提交相关材料通过审查后采取先建后补、先贷后贴、当年贴(补)上年的办法,实行贴息和补助两种扶持方式得到扶持。 | 省级粮油产业化企业,以及主食产业化加工、放心粮油示范加工、应急加工等企业。 |
线下办理:安徽省六安市裕安区齐云西路753号裕安区政务服务中心1楼办事大厅综合窗口 联系电话0564-5150639,0564-3351028 线上办理网址:https://la.ahzwfw.gov.cn/bog-bsdt/static/workProcess/components/applicationMaterial.html?ssqdId=4028e6a18bb8d856018bd62aa6654057&ssqdCode=7c3767529fd74728b42b184739324d2d&typeSipe=nameSkip |
省级粮食产业化项目申报表 经审计的企业上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设备购置证明性材料 费用支出的银行付款凭证 |
1个工作日 | 免费 | ||
26 | 服务价格登记证核发 | 实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的商品和服务价格核定后,为企业核发服务价格登记证,企业亮证收费,收费有依据 | 企业法人 | 安徽政务服务网(https://www.ahzwfw.gov.cn/),“皖事通”APP办理,线下窗口办理(安徽省六安市裕安区齐云西路753号裕安区政务服务中心1楼办事大厅综合窗口,0564-5150639) | 服务价格登记证申请表 | 1个工作日 | 免费 | ||
27 | 城乡公共管网供应的自来水价格核定 | 为在我区符合条件的需要价格核定的供水企业办理价格核定 | 符合条件的供水企业 | 安徽政务服务网(https://www.ahzwfw.gov.cn/),“皖事通”APP办理,线下窗口办理(安徽省六安市裕安区齐云西路753号裕安区政务服务中心1楼办事大厅综合窗口,0564-3301636) | 书面申请报告 |
1个工作日(不含专家评审45个工作日、听证45日) | 免费 | ||
28 | 非营利性民办中小学学历教育学费、住宿费标准核定 | 为在我区符合条件的需要价格核定的民办学校办理价格核定 | 符合条件的民办学校 | 安徽政务服务网(https://www.ahzwfw.gov.cn/),“皖事通”APP办理,线下窗口办理(安徽省六安市裕安区齐云西路753号裕安区政务服务中心1楼办事大厅综合窗口,0564-3301636) | 书面申请报告 |
1个工作日(不含专家评审45个工作日) | 免费 | ||
29 | 普通住宅小区前期物业公共服务收费标准核定 | 为在我区符合条件的需要价格核定(备案)的物业企业办理价格核定(备案) | 符合条件的物业企业 | 安徽政务服务网(https://www.ahzwfw.gov.cn/),“皖事通”APP办理,线下窗口办理(安徽省六安市裕安区齐云西路753号裕安区政务服务中心1楼办事大厅综合窗口,0564-3301636) | 书面申请报告 |
1个工作日(不含专家评审45个工作日) | 免费 | ||
30 | 污水处理收费标准核定 | 为在我区符合条件的需要价格核定的污水处理企业办理价格核定 | 符合条件的污水处理企业 | 安徽政务服务网(https://www.ahzwfw.gov.cn/),“皖事通”APP办理,线下窗口办理(安徽省六安市裕安区齐云西路753号裕安区政务服务中心1楼办事大厅综合窗口,0564-3301636) | 书面申请报告 |
1个工作日(不含专家评审45个工作日) | 免费 | ||
31 | 殡葬基本服务及重要延伸服务收费标准核定 | 为在我区符合条件的需要价格核定的从事殡葬服务企业办理价格核定 | 符合条件的从事殡葬服务企业 | 安徽政务服务网(https://www.ahzwfw.gov.cn/),“皖事通”APP办理,线下窗口办理(安徽省六安市裕安区齐云西路753号裕安区政务服务中心1楼办事大厅综合窗口,0564-3301636) | 书面申请报告 |
1个工作日(不含专家评审45个工作日) | 免费 | ||
32 | 受理违反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等法律法规的投诉和举报 | 在电力设施周围或电力设施保护区内进行可能危及电力设施安全作业的审批 | 自然人,法人 | 网上办理,窗口办理,快递申请 预约电话(0564-5150639) 预约地点(安徽省六安市裕安区齐云西路裕安区政务服务中心1楼办事大厅综合窗口) 预约网址(https://www.ahzwfw.gov.cn/) |
1.安全作业申请报告;2.电力管理部门安全作业批文 | 20个工作日 | 免费 | ||
33 | 石油天然气管道竣工测量图备案 | 石油天然气管道竣工测量图备案 | 法人 | 网上办理,窗口办理 预约电话(0564-5150639) 预约地点(安徽省六安市裕安区齐云西路753号政务服务中心1楼办事大厅综合窗口) |
1.竣工验收报告;2.管道竣工测量图 | 20个工作日 | 免费 | ||
34 | 石油天然气管道事故应急预案备案 | 石油天然气管道事故应急预案备案 | 法人 | 网上办理,窗口办理 预约电话(0564-5150639) 预约地点(安徽省六安市裕安区齐云西路753号政务服务中心1楼办事大厅综合窗口) |
1.应急预案备案申请表;2.应急预案;3.应急预案评审或论证意见 | 20个工作日 | 免费 | ||
35 | 石油天然气管道停止运行、封存、报废的备案 | 石油天然气管道停止运行、封存、报废的备案 | 法人 | 网上办理,窗口办理 预约电话(0564-5150639) 预约地点(安徽省六安市裕安区齐云西路753号政务服务中心1楼办事大厅综合窗口) |
1.管道企业报废、停运、封存的文件;2.管道竣工测量图备案登记表;3.废旧 (停运、封存) 管道保护安全防护方案;4.废旧 (停运、封存) 管道走向示意图 | 20个工作日 |
免费 | ||
36 | 裕安区教体局 | 民办学校决策机构成员名单备案 | 民办学校理事长、理事或者董事长、董事名单报审批机关备案。 | 法人 | 线上办理:https://la.ahzwfw.gov.cn/bog-bsdt/static/worKProcess/components/applicationMaterial.html?ssqdCode=bd282b83fa5b4cd983fb170a40df8865 线下办理:六安市裕安区齐云西路753号裕安区政务服务中心1楼办事大厅综合窗口/六安市裕安区横排头路478号六安市裕安区教师进修学校三楼民管办电话:3216226 |
民办学校决策机构成员备案申请报告 | 1个工作日 | 免费 | |
37 | 民办学校招生简章和广告备案 | 民办学校发布招生简章和广告须经审批机关备案 | 法人 | 线上办理:https://la.ahzwfw.gov.cn/bog-bsdt/static/worKProcess/departmentHoem.html?deptCode=34150323410000000000&cityCode=341503000000&cityName=%25E8%25A3%2595%25E5%25AE%2589%25E5%258C%25BA 线下办理:六安市裕安区齐云西路753号裕安区政务服务中心1楼办事大厅综合窗口/六安市裕安区横排头路478号六安市裕安区教师进修学校三楼民管办电话:3216226 |
招生简章、拟发布招生广告、民办学校招生简章和广告备案表 | 1个工作日 | 免费 | ||
38 | 民办学校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变更备案 | 民办学校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变更的,应当报主管部门备案并公示 | 法人 | 线上办理:https://la.ahzwfw.gov.cn/bog-bsdt/static/workProcess/departmentHoem.html?deptCode=34150323410000000000&cityCode=341503000000&cityName=%25E8%25A3%2595%25E5%25AE%2589%25E5%258C%25BA 线下办理:六安市裕安区齐云西路753号裕安区政务服务中心1楼办事大厅综合窗口/六安市裕安区横排头路478号六安市裕安区教师进修学校三楼民管办电话:3216226 |
民办学校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变更备案报告 | 1个工作日 | 免费 | ||
39 | 民办学校学籍和教学管理制度备案 | 民办中小学校应当依法建立学籍和教学管理制度,并报主管部门备案。 | 法人 | 线上办理:https://la.ahzwfw.gov.cn/bog-bsdt/static/workProcess/departmentHoem.html?deptCode=34150323410000000000&cityCode=341503000000&cityName=%25E8%25A3%2595%25E5%25AE%2589%25E5%258C%25BA 线下办理:六安市裕安区齐云西路753号裕安区政务服务中心1楼办事大厅综合窗口/六安市裕安区横排头路478号六安市裕安区教师进修学校三楼民管办电话:3216226 |
民办中小学校学籍和教学管理制度备案报告 | 1个工作日 | 免费 | ||
40 | 中等及以下民办学校章程修改备案 | 民办学校修订章程,报主管部门备案或者核准。 | 法人 | 线上办理:https://la.ahzwfw.gov.cn/bog-bsdt/static/workProcess/departmentHoem.html?deptCode=34150323410000000000&cityCode=341503000000&cityName=%25E8%25A3%2595%25E5%25AE%2589%25E5%258C%25BA 线下办理:六安市裕安区齐云西路753号裕安区政务服务中心1楼办事大厅综合窗口/六安市裕安区横排头路478号六安市裕安区教师进修学校三楼民管办电话:3216226 |
关于申请XX学校章程修改备案的请示 | 1个工作日 | 免费 | ||
41 | 实施普通高中教育、义务教育的民办学校自主设置的课程备案 | 实施普通高中教育、义务教育的民办学校可以基于国家课程标准自主开设有特色的课程,实施教育教学创新,自主设置的课程应当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 法人 | 线上办理:https://la.ahzwfw.gov.cn/bog-bsdt/static/workProcess/departmentHoem.html?deptCode=34150323410000000000&cityCode=341503000000&cityName=%25E8%25A3%2595%25E5%25AE%2589%25E5%258C%25BA 线下办理:六安市裕安区齐云西路753号裕安区政务服务中心1楼办事大厅综合窗口/六安市裕安区横排头路478号六安市裕安区教师进修学校三楼民管办电话:3216226 |
民办中小学校基于国家课程标准开设的特色课程备案报告 | 1个工作日 | 免费 | ||
42 | 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许可 | 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体育设施符合国家标准; (二)具有达到规定数量、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社会体育指导人员和救助人员; (三)具有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安全操作规程、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体育设施、设备、器材安全检查制度等安全保障制度和措施;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 | 自然人、法人 | 1、网上办理 安徽政务服务网(https://www.ahzwfw.gov.cn/) 2、线下办理 六安市裕安区齐云西路753号裕安区政务服务中心1楼办事大厅综合窗口 六安市裕安区横排头路478号六安市裕安区教育体育局4楼401电话联系方式:0564-3235061 |
1、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许可申请表 2、体育场所的所有权或使用权证明 3、体育设施符合国家标准的检测报告 |
1个工作日(不含专家评审15个工作日) | 免费 | ||
43 | 企业高管子女入学服务 | 为招商引资企业符合条件的管理人员解决子女入学问题 | C类及以上高层次人才,投资规模达亿元以上的职业经理人 | 线下办理:区教体局基教股(联系电话:0564-3235031) | 1.企业关于申报人职位任免书;2.企业在发改委投资项目备案书;3.入学申请及家庭材料。 | 持续办理 | 免费 | ||
44 | 区科技局 | 省科学技术奖申报推荐转报 | 为我区具备条件的省科技学技术奖申报单位及项目开展服务指导,按照省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要求,做好省科学技术奖申报推荐转报工作。 | 事业法人、社团法人、企业法人、自然人 | 安徽省科学技术奖励网上申报评审系统(http://39.145.8.73:800/egrantweb/) | 纸质提名书原件(含主件、附件) | 60个工作日 | 免费 | |
45 | 省级重点实验室认定推荐 | 坚持需求导向、绩效导向,聚焦我省科技创新引领高地、战略优势领域、基础研究引领领域、应用研究倒逼领域和十大新兴产业重点领域,积极支持并推荐科技领军企业、骨干企业布局申报企业类省重点实验室,我区高校院所申报高校院所类省重点实验室、企业与高校院所联合申报学科重点实验室。 | 事业法人、企业法人 | 安徽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http://kjgl.ahinfo.org.cn/egrantweb/) | 1.安徽省重点实验室建设申报书; 2.实验室人员(流动/固定)名单及学术委员会名单; 3.实验室现有主要仪器设备清单及购置(研制)计划清单; 4.实验室近三年来重要科研项目清单 5.实验室重要奖励、专著、论文、专利等清单; 6.申报实验室依托单位为企业的,提供由具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近三年销售收入及研发投入占比情况(R&D)的证明材料; 7.实验室联合共建协议(协议应明确平台建设、研究任务、经费投入、人员配置、成果知识产权等内容); 8.其他相关材料。 |
30个工作日 | 免费 | ||
46 | 全国优秀科普作品推荐 | 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在全社会大力普及科学知识,弘扬科学精神。 | 公民、法人和社会组织 | 线下办理:裕安区科技局902室,服务电话:3236257 | 推荐表及优秀科普作品复印件 | 30个工作日 |
免费 | ||
47 | 举办各类科普教育展览、讲座 | 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普工作的重要论述,加强科普能力建设,深入实施全民科学素质行动,大力弘扬科学家精神,广泛营造热爱科学、崇尚创新的社会氛围。 | 公民、法人和社会组织 | 线下办理:裕安区科技局902室,服务电话:3236257 | 科技活动周重点项目备案表 | 7天 | 免费 | ||
48 | 组织申报高层次人才团队项目 | 对携带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科技成果,在皖创办公司或与省内企业共同设立公司,开展科技成果转化活动的科技团队,择优以股权投资或债权投入方式给予支持。 | 科技人才团队 | 安徽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http://kjgl.ahinfo.org.cn/egrantweb/) | 省高层次人才团队项目申报书 | 120个工作日 | 免费 | ||
49 | 省、市科技创新政策宣传 | 提高科技创新政策的知晓率,推进科技政策落实落地,营造良好的创新创业环境舆论环境。 | 公民、法人和社会组织 | 线下办理:裕安区科技局906室,服务电话:3301508 | 省市科技创新政策 | 持续推进 | 免费 | ||
50 |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 | 组织辖区内科技型企业申报认定高新技术企业的初核及推荐等工作。 | 法人 | 科学技术部政务服务平台(https://fuwu.most.gov.cn/) 安徽省高新技术产业综合业务管理系统(http://39.145.8.60:8080/ahismp/cms) |
1.《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国网在线打印并签名、加盖企业公章)。2.《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国网在线打印并签名、加盖企业公章,已签订企业无需提供营业执照等企业注册登记证件和专利证书等企业知识产权证件)。3.证明企业依法成立的《营业执照》等相关注册登记证件的复印件。4.知识产权相关材料(知识产权证书及反映技术水平的证明材料,通过受让、受赠、并购获得的知识产权须详述与企业研发、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的关联性,参与制定标准情况等)、科研项目立项证明(已验收或结题项目需附验收或结题报告)、科技成果转化(总体情况与转化形式、应用成效的逐项说明、企业近三年科技成果转化汇总表)(见附件2)、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水平(总体情况与四项指标符合情况的具体说明)等相关材料。5.企业高新技术产品(服务)的关键技术和技术指标的具体说明,相关的生产批文、认证认可和资质证书、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等材料。6.企业职工和科技人员比例情况说明材料,包括在职、兼职和临时聘用人员人数、人员学历结构、科技人员名单及其工作岗位等。7.经具有资质并符合本《工作指引》相关条件的中介机构出具的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研究开发费用、近一个会计年度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专项审计或鉴证报告,并附研究开发活动说明材料。8.经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鉴证的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9.近三个会计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包括基础信息表、主表及其相关附表)。10.参与企业研发费用、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专项审计或鉴证的中介机构提供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在岗注册会计师或税务师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全年职工社保名单并加盖人社部门公章,或者职工工资发放清单。上述证明材料由中介机构在省网上传,申报企业无需上传,但在纸质申报材料中须附上。 | 30个工作日 | 免费 | ||
51 | 高新技术企业更名认定推荐转报 | 开展辖区内高新技术企业名称变更初审及转报工作。 | 高新技术企业 |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www.innocom.gov.cn) | (一)简单更名需提交以下材料: 1.高新技术企业名称变更申请书(在线填报打印) 2.工商管理部门出具的核准变更通知书及其他名称变更证明文件; 3.企业更名前后的营业执照副本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4.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复印件。 (二)复杂更名需提交材料: 1.高新技术企业名称变更申请书(在线填报打印); 2.工商管理部门出具的核准变更通知书及其他名称变更证明文件; 3. 企业更名前后的营业执照副本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4.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复印件; 5.企业名称变更当年的人员情况说明(包括名称变更前后企业职工总数、企业技术人员、研发人员数及其所占比例); 6. 企业拥有的核心自主知识产权现状的证明材料(包括申报高新技术企业时所列知识产权及后续获得的知识产权,并附权属人变更证明材料;若知识产权变更材料不能及时提供,须提供办理知识产权变更有关证明材料,自完成企业工商更名之日起3个月内补充报送完整材料); 7.企业名称变更当年的年度研发项目情况表和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情况表(见附件1、2); 8. 经审计的企业名称变更当年的年度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现金流量表); 9. 经具有资质中介机构审计的企业名称变更当年年度研究开发费用和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专项审计报告。 |
30个工作日 | 免费 | ||
52 | 组织创新创业大赛 | 组织指导辖区内科技型企业和团队参加市赛、省赛、全国创新创业大赛。 | 法人、社会组织 | 大赛官方网站(www.cxcyds.com) | 1.基本信息2.股东信息3.核心团队4.商业计划书5.创业服务需求6.补充信息 | 60个工作日 | 免费 | ||
53 | 制定或修订涉企科技创新政策 | 制定或修订涉企科技创新政策前,需先向有关区直单位、科技企业代表等征求意见建议,以增强涉企政策科学性、规范性、协同性。 | 民营企业 | 线下办理:裕安区科技局910室,服务电话:3308053 | 无 | 持续推进 | 免费 | ||
54 | 技术转移中产学研对接服务 | 针对企业技术难题和需求,帮助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建立联系,通过共建科技创新平台、联合攻关等方式,开展长期稳定的产学研合作。 | 民营企业 | 线下办理:裕安区科技局906室,服务电话:3301508 | 企业技术难题和需求征集表 | 持续推进 | 免费 | ||
55 | 安徽科技大市场六安市场提供科技要素资源服务 | 依托安徽科技大市场六安市场,积极引进合肥都市圈、长三角区域内高校科研院所科技创新项目资源,为企业提供技术需求挖掘、成果概念验证技术服务。 | 民营企业 | 线下向安徽科技大市场六安市场申请,联系人:张海超,服务电话:13155399931 | 无 | 持续推进 | 根据科技要素资源的不同类型和对接的难易程度,企业与安徽科技大市场六安市场专业技术经纪人洽谈,采取市场化运营收费。 | ||
56 | 区经信局 | 六安市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投诉平台 | 持续实施公共政策兑现和政府履约践诺专项行动,进一步推动惠企政策落实到位、政府承诺兑现到位、政府和国企对民营企业欠账清欠到位。 | 民营中小企业 | 线上投诉电话:0564-3999732,投诉邮箱:313392191@qq.com。线下;裕安区行政大楼一楼104室。 | 无 | 持续开展 | 免费 | |
57 | 六安市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投诉平台 | 常态化推进清欠工作,畅通问询投诉渠道,强化跟踪督查,确保及时足额支付民营企业账款。 | 民营中小企业 | 线上投诉电话:0564-3999732,投诉邮箱:313392191@qq.com。线下;裕安区行政大楼一楼104室。 | 无 | 持续开展 | 免费 | ||
58 | 民营中小企业培训 | 持续开展民营中小企业家线下培训,进一步提高裕安区企业管理水平,拓展企业发展视野。 | 民营中小企业 | 线下(裕安区行政大楼一楼104室)邮箱:2769035245@qq.com。电话:0564-3999732 | 无 | 持续开展 | 免费 | ||
59 | 企业申报各类项目奖补 | 持续做好企业申报项目指导帮扶工作,并及时兑现奖补资金。 | 民营中小企业 | 线上申报网址:https://jx.ah.gov.cn/ | 无 | 持续开展 | 免费 | ||
60 | 民营中小企业用工、人才服务保障 | 常态化摸排企业用工、人才需求,建立台账,配合区人社部门,为企业输送工人、人才。 | 中小企业 | 线下(裕安区行政大楼一楼104室)邮箱:2769035245@qq.com。电话:0564-3999732 | 无 | 持续开展 | 免费 | ||
61 | 区公安分局 | 电子居住证申领 | 推进居住证办理“电子化”,在“皖事通”上线居住登记、居住证申领、居住证住址变更等功能,实现流动人口居住登记网上申报和居住证网上申办 | 公民个人(企业员工) | “皖事通”APP办理 (登陆“皖事通”APP,打开“公安服务”专区,点击“居住证申领”进行办理) |
1、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材料 | 3个工作日 | 免费 | |
62 | 为企服务“绿色通道” | 依托市、县政务服务中心公安为企服务专窗,对企业一次10人以上办理身份证、居住证、驾驶证等需求,提供绿色通道服务。 | 企业 | 网上预约:六安市公安局门户网站“为企服务一点通”模块——点击“服务定制”进行预约 (http://58.242.66.154:8095/ydtHomes7?source=point) |
无 | 持续开展 | 免费 | ||
63 | 特种行业备案“零材料”服务 | 典当业、拍卖业、废旧金属回收业、报废机动车拆解回收业、开锁业等特种行业所有备案信息通过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获取,备案后即可开展经营活动,公安系统不再采集或要求申请人提供材料,实现备案服务“零材料”。 | 企业(特种行业) | 系统信息共享,数据由市场监管局直接推送公安部门,无需企业申办 | 无 | 持续开展 | 免费 | ||
64 | 警官包保企业 | 健全省、市、县三级公安机关领导班子成员联系重点企业和重大项目制度。通过建立“网上警企议事群”、召开“警企恳谈会”、设立专门警务室、派驻“警务管家”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为企服务政策,收集企业意见建议,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 | 企业 | 公安为企服务政策措施,无需主动申办 | 无 | 持续开展 | 免费 | ||
65 | 轻微违法免于处罚 | 对于运输鲜活农产品的车辆有未随车携带行驶证、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未放置保险标志等轻微违法行为免于处罚;对于运送生产物资的外地车辆,因不熟悉道路驶入货车禁止通行区域的,经交通警察当场指出立刻终止违法行为的免于处罚。 | 企业、个人 | 公安为企服务政策措施,无需主动申办 | 无 | 持续开展 | 免费 | ||
66 | 居民身份证申办进度查询 | 企业群众实际需要,已常态化开展。 | 公民个人(企业员工) | “皖事通”APP办理(登陆“皖事通”APP,打开“长三角政务地图”专区,点击“居民身份证申办进度查询”进行办理) | 无 | 1个工作日 | 免费 | ||
67 | 自主选择居民身份证速递直投到户服务 | 《关于在全省开通居民身份证速递到户服务的通知》(皖公治安〔2009〕396号):经研究决定在全省正式开通居民身份证速递直投到户服务。办证群众自愿选择速递到户。 | 公民个人(企业员工) | 办理身份证时,自愿选择是否身份证速递到户服务。 | 无 | 10个工作日内 | 20元,按照国家物价部门核定的邮政现行价格标准执行即20元/件 | ||
68 | 易制毒化学品运输许可证或者备案证明真实性协助核查 | 《易制毒化学品购销和运输管理办法》(公安部令第87号 2006年10月1日起施行)第二十二条:承运人接受货主委托运输,对应当凭证运输的,应当查验货主提供的运输许可证或者备案证明,并查验所运货物与运输许可证或者备案证明载明的易制毒化学品的品种、数量等情况是否相符;不相符的,不得承运。承运人查验货主提供的运输许可证或者备案证明时,对不能确定其真实性的,可以请当地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协助核查。公安机关应当当场予以核查,对于不能当场核实的,应当于三日内将核查结果告知承运人。 | 企业 | 申请人登录“安徽省易制毒化学品监督管理系统(http://ahyzd.com/)在线注册,注册成功后进入监管系统页面,填写申请表并将运输申请材料通过系统提交,提出申请。 | 无 | 1个工作日 | 免费 | ||
69 | 电子往来港澳通行证剩余签注次数查询 | 《关于印发<往来港澳通行证、签注签发规范>的通知》(公境传〔2014〕643号)第二项:受理申请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应在受理接待大厅专设服务窗口或者自助设备供电子往来港澳通行证持有人查询本人签注的剩余有效次数。 | 公民个人(企业员工) | 申请人携带电子往来港澳通行证前往户政大厅公安窗口,或提供证件号码及姓名致电前台,申请查询剩余次数;线下本级政务服务大厅窗口进行申请。 | 无 | 1个工作日 | 免费 | ||
70 | 公安机关备案号查询 | 便民利民、服务群众承诺事项 | 公民个人(企业员工) | 申请人可至线下本级政务服务大厅窗口进行申请,符合条件的工作人员予以办理,不符合办理条件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请人;或进入全国公安机关互联网安全管理服务平台(www.beian.gov.cn)公共查询模块,输入公安机关备案号,即时反馈查询结果。 | 无 | 1个工作日 | 免费 | ||
71 | 公安备案网站域名可信查询 | 便民利民、服务群众承诺事项 | 公民个人(企业员工) | 申请人可至线下本级政务服务大厅窗口进行申请,符合条件的工作人员予以办理,不符合办理条件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请人;或进入全国公安机关互联网安全管理服务平台(www.beian.gov.cn)公共查询模块,输入公安机关备案号,即时反馈查询结果。 | 无 | 1个工作日 | 免费 | ||
72 | 公安备案网站可信查询 | 便民利民、服务群众承诺事项 | 公民个人(企业员工) | 申请人可至线下本级政务服务大厅窗口进行申请,符合条件的工作人员予以办理,不符合办理条件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请人;或进入全国公安机关互联网安全管理服务平台(www.beian.gov.cn)公共查询模块,输入公安机关备案号,即时反馈查询结果。 | 无 | 1个工作日 | 免费 | ||
73 | 机动车驾驶证损毁换发 |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62号)第六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在三十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核发地以外的车辆管理所申请换证: (一)在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内,机动车驾驶证记载的机动车驾驶人信息发生变化的; (二)机动车驾驶证损毁无法辨认的。 申请时应当确认申请信息,并提交机动车驾驶人的身份证明;属于第一款第一项的,还应当提交机动车驾驶证;属于身份证明号码变更的,还应当提交相关变更证明。 | 公民个人(企业员工) | 申请人可至线下本级政务服务大厅窗口进行申请,符合条件的工作人员予以办理,不符合办理条件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请人;或线上手机下载交管12123APP注册账号并进行实名认证进行办理。 | 1、损毁驾驶证;2、身份证;3、一寸白底照片;4、体检报告(到期需要) | 1个工作日 | 工本费 10元/本,安徽省物价局、财政厅皖价费【2013】72号文核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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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 | 机动车驾驶证遗失补发 |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62号)第六十九条:机动车驾驶证遗失的,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向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核发地以外的车辆管理所申请补发。申请时应当确认申请信息,并提交机动车驾驶人的身份证明。符合规定的,车辆管理所应当在一日内补发机动车驾驶证。 机动车驾驶人补领机动车驾驶证后,原机动车驾驶证作废,不得继续使用。 机动车驾驶证被依法扣押、扣留或者暂扣期间,机动车驾驶人不得申请补发。 | 公民个人(企业员工) | 申请人可至线下本级政务服务大厅窗口进行申请,符合条件的工作人员予以办理,不符合办理条件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请人;或线上手机下载交管12123APP注册账号并进行实名认证进行办理。 | 1、身份证;2、一寸白底照片;3、体检报告(到期需要) | 1个工作日 | 工本费 10元/本,安徽省物价局、财政厅皖价费【2013】72号文核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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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 | 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丢失或者损毁补(换)发 | 《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令第164号)第五十七条: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灭失、丢失或者损毁,机动车所有人需要补领、换领的,可以持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或者行驶证向车辆管理所申请补领或者换领。对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在有效期内的,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补发或者换发。 | 公民个人(企业员工) | 申请人可至线下本级政务服务大厅窗口进行申请,符合条件的工作人员予以办理,不符合办理条件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请人;或线上手机下载交管12123APP注册账号并进行实名认证进行办理。 | 身份证明或者行驶证 | 1个工作日 | 免费 | ||
76 | 机动车驾驶证转入 |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62号)第六十四条:机动车驾驶人户籍迁出原车辆管理所管辖区的,应当向迁入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换证。机动车驾驶人在核发地车辆管理所管辖区以外居住的,可以向居住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换证。申请时应当确认申请信息,提交机动车驾驶人的身份证明和机动车驾驶证,并申报身体条件情况。 | 个人 | 申请人可至线下本级政务服务大厅窗口进行申请,符合条件的工作人员予以办理,不符合办理条件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请人;或线上手机下载交管12123APP注册账号并进行实名认证进行办理。 | 1、身份证;2、驾驶证;3、一寸白底照片;4、体检报告(到期需要) | 1个工作日 | 工本费 10元/本,安徽省物价局、财政厅皖价费【2013】72号文核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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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7 | 免检车辆领取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 | 便民服务事项。 | 单位 | 申请人可至线下本级政务服务大厅窗口进行申请,符合条件的工作人员予以办理,不符合办理条件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请人;或线上手机下载交管12123APP注册账号并进行实名认证进行办理。 | 身份证明或者行驶证 | 1个工作日 | 免费 | ||
78 | 机动车驾驶证非损毁、遗失换发 |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62号)第六十二条 机动车驾驶人在机动车驾驶证的六年有效期内,每个记分周期均未记满12分的,换发十年有效期的机动车驾驶证;在机动车驾驶证的十年有效期内,每个记分周期均未记满12分的,换发长期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 第六十三条 机动车驾驶人应当于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满前九十日内,向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核发地以外的车辆管理所申请换证。申请时应当确认申请信息,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一)机动车驾驶人的身份证明; (二)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 第六十四条 机动车驾驶人户籍迁出原车辆管理所管辖区的,应当向迁入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换证。机动车驾驶人在核发地车辆管理所管辖区以外居住的,可以向居住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换证。申请时应当确认申请信息,提交机动车驾驶人的身份证明和机动车驾驶证,并申报身体条件情况。 | 单位 | 申请人可至线下本级政务服务大厅窗口进行申请,符合条件的工作人员予以办理,不符合办理条件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请人;或线上手机下载交管12123APP注册账号并进行实名认证进行办理。 | 1、身份证;2、驾驶证;3、一寸白底照片;4、体检报告 | 1个工作日 | 工本费 10元/本,安徽省物价局、财政厅皖价费【2013】72号文核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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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9 | 开展“110”宣传日活动 | 1.公安部《110接处警工作规则(2021年修订)》第六十条:公安机关应当充分运用各类媒体平台,宣传普及正确使用110的知识,开展日常安全防范提示,宣传110接处警工作先进事迹。每年1月10日“中国人民警察节”集中组织开展110宣传活动。 2.部门开展的常态化工作,且为群众认可。 |
企业 | 公安为企服务政策措施,无需主动申办 | 无 | 持续开展 | 免费 | ||
80 | “六一”打拐日宣传 | 《关于组织开展“六一”国际儿童节防拐卖防性侵主题宣传活动的通知》(公刑侦〔2023〕2493号) | 企业、个人 | 公安为企服务政策措施,无需主动申办 | 无 | 持续开展 | 免费 | ||
81 | “反电诈”宣传 | 《关于启用新电信诈骗案件侦办平台并尽快开展相关工作的通知》(皖公刑侦〔2016〕211号):全文。 | 企业、个人 | 公安为企服务政策措施,无需主动申办 | 无 | 持续开展 | 免费 | ||
82 | 开展“5.15”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宣传日活动 | 《关于组织开展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全民反诈在行动”集中宣传月的通知》(公刑侦〔2023〕3569号) | 企业、个人 | 公安为企服务政策措施,无需主动申办 | 无 | 持续开展 | 免费 | ||
83 | 经济犯罪预警信息发布 | 便民服务事项。 | 企业、个人 | 公安为企服务政策措施,无需主动申办 | 无 | 持续开展 | 免费 | ||
84 | 开展禁毒集中宣传月活动 | 《安徽省禁毒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全民禁毒宣传月”期间禁毒宣传教育工作的通知》(皖禁毒办〔2016〕96号):全文。 | 企业、个人 | 公安为企服务政策措施,无需主动申办 | 无 | 持续开展 | 免费 | ||
85 | 开展“12•2”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宣传活动 | 《国务院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国发〔2012〕30号):八、深入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二十一)建立交通安全宣传教育长效机制。设立“全国交通安全日”,充分发挥主管部门、汽车企业、行业协会、社区、学校和单位的宣传作用,广泛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活动,不断提高全民的交通守法意识、安全意识和公德意识。 | 企业、个人 | 公安为企服务政策措施,无需主动申办 | 无 | 持续开展 | 免费 | ||
86 | 免费复印车驾管业务资料服务 | 《安徽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关于进一步规范和改进车辆管理窗口服务工作的通知》第一条:落实管理制度,完善服务设施。要按照公安部交管局《关于车辆管理部门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服务群众工作的意见》要求,在窗口建设、业务办理过程中,认真落实值日警官、一次性告知、一窗式、延时服务、限时办结、免费导办等制度,结合本地实际,细化限时办结制度,具体到时或分,并向社会公开承诺。要按照公安部《公安机关窗口单位服务规定》、《车辆管理所正规化建设标准》要求,合理设置岗位、功能区和业务办理流程,真正落实一窗式服务要求。要积极推行交通管理自助服务机,减少窗口排队,提高工作效率。服务窗口要设置服务人员信息公示台卡,配置满意度评价器,将群众评价结果纳入工作考核。办事大厅要配备打印机、复印机,凡是公安机关要求留存的打印、复印资料,一律免费提供服务。有条件的地方要免费为群众提供无线互联网(Wi-Fi)上网服务。 | 公民个人(企业员工) | 企业员工在办理车驾管业务需要复印相关资料,窗口可提供免费复印服务 | 无 | 持续开展 | 免费 | ||
87 | 开展“6.26”国际禁毒日宣传活动 |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禁毒工作的意见》第七条:营造禁毒浓厚氛围。广泛发动人民群众和社会力量,充分利用“6.26”国际禁毒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大力开展形式多样的“全民禁毒宣传月”活动。 | 企业、个人 | 公安为企服务政策措施,无需主动申办 | 无 | 持续开展 | 免费 | ||
88 | 企业治安保卫制度工作指导 | 《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第十六条:公安机关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履行下列职责:(一)指导单位制定、完善内部治安保卫制度,落实治安防范措施,指导治安保卫人员队伍建设和治安保卫重点单位的治安保卫机构建设。 | 企业 | 公安为企服务政策措施,无需主动申办 | 无 | 持续开展 | 免费 | ||
89 | 开展农村地区道路交通安全宣教工作 |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经常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教育,提高公民的交通安全意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执行职务时,应当加强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宣传……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等有关单位,有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教育的义务的规定。《安徽省公安厅 安徽省广播电视局关于积极运用应急广播系统加强全省农村地区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工作的通知》(皖公交管〔2021〕141号 )、《安徽省公安厅 安徽省电影局关于开展“皖美送影乡村行 交通安全进万村”主题活动的通知》(皖公交管〔2021〕195号) | 企业、个人 | 公安为企服务政策措施,无需主动申办 | 无 | 持续开展 | 免费 | ||
90 | 帮助联系开锁服务 | 《关于规范开锁经营单位经营行为加强开锁行业管理的通知》(公通字〔2007〕17号):强化服务意识,严格公正执法。各级公安机关、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牢固树立依法行政、执法为民的法律意识和服务意识。对公民提出的帮助联系开锁服务的请求,要热情帮助,协调解决。 | 公民个人(企业员工) | 可线上在安徽政务服务网或至线下本级政务服务大厅窗口进行申请 | 无 | 持续开展 | 免费 | ||
91 | 机动车驾驶人降低准驾车型 |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62号):第二条本规定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实施。省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本省(自治区、直辖市)机动车驾驶证业务工作的指导、检查和监督。直辖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车辆管理所、设区的市或者相当于同级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车辆管理所负责办理本行政区域内机动车驾驶证业务。 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车辆管理所可以办理本行政区域内除大型客车、重型牵引挂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场地驾驶技能、道路驾驶技能考试以外的其他机动车驾驶证业务。具体业务范围和办理条件由省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确定。第六十五条 年龄在60周岁以上的,不得驾驶大型客车、重型牵引挂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轮式专用机械车、无轨电车和有轨电车。持有大型客车、重型牵引挂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的,应当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核发地以外的车辆管理所换领准驾车型为小型汽车或者小型自动挡汽车的机动车驾驶证,其中属于持有重型牵引挂车驾驶证的,还可以保留轻型牵引挂车准驾车型。 年龄在70周岁以上的,不得驾驶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轻型牵引挂车、普通三轮摩托车、普通二轮摩托车。持有普通三轮摩托车、普通二轮摩托车驾驶证的,应当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核发地以外的车辆管理所换领准驾车型为轻便摩托车的机动车驾驶证;持有驾驶证包含轻型牵引挂车准驾车型的,应当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核发地以外的车辆管理所换领准驾车型为小型汽车或者小型自动挡汽车的机动车驾驶证。 有前两款规定情形之一的,车辆管理所应当通知机动车驾驶人在三十日内办理换证业务。机动车驾驶人逾期未办理的,车辆管理所应当公告准驾车型驾驶资格作废。申请时应当确认申请信息,并提交第六十三条规定的证明、凭证。 机动车驾驶人自愿降低准驾车型的,应当确认申请信息,并提交机动车驾驶人的身份证明和机动车驾驶证。第六十七条 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条件发生变化,不符合所持机动车驾驶证准驾车型的条件,但符合准予驾驶的其他准驾车型条件的,应当在三十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核发地以外的车辆管理所申请降低准驾车型。申请时应当确认申请信息,并提交机动车驾驶人的身份证明、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 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条件发生变化,不符合第十四条第二项规定或者具有第十五条规定情形之一,不适合驾驶机动车的,应当在三十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注销。申请时应当确认申请信息,并提交机动车驾驶人的身份证明和机动车驾驶证。 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条件不适合驾驶机动车的,不得驾驶机动车。 | 公民个人(企业员工) | 申请人可至线下本级政务服务大厅窗口进行申请,符合条件的工作人员予以办理,不符合办理条件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请人;或线上手机下载交管12123APP注册账号并进行实名认证进行办理。 | 1、身份证;2、驾驶证;3、一寸白底照片;4、体检报告(到期及年龄达到需要) | 一个工作日 | 工本费 10元/本,安徽省物价局、财政厅皖价费【2013】72号文核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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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 | 开展防范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宣传周活动 | 便民利民、服务群众承诺事项。 | 企业、个人 | 公安为企服务政策措施,无需主动申办 | 无 | 持续开展 | 免费 | ||
93 | 射击竞技体育活动备案 | 《射击竞技体育运动枪支管理办法》第十九条:射击竞技体育运动单位接待训练、比赛等射击活动,应当事先将批准文件、来访单位、抵离时间、携枪数量、《枪支弹药携运许可证》复印件、安全管理措施等材料报所在地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备案。 | 企业 | 申请人可线上在安徽政务服务网或至线下本级政务服务大厅窗口进行申请,符合条件的工作人员予以办理,不符合办理条件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请人 | 1、批准文件;2、枪支弹药携运许可证;3、安全管理措施 | 法定15工作日 | 免费 | ||
94 | 爆破作业项目备案 |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2014年修正) 《爆破作业项目管理要求》5.2.3.2:对由公安机关审批的爆破作业项目,爆破作业单位应在实施爆破作业活动结束后15日内,将经爆破作业项目所在地公安机关批准确认的爆破作业设计施工、安全评估、安全监理的情况,向核发《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的公安机关备案,并提交《爆破作业项目备案表》(见附录B)。 |
企业 | 申请人可线上在安徽政务服务网或至线下本级政务服务大厅窗口进行申请,符合条件的工作人员予以办理,不符合办理条件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请人 | 1、爆破安全监理报告;2、完工证明;3、爆破作业项目备案表;4、爆破作业项目行政许可法律文书 | 法定15工作日 | 免费 | ||
95 | 公章刻制备案 | 1.《印铸刻字业暂行管理规则》。 2.《国务院关于第三批取消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7〕7号)。 |
企业 | 申请人可线上在安徽政务服务网或至线下本级政务服务大厅窗口进行申请,符合条件的工作人员予以办理,不符合办理条件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请人 | 1、申请报告和《公章刻制业特种行业许可证审批表》(一式两份); 2、《营业执照》及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4、主要计算机制章设备清单; 5、经营场所平面图: 6、验证登记、印鉴备案、公章保管、作废章坯销毁等治安安全制度。 7、安装使用印章治安管理信息系统的相关凭证; 8、从业人员花名册(含从业人员名单1份、每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及1寸照片一张)。 |
法定15工作日 | 免费 | ||
96 | 开锁业、废旧金属收购业、车维修业等特种行业备案 | 1.《国务院关于取消第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02〕24号)。 2.《安徽省特种行业治安管理条例》(皖人常〔2014〕22号)3.《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全面实施“多证合一”改革方案的>的通知》(皖政办〔2017〕67号)。 |
企业、个人 | 申请人可线上在安徽政务服务网或至线下本级政务服务大厅窗口进行申请,符合条件的工作人员予以办理,不符合办理条件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请人 | 1、身份证;2、备案登记表;3、营业执照;4、方位图;5、承诺书 | 1个工作日 | 免费 | ||
97 | 裕安区民政局 | 养老机构备案 | 为提高服务便利化水平,优化养老机构登记流程,逐步实现申请登记线上“一网通办”、线下现场办理,最大限度方便申请人办事。 | 企业法人 | 参加线上(https://la.ahzwfw.gov.cn/)、线下在市、县(区)民政部门备案。 | 备案申请书、养老机构登记证书、承诺书(按照建筑、消防、食品安全、医疗卫生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标准开展服务活动)等材料。 | 1个工作日 | 免费 | |
98 | 社会组织“年检改年报” | 我区在贯彻落实年检改年报试点工作的基础上,结合实际,进行针对性调研和探索。通过协调业务主管单(行业管理部门)合力督办、实行全程网办、简化材料优化流程、深化“热情服务、全程指导”工作优化年检年报服务流程, 同时对参检社会组织宣传“年检改年报”工作,调研年检年报工作在申报程序、填报材料等方面存在的困难问题。 | 区级社会组织 | 安徽省社会组织管理信息系统http://39.145.0.182:7878/index.aspx 实行“全程网办”,全部取消线下纸质材料送审环节 |
系统填报年检报告书 | 每年四月到七月持续开展 | 免费 | ||
99 | 裕安区司法局 | 法律服务进万企活动 | 组建以律师事务所主任为代表的法律服务团,深入民营企业提供普法、咨询、调解等法律服务,扩大服务覆盖面,提高服务效能。围绕“法治环境保障、风险防范化解、企业法治经营”等方面内容,深入企业推进法治体检,指导帮助民营企业防范处置法律风险。 | 民营企业 | 线下办理:向区司法局申请,地址:裕安区司法局15楼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 电话:0564-3622277 | 无 | 20个工作日 | 免费 | |
100 | 民营企业法律咨询 | 在政务服务中心区司法局窗口设立法律咨询台,提供涉企法律事务咨询、投诉举报受理等事项 | 民营企业 | 线下办理:向区司法局窗口申请,地址:裕安区政务服务大厅法律援助中心窗口 电话:0564-5150657 | 无 | 5个工作日 | 免费 | ||
101 | 区财政局 | 预算管理一体化平台及时兑现惠企政策资金 | 全面建立公共政策兑现“免申即享”“即申即享”和政策资金“一键送达”长效机制,区财政局配合区数管局做好惠企政策宣传、惠企资金保障工作,及时审核、拨付符合条件的政策服务资金 | 企业 | 线上办理,四网融合平台 | 通过系统大数据对比、分析,为符合条件的企业精准推送政策,企业无需提交申请材料,原则上所有政策都应做到“免申即享”,确需申报的,要减少申报材料、优化申报流程、简化审批环节,做到“即申即享”。 | 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及时拨付政策资金 | 免费 | 备注:区财政局在预算管理一体化平台兑付完成惠企政策资金后信息“一键直达”皖企通平台,企业可登录皖企通平台查看兑付结果,区财政局线上办理惠企政策资金兑付事项无需附加超链接 |
102 | 政府采购法规政策咨询 | 提供政府采购法规政策、采购程序、采购方式等方面的咨询。 | 代理机构、供应商 | 线下咨询 电话:0564-3301852 线下办理地点:六安市裕安区人民政府四楼(六安市裕安区财政局412综合股) |
具体的咨询相关材料。 | 1个工作日 | 免费 | ||
103 | 代理记账机构变更名称 | 已批复设立的代理记账机构变更名称 | 代理记账机构 | 办理方式:网上、财政窗口 网上办理地址:https://la.ahzwfw.gov.cn/bog-bsdt/static/workProcess/components/applicationMaterial.html?ssqdId=4028e69f8bb8d5e5018bd5a30ffc2464&ssqdCode=6eff13a611c0447f87cf2bf74d6cc141&typeSipe=nameSkip#section4 线下办理地点:安徽省六安市裕安区齐云西路753号裕安区政务服务中心1楼办事大厅综合窗口 联系方式:0564-5150710 |
原代理记账许可证书 代理记账机构变更事项情况表 |
1个工作日 | 免费 | ||
104 | 代理记账机构变更主管代理记账业务负责人 | 已批复设立的代理记账机构变更主管代理记账业务负责人 | 代理记账机构 | 办理方式:网上、财政窗口 网上办理地址:https://la.ahzwfw.gov.cn/bog-bsdt/static/workProcess/components/applicationMaterial.html?ssqdId=4028e69c8c6d8e3f018c8a264b0b5c67&ssqdCode=4b8fcf8eabda4c5e8e15188823d16e58&typeSipe=nameSkip 线下办理地点:安徽省六安市裕安区齐云西路753号裕安区政务服务中心1楼办事大厅综合窗口 联系方式:0564-5150710 |
代理记账机构业务负责人承诺书 | 1个工作日 | 免费 | ||
105 | 代理记账机构的设立 | 申请取得代理记账资格,从事代理记账业务 | 代理记账机构 | 办理方式:网上、财政窗口 网上办理地址:https://la.ahzwfw.gov.cn/bog-bsdt/static/workProcess/components/applicationMaterial.html?ssqdId=4028e6a18bb8d856018bd5bd7297286d&ssqdCode=57014f3edff64733928be6aee56cff74&typeSipe=nameSkip 线下办理地点:安徽省六安市裕安区齐云西路753号裕安区政务服务中心1楼办事大厅综合窗口 联系方式:0564-5150710 |
代理记账业务内部规范 书面承诺 中介机构从事代理记账业务审批告知承诺书 主管代理记账业务负责人及专职从业人员承诺书 |
1个工作日 | 免费 | ||
106 | 代理记账机构跨原审批机关管辖地迁移办公地点 | 已批复设立的代理记账机构跨原审批机关管辖地迁移办公地点 | 代理记账机构 | 办理方式:网上、财政窗口 网上办理地址:https://la.ahzwfw.gov.cn/bog-bsdt/static/workProcess/components/applicationMaterial.html?ssqdId=4028e69e8bb8d4a5018bd5bf931a2a32&ssqdCode=16ec781568a848f482205d7251194289&typeSipe=nameSkip 线下办理地点:安徽省六安市裕安区齐云西路753号裕安区政务服务中心1楼办事大厅综合窗口 联系方式:0564-5150710 |
代理记账机构迁移办公地点申请 | 1个工作日 | 免费 | ||
107 | 代理记账机构设立分支机构 | 已批复设立的代理记账机构设立分支机构 | 代理记账机构 | 办理方式:网上、财政窗口 网上办理地址:https://la.ahzwfw.gov.cn/bog-bsdt/static/workProcess/components/applicationMaterial.html?ssqdId=4028e69d8bb8d1ef018bd5c031402921&ssqdCode=ea1c055963f845ec880c3e7d2b7ffe87&typeSipe=nameSkip 线下办理地点:安徽省六安市裕安区齐云西路753号裕安区政务服务中心1楼办事大厅综合窗口 联系方式:0564-5150710 |
书面承诺 代理记账业务内部规范 |
1个工作日 | 免费 | ||
108 | 代理记账机构撤销分支机构 | 已批复设立的代理记账机构撤销分支机构 | 代理记账机构 | 办理方式:网上、财政窗口 网上办理地址:https://la.ahzwfw.gov.cn/bog-bsdt/static/workProcess/components/applicationMaterial.html?ssqdId=4028e69c8a0270b3018a980829d42167&ssqdCode=ec271573a2704febad3244840116ce41&typeSipe=nameSkip 线下办理地点:安徽省六安市裕安区齐云西路753号裕安区政务服务中心1楼办事大厅综合窗口 联系电话:0564-5150710 |
撤销代理记账分支机构申请书 | 1个工作日 | 免费 | ||
109 | 区人社局 | 外籍专家职工参保登记(社会保险) | 为在我市企业的外籍专家提供社会保险登记服务,由企业登录申报网页填写专家基本信息、用工信息 | 参保用人单位 | 1.线上办理:参保单位网报端、安徽省人社厅统一公共服务平台https://hrss.ah.gov.cn/ggfwwt/ 2.线下办理:市、县社保经办机构窗口 |
增、减员申报花名册 | 2个工作日 | 免费 | |
110 | 工程建设项目办理工伤保险参保登记 | 为工程建设项目提供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登记服务。 | 工程建设施工企业 | 1.线上办理:参保单位网报端、安徽省人社厅统一公共服务平台https://hrss.ah.gov.cn/ggfwwt/ 2.线下办理:市、县社保经办机构窗口 |
1.《中标通知书》或《承接工程通知书》; 2.经主管部门备案的《建筑工程施工合同》 |
1个工作日 | 免费 | ||
111 | 职工参保登记(含增减员) | 为企业新录用职工(或增减员)办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登记手续。 | 参保用人单位 | 1.线上办理:参保单位网报端、安徽省人社厅统一公共服务平台https://hrss.ah.gov.cn/ggfwwt/ 2.线下办理:市、县社保经办机构窗口 |
增、减员申报花名册 | 3个工作日 | 免费 | ||
112 | 失业保险稳岗返还 | 向符合条件的参保企业(单位)按一定比例返还上年度企业缴纳的失业保险费,支持企业稳岗扩岗。政策实施期限截至2023年12月31日。 | 参保用人单位 | 1.中小微企业“免申即享”; 2.大型企业登陆安徽省人社厅统一公共服务平台https://hrss.ah.gov.cn/ggfwwt/自主申报。 |
无材料要求 | 公示完成后30日内办结 | 免费 | ||
113 | 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 | 继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至1%的政策,参保单位和职工均按0.5%的缴费比例缴纳失业保险费。政策实施期限至2024年底。 | 参保用人单位 | 免申即享 | 无材料要求 | 无时限要求 | 免费 | ||
114 | 一次性扩岗补助 | 对招用2023届及离校2年内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的16—24岁青年,签订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1个月以上的企业,按每招用1人1000元标准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实施期限截至2023年12月31日。 | 企业 | 免申即享 | 无材料要求 | 公示完成后30日内办结 | 免费 | ||
115 | 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 对中小微企业新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稳定用工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6个月以上的,按照每人1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对中小微企业招用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的16-24岁青年、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稳定用工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6个月以上的,按照每人1000元标准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政策实施期限截至2023年12月31日。 |
中小微企业 | 登录安徽省阳光就业网上服务大厅自主申报。https://ygjy.ah.gov.cn/index.html | 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花名册 | 公示后7个工作日内拨付 | 免费 | 与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不可重复享受。 | |
116 | 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社会保险补贴 | 对招用毕业年度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并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中小微企业,按其为高校毕业生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补贴(不包括高校毕业生个人应缴纳的部分),补贴期限不超过12个月。 | 中小微企业 | 登录安徽省阳光就业网上服务大厅自主申报。https://ygjy.ah.gov.cn/index.html | 高校毕业生毕业证书,医疗保缴费证明 | 中小微企业新招用人员社保补贴采取先缴后补的方式,在新招用人员劳动合同期满1年后,向人社部门一次性申报社保补贴 | 免费 | ||
117 | 吸纳其他群体就业社会保险补贴 | 小微企业吸纳自主就业退役军人、脱贫人口,并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其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补贴(不包括个人应缴纳的部分),补贴期限不超过12个月。 | 小微企业 | 登录安徽省阳光就业网上服务大厅自主申报。https://ygjy.ah.gov.cn/index.html | 1、各类人员(退役军人、脱贫人口)身份证明材料;2、医疗保险缴费证明 | 小微企业新招用人员社保补贴采取先缴后补的方式,在新招用人员劳动合同期满1年后,向人社部门一次性申报社保补贴 | 免费 | ||
118 | 工伤认定 | 为企业工伤职工进行工伤认定服务。 | 企业职工 | 1、线下办理:裕安区人社局工伤保险股(联系方式:0564-3311353) 2、安徽省人社厅统一公共服务平台 |
1.工伤认定申请表; 2.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3.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
30个工作日 | 免费 | ||
119 | 企业年金方案备案(含新建、变更、终止) | 为建立企业年金的用人单位办理企业年金方案(含新建、变更、终止)备案。 | 用人单位 | 区直参保单位向区人社部门申请办理,地址:六安市裕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434室养老保险股(联系方式:0564-3323005) | 企业年金方案内容 | 10个工作日 | 免费 | ||
120 | 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申请 | 为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发生的各类劳动争议提供调解服务。 | 劳动者和用人单位 | 1.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政务服务平台https://www.12333.gov.cn/ 2.裕安区劳动仲裁委员会。(联系电话:0564-3313681) |
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申请书 | 5-10个工作日 | 免费 | ||
121 | 办理农民工工资保证金退还 | 为企业办理农民工工资保证金退还业务。 | 缴纳保证金的企业 | 线下申请:裕安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联系电话:0564-3310686) | 1.农民工工资保证金退还申请表; 2.工程交工验收报告; 3.不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承诺书; 4.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及经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
1-7个工作日 | 免费 | ||
122 | 职称评审 委员会备案 |
为申请设立职称评审委员会的单位办理核准备案。 | 申请设立职称评审委员会的单位 | 根据申请初、中、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具体需求,向县、市、省级人社部门申请办理。(裕安区人社局438专技股:0564-3332718) | 1.拟评审范围内专业技术人才队伍状况; 2.评审办法、评审标准、评审专家等材料。 |
无时限要求 | 免费 | ||
123 | 公共就业招聘服务 | 通过举办现场招聘会、公共招聘服务网站、开展各类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等多形式为用人单位提供全方位公共就业招聘服务。 | 有招聘需求的用人单位 | 线上通过安徽公共招聘网办理 https://www.ahggzp.gov.cn/ww/wwcaindex.html |
1.用人单位招聘简章; 2.用人单位营业执照或者有关部门批准设立的文件; 3.招聘信息发布经办人员的身份证明、用人单位的委托证明。 |
3个工作日 | 免费 | 用人单位拟招聘外国人的,应当符合《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管理规定》 的有关要求。 | |
124 | 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申领 | 企业组织开展新录用员工岗前技能培训的,根据培训合格人数,按800元每人标准给予企业补贴;对企业开展高级工层次技能提升培训,根据取证人数,按2000元每人标准给予企业补贴。 | 各类企业 | 依托安徽职业培训信息管理系统办理。 http://39.145.0.206:9001/ahzypx/login |
结业考核成绩 | 即申即享 | 免费 | ||
125 | 技能大师工作室申办 | 企业可支持符合条件的高技能人才领衔申办国家级、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 | 各类企业 | 1、企业申报。 2、省、市级评审认定、推荐(裕安区劳动就业管理服务中心:0564-3235576) |
1.申报表; 2.必要佐证资料 |
无时限要求 | 免费 | ||
126 | 创业服务 云平台电子创业券发放 |
向符合条件的用户发放电子创业券,用于购买云平台部分经营性服务。 | 创客(16-59周岁),初创小微企业(成立五年之内拥有独立法人的小微企业) | 线上注册http://www.ahcy.gov.cn | 实名认证要求提供资料 | 无时限要求 | 免费 | ||
127 | 省级“徽菜龙头企业”认定 | 对认定的省级“徽菜龙头企业”,根据龙头企业新加盟店个数,按每新增1个给予5000元创业就业补贴,每个龙头企业补贴累计最高不超过50万元。 | 认定的省级“徽菜龙头 企业” |
1.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区级推荐。(裕安区劳动就业管理服务中心:0564-3235576) 2.市级人社部门初审,省级遴选、授牌。 |
符合要求的经营资质 | 无时限要求 | 免费 | ||
128 | (流动人员) 档案的接收 和转递 |
为流动人员提供档案的接收、转递服务。 | 流动人员 | 安徽公共招聘网https://www.ahggzp.gov.cn/ww/wwcaindex.html 安徽政务服务网 www.ahzwfw.gov.cn |
档案的接收:1.本人身份证件; 2.劳动(聘用)合同或劳动(聘用)合同终止(解除)证明书或户口本。 档案的转递:1.调档函; 2.本人手持有效身份证件照。 |
3个 工作日 |
免费 | ||
129 | (流动人员)档案材料的收集、鉴别和归档 | 为流动人员提供档案材料的收集、鉴别和归档服务。 | 流动人员 | 安徽政务服务网 www.ahzwfw.gov.cn |
归档材料 | 3个 工作日 |
免费 | ||
130 | 提供档案查(借)阅服务 | 为符合相关规定的单位提供档案查(借)阅服务。 | 用人单位 流动人员 |
安徽政务服务网 www.ahzwfw.gov.cn |
单位介绍信 | 3个 工作日 |
免费 | ||
131 | 依据档案记载出具相关证明 | 依据档案记载出具存档、经历、亲属关系等相关证明材料。 | 用人单位 流动人员 |
安徽公共招聘网https://www.ahggzp.gov.cn/ww/wwcaindex.html 安徽政务服务网 www.ahzwfw.gov.cn |
1.本人身份证件; 2.证明申请书。 |
3个 工作日 |
免费 | ||
132 | 提供政审(考察)服务 | 为相关单位提供入党、参军、录(聘)用、出国(境)等政审考察服务。 | 用人单位 流动人员 |
安徽政务服务网 www.ahzwfw.gov.cn |
政审考察表或函调证明介绍信 | 3个 工作日 |
免费 | ||
133 | 流动人员专业技术职称申报服务 | 档案存放于档案管理服务机构,符合职称首次确定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 | 流动人员 | 安徽政务服务网 www.ahzwfw.gov.cn |
1.《安徽省大中专毕业生首次确定专业技术任职资格审批表》; 2.任期内劳动合同及社保证明; 3.一寸照片两张; 4.毕业证书复印件。 |
30个工作日 | 免费 | ||
134 | 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多测合一 | 在办理工程建设项目规划用地、土地供应、人防、绿化、不动产登记等行政审批过程中,按照工程建设项目立项用地规划许可、工程建设许可、施工许可、竣工验收四个阶段划分,将每个阶段的全部测绘业务整合为一个测绘事项,项目业主可以分阶段委托给一家测绘单位,也可以将四个阶段测绘事项一次性委托给一家测绘单位,测绘单位完成测绘任务后向“多测合一”共享平台汇交测绘数据和成果。 | 企业 | 六安市“多测合一”数字平台http://61.190.177.253:9005/home | 依据发起的测绘事项类型上传相应委托材料 | 无,依情况办结 | “多测合一”各事项的收费标准不得高于《测绘生产成本费用定额》、《关于房产测绘收费标准的通知》(六价业(2015) 61号)等有关规定,具体由项目业主与测绘单位协商。 | |
135 | 新生入学“一件事一次办”为群众登记子女入学信息 | 子女新生入学,查询学区不动产信息。 | 入学新生 | 安徽省政务服务网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服务https://la.ahzwfw.gov.cn/bog-bsdt/static/worKProcess/components/applicationMaterial.html?ssqdId=4028e6a18a74b3e2018a96fcf85906eb&ssqdCode=da2112ccc5784703ad10d5edff8138e7&typeSipe=nameSkip | 无 | 即时办结 | 免费 | ||
136 | 不动产抵押登记不见面办理 | 线上办理不动产抵押登记,实现全省统办、跨省通办。 | 企业、群众 | 安徽省政务服务网https://la.ahzwfw.gov.cn/bog-bsdt/static/workProcess/components/applicationMaterial.html?ssqdId=4028e6a68a74b52e018a96fe42c603c7&ssqdCode=e005779fb381442ab3f9173d6ac748cf&typeSipe=nameSkip | 主债权合同表、不动产登记申请表 | 1个工作日 | 住宅80,非住宅550(发改价格规〔2016〕2559号),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税2019]45号),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税2019]53号)) | ||
137 |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核发 | 按照国家规定需要有关部门批准或者核准的建设项目,以划拨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单位在报送有关部门批准或者核准前,应当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申请核发选址意见书。前款规定以外的建设项目不需要申请选址意见书。 | 企业 | 线上办理:http://61.190.177.53:8088/icity/icity/engineering/index | 1.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申请表 2.项目建设单位申请报告 3.项目用地边界拐点坐标 4.土地分类面积汇总表 5.项目建设依据 6.项目所涉国土空间规划图件 7.土地勘测定界技术报告书 8.建设项目登记信息单 9.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综合论证报告 10.项目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拐点坐标 11.项目补划永久基本农田拐点坐标 12.行业主管部门审查意见 |
20个工作日 | 免费 | ||
138 |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 | 1.在城市、镇规划区内以划拨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核准、备案后,建设单位应当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提出建设用地规划许可申请,由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依据控制性详细规划核定建设用地的位置、面积、允许建设的范围,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2.以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在取得建设项目的批准、核准、备案文件和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领取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
企业 | 线上办理:http://61.190.177.53:8088/icity/icity/engineering/index | 1.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申请表 2.依测绘成果绘制的含用地红线的地形图 3.建设项目批准、核准、备案文件 4.使用土地的证明文件 |
20个工作日 | 免费 | ||
139 |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 | 在城市、镇规划区内进行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建设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 企业 | 线上办理:http://61.190.177.53:8088/icity/icity/engineering/index | 1.申请表 2.建设项目立项文件 3.建设工程设计方案 4.使用土地的证明文件 5.依照规定需要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的提交依法批准的详细规划 |
20个工作日 | 免费 | ||
140 | 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 | 取得临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并完成设计方案的临时建设工程,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申请办理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日内,依据临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核定临时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核发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 企业 | 线上办理:http://61.190.177.53:8088/icity/icity/engineering/index | 1.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申请表 2.身份证或组织机构登记证照 3.使用土地的证明文件 4.技术设计文件 5.行业主管部门审查意见 |
20个工作日 | 免费 | ||
141 | 建设工程规划核实 | 建设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竣工核实技术报告,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申请对建设工程是否符合规划条件和规划许可要求进行核实。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核实;经核实不符合规划条件和规划许可要求的,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未经核实或者经核实不符合规划条件和规划许可要求的,建设单位不得组织竣工验收。建设单位应当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后六个月内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报送有关竣工验收资料。 | 企业 | 线上办理:http://61.190.177.53:8088/icity/icity/engineering/index | 1.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申请表 2.建设工程竣工核实技术报告 3.竣工图纸 4.阶段复验合格测量报告 |
20个工作日 | 免费 | ||
142 | 城乡建设工程规划档案查询 | 单位和个人持有合法证明,可以利用已经开放的档案。 | 企业 | 线上办理:https://la.ahzwfw.gov.cn/bog-bsdt/static/worKProcess/components/applicationMaterial.html?ssqdId=4028e69c8a0270b3018a96b753317852&ssqdCode=c44a99f371da4d0d8f9f8a47ff256926&typeSipe=nameSkip | 1.身份证 2.介绍信或工作证 3.利害关系人证明材料 |
3个工作日 | 免费 | ||
143 | 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林业科技推广服务指南 | 组织裕安区林业科技推广项目实施 | 项目申报单位以及从事林业生产经营的林业企业、林业合作组织或林业科技示范户等项目承建单位 | 六安市裕安区林业发展中心产业技术股, 地址:六安市大别山路舒怡花园11号楼6楼, 电话咨询:0564-3280392 | 项目申报书及相关文件附件 | 全年 | 免费 | |
144 | 林业公共信息咨询、林业实用技术宣传与培训服务 | 提供林业公共信息咨询、林业实用技术宣传与培训服务 | 从事林业生产经营的个人、法人及社会组织 | 六安市裕安区林业发展中心产业技术股; 地址:六安市大别山路舒怡花园11号楼6楼; 电话咨询:0564-3280392 | 无 | 全年 | 免费 | ||
145 | 林木种苗技术服务 | (一)引导林木种子生产者、经营者开展标准化生产和规模经营;(二)扶持林木种子生产者、经营者通过会展等形式营销林木种子;(三)组织开展林木良种良法技术培训;(四)指导林木良种的推广活动;(五)落实有关林木良种选育、生产、推广和使用方面的扶持措施。 | 林木种苗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和个人 | 六安市裕安区林业发展中心产业技术股; 地址:六安市大别山路舒怡花园11号楼6楼;电话咨询:0564-3280392 | 无 | 即时 | 免费 | ||
146 | 林木种苗供求信息发布服务 | 及时公告与林木品种选育和林木种子生产、经营、使用有关的信息,公布有关行政许可事项 | 林木种苗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和个人 | 六安市裕安区林业发展中心产业技术股; 地址:六安市大别山路舒怡花园11号楼6楼; 电话咨询:0564-3280392 | 无 | 即时 | 免费 | ||
147 | 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损坏、遗失补发服务 | 对于损坏、遗失的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进行补发 | 公民、法人、社会组织 | 六安市裕安区林业发展中心产业技术股; 地址:六安市大别山路舒怡花园11号楼6楼; 电话咨询:0564-3280392 | (一)《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损坏的情况:生产经营者应当提交在有效期届满前向原发证机关提出补发的书面申请和损坏的许可证。 (二)《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遗失的情况:生产经营者应当提交在有效期届满前向原发证机关提出补发的书面申请。 |
1个工作日 | 免费 | ||
148 | “省级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示范社”、“示范家庭林场”审核 | 推荐并上报省林业局“省级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示范社“、“示范家庭林场” | 法人、社会组织 | 六安市裕安区林业发展中心产业技术股,地址:六安市大别山路舒怡花园11号楼6楼, 电话咨询:0564-3280392。由区林业主管部门组织审核上报,市林业局负责审查并提出审查意见,省林业局对各地上报的企业申报材料进行考察和评审认定,并公示无异议后,由省林业厅发文命名。 | 《六安市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示范社推荐表》 《六安市示范家庭林场申报表》 |
两年一次 | 免费 | ||
149 | “省级林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申报 | 推荐并上报省林业局“省级林业产业化龙头企业” | 法人、社会组织 | 六安市裕安区林业发展中心产业技术股, 地址:六安市大别山路舒怡花园11号楼6楼, 电话咨询:0564-3280392。由涉及乡镇组织推荐,区林业主管部门负责审查上报,市林业局负责审查并提出审查意见,省林业局对各地上报的企业申报材料进行考察和评审认定,并公示无异议后,由省林业厅发文命名。 | 《六安市林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申报表》、申报企业应达到的经营指标及申报范围、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信证明、企业资产负债表与损益表、企业年检报告书、企业纳税和缴纳社保基金、企业获得的相关成果或奖励、认证以及林业种植基地等相关证明材料。 | 根据通知要求办理 | 免费 | ||
150 | “省级林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审核 | 推荐并上报省林业局“省级林业产业化龙头企业” | 法人、社会组织 | 六安市裕安区林业发展中心产业技术股,地址:六安市大别山路舒怡花园11号楼6楼,电话咨询:0564-3280392。由区林业主管部门组织审核上报,市林业局负责审查并提出审查意见,省林业局对各地上报的企业申报材料进行考察和评审认定,并公示无异议后,由省林业厅发文命名。 | 《六安市林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申报表》、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信证明、企业资产负债表与损益表、企业年检报告书、企业纳税和缴纳社保基金、企业获得的相关成果或奖励、认证以及林业种植基地等相关证明材料。 | 两年一次 | 免费 | ||
151 | 区生态环境分局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非重大变更 | 进一步规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非重大变更工作,优化变动流程,完善重大变动事项清单,推进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污许可管理有效衔接。 | 法人 | 安徽省六安市裕安区齐云西路753号裕安区政务服务中心1楼办事大厅综合窗口 ,0564-5150632 | 1.原环境影响报告表;2.申请书。 | 持续开展 | 免费 | |
152 | 排污单位自行监测信息公开 | 按照生态环境部的要求,所有已核发排污许可证的企业需登录“全国污染源监测数据管理与共享系统”,填报自行监测信息。 | 所有已核发排 污许可证的企 业 | 全国污染源监测数据管理与共享系统 https;//wryjc.cnemc.cn/ |
自行监测数据 | 持续开展 | 免费 | ||
153 | 负责本辖区省级生态环境教育基地推荐和业务指导等工作 | 为发挥生态环境教育基地宣传教育和社会服务功能,通过生态环境教育基地向公众开展生态环境知识宣传,提升生态文明素养,引导全社会牢固树立生态文明价值观念和行为准则。 | 具备申报安徽省生态环境教 育基地资格的单位(包含企 业) |
地址:在安徽省六安市裕安区生态环境分局(环保大厦)15楼1503室。电话:0564-5158103 | 安徽省生态环境教育基地申报表和附件 | 持续开展 | 免费 | ||
154 | 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服务 | 向生态环境部门举报生态环境违法行为,经查证属实的,可以给予奖励。 |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等。 | 采用电话、微信、网络、来信、来访等方式举报生态环境违法行为,经查证属实并符合奖励规定的,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在案件办结后做出决定,通知举报人领取奖金。 | 1.身份证件或营业执照;2.银行账户信息。 | 持续开展 | 免费 | ||
155 | “12345”热线服务(生态环境类 |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发现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行为的,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12369”环保举报热线、政府网站等途径,向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举报。 |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等。 | 拨打“12345”热线服务(生态环境类) | 无 | 持续开展 | 免费 | ||
156 | 区住建局 | 燃气经营许可证遗失、损毁补发 | 燃气经营许可证表面发生脏污、破损或其他原因造成燃气经营许可证内容无法辨识的,燃气经营企业向发证部门申请补办 | 企业 | 线上办理:https://la.ahzwfw.gov.cn/bog-bsdt/static/workProcess/components/applicationMaterial.html?ssqdId=4028e69f8bb8d5e5018bdae323d27d0e&ssqdCode=4b514cc5dbcf4fc1a2ae2501c6dba4b0&typeSipe=nameSkip | 燃气经营许可申请表、遗失声明 | 1个工作日 | 免费 | |
157 |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意见书、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遗失补发 | 对出具过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意见书、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的项目,存在凭证遗失的进行补发 | 企业 | 线上办理:http://61.190.177.53:8088/icity/icity/engineering/index | 无 | 2个工作日 | 免费 | ||
158 |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信息公开 | 符合《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第十四条要求的项目需进行消防设计审查 | 企业 | 线上办理:https://www.yuan.gov.cn/public/column/6596781?type=4&action=list&nav=3&catId=7102761 | 无 | 持续开展 | 免费 | ||
159 | 建设工程消防竣工验收信息公开 | 符合《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第十四条要求的特殊建设工程需依法向主管部门申报特殊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其它建设工程需依法向主管部门申请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 | 企业 | 线上办理:https://www.yuan.gov.cn/public/column/6596781?type=4&action=list&nav=3&catId= | 无 | 持续开展 | 免费 | ||
160 | 开展散装水泥宣传活动 | 组织开展使用散装宣传活动 | 企业 | 现场宣传活动 | 无 | 持续开展 | 免费 | ||
161 | 散装水泥技术培训 | 组织、开展全区散装水泥相关培训。 | 企业 | 经批准后,组织开展培训。 | 无 | 持续开展 | 免费 | ||
162 | 建设工程质量违法行为记录查询服务 | 记载建设工程质量违法行为及处理结果,向社会提供查询服务。 | 企业 | 线上办理: | 建设工程质量违法行为记录查询告知书 | 1个工作日 | 免费 | ||
163 | 工程质量投诉受理 | 市、县级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指定专门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投诉受理和处理工作。 | 企业 | https://la.ahzwfw.gov.cn/bog-bsdt/static/workProcess/components/applicationMaterial.html?ssqdId=4028e6a18b85806d018b92b285414b0c&ssqdCode=e5d9f22407ad48f6879860f6670ffe4c&typeSipe=nameSkip | 无 | 2个工作日 | 免费 | ||
164 | 建筑工程预警信息发布 | 及时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发布可能受到突发事件危害的警告,宣传避免、减轻危害的常识,公布咨询电话。 | 企业 | 线下办理:裕安区住建局监管中心(棚场街兴美花园E区5栋)。电话0564-3312811 | 突发事件预测信息通知和分析评估报告 | 持续开展 | 免费 | ||
165 | 建设工程安全施工措施备案 | 依法批准开工报告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自开工报告批准之日起15日内,将保证安全施工的措施报送建设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备案。 | 企业 | 线上办理:https://la.ahzwfw.gov.cn/bog-bsdt/static/workProcess/components/applicationMaterial.html?ssqdId=4028e69c8abc158c018b60f5a5697742&ssqdCode=41844aca3db749a8b52b828f29e12b76&typeSipe=nameSkip | 建设工程安全技术施工审批方案 | 1个工作日 | 免费 | ||
166 | 建设工程档案查询 | 单位和个人持有合法证明,可以利用已经开放的档案。 | 企业 | 线上办理:https://la.ahzwfw.gov.cn/bog-bsdt/static/workProcess/components/applicationMaterial.html?ssqdId=4028e69f8bb8d5e5018bdb109a300919&ssqdCode=9051bdbe79ee421eaf76f15359d0df6f&typeSipe=nameSkip | 1.本单位介绍信 2.经办人身份证 3.产权人查询个人产权范围内的竣工图 |
3个工作日 | 免费 | ||
167 | 新型墙体材料宣传 | 提高新型墙体材料政策的知晓率,推进新墙材政策落实落地。 | 企业 | 线下办理:裕安区住建局墙改中心(棚场街兴美花园E区5栋)。电话0564-3342890 | 无 | 持续推进 | 免费 | ||
168 | 组织、开展新墙材政策相关学习培训。 | 按年度组织开展新墙材政策培训。 | 企业 | 线下办理:裕安区住建局墙改中心(棚场街兴美花园E区5栋)。电话0564-3342890 | 无 | 持续开展 | 免费 | ||
169 | 新型墙体材料产品推广 | 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有关的新墙材产品推广工作。 | 企业 | 线下办理:裕安区住建局墙改中心(棚场街兴美花园E区5栋)。电话0564-3342890 | 无 | 持续开展 | 免费 | ||
170 | 区交通运输局 | 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证件换发、补发 | 《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到期或者遗失 | 法人 | 线上办理(手机):下载“道运通APP” ;道路运政一网通办 (从微信小程序搜 |
1.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遗失补发申请表 2.所在地的报刊刊登遗失声明 |
1个工作日 | 免费 | 电话联系方式:0564-5150628 |
171 | 道路运输证换发、补发 | 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发放的《道路运输证》损毁或遗失需要补(换)发的 | 自然人;法人 | 线上办理(手机):下载“道运通APP” ;道路运政一网通办 (从微信小程序搜) |
1.登报申明 2.补证申请表 3.车辆照片 |
1个工作日 | 免费 | 电话联系方式:0564-5150628 | |
172 | 机动车技术等级标注 | 机动车技术等级标注 | 法人 | 线上办理(手机):下载“道运通APP” ;道路运政一网通办 (从微信小程序搜) |
道路客运班线经营许可证明和班车客运标志牌遗失的,原许可机构应根据申请人提交的申请表,在市以上的报刊刊登遗失启事,经核实后,予以补办。 | 1个工作日 | 免费 | 电话联系方式:0564-5150628 | |
173 | 客车客运标志牌遗失、损毁补(换)发 | 道路客运班线经营许可证明和班车客运标志牌遗失的,原许可机构应根据申请人提交的申请表,在市以上的报刊刊登遗失启事,经核实后,予以补办。 | 法人 | 线上办理(手机):下载“道运通APP” ;道路运政一网通办 (从微信小程序搜) | 1.遗失换发申领表 2.遗失启事 |
1个工作日 | 免费 | 电话联系方式:0564-5150628 | |
174 | 客运车辆更新或新增客运车辆 | 客运车辆更新或新增客运车辆 | 法人 | 线上办理(手机):下载“道运通APP” ;道路运政一网通办 (从微信小程序搜) |
1.申请文件 2.经办人身份证件 3.授权委托书 4.客运线路标志牌 5.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证 6.企业法人身份证明 7.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登记证书 8.车辆行驶证 9.道路运输达标车辆核查记录表 |
1个工作日 | 免费 | 电话联系方式:0564-5150627 | |
175 | 客运车辆退出市场 | 客运车辆退出市场 | 法人 | 线上办理(手机):下载“道运通APP” ;道路运政一网通办 (从微信小程序搜) |
1.安徽省道路运输车辆转籍变更登记表 2.客运线路标志牌 3.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证 4.企业法人身份证明 |
1个工作日 | 免费 | 电话联系方式:0564-5150627 | |
176 | 客运车辆转籍或过户 | 客运车辆转籍或过户 | 法人 | 线上办理(手机):下载“道运通APP” ;道路运政一网通办 (从微信小程序搜) |
1.安徽省道路运输车辆转籍变更登记表 2.车辆档案 3.客运车辆转籍过户证明 4.客运线路标志牌 5.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证 6.企业法人身份证明 7.经办人身份证件 8.授权委托书 9.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登记证书 |
1个工作日 | 免费 | 电话联系方式:0564-5150628 | |
177 | 客运车辆报停 | 客运车辆报停 | 法人 | 线上办理(手机):下载“道运通APP” ;道路运政一网通办 (从微信小程序搜) |
1.安徽省道路运输车辆转籍变更登记表 2.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登记证书 3.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证 4.企业法人身份证明 5.经办人身份证件 6.授权委托书 |
1个工作日 | 免费 | 电话联系方式:0564-5150627 | |
178 | 区农业农村局 | 经济作物技术指导和推广服务 | 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有关的农业技术推广工作。 | 群众和相关经营主体 | 裕安区农业农村局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地址:六安市裕安区龙井沟路368号裕安区农业农村局2楼205 电话:0564-3236658 |
无 | 持续开展 | 免费 | |
179 | 种植业农业技术推广 | 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有关的农业技术推广工作。 | 群众和相关经营主体 | 裕安区农业农村局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地址:六安市裕安区龙井沟路368号裕安区农业农村局2楼205 电话:0564-3236658 |
无 | 持续开展 | 免费 | ||
180 | 农村老农民技术员工龄认定材料转报和补助发放 | 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农村老农民技术员工龄认定材料转报和补助发放 | 符合条件的农村老农民技术员 | 裕安区农业农村局人事股 地址:六安市裕安区龙井沟路368号裕安区农业农村局5楼505 电话:0564-3236678 |
1.《安徽省农业委员会 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为农村老农民技术员发放工龄补助的实施方案》(皖农办〔2014〕96号)要求。 2.《安徽省农业委员会 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调整农村老农民技术员工龄补助有关工作的通知》(皖农办〔2018〕146号)要求。 |
持续开展 | 免费 | ||
181 | 农作物病、虫、草、鼠害发生趋势预报及警报 | 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农作物病、虫、草、鼠害的预测、预报。 | 群众和相关经营主体 | 裕安区农业农村局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地址:六安市裕安区龙井沟路368号裕安区农业农村局2楼205 电话:0564-3236658 |
无 | 持续开展 | 免费 | ||
182 | 农作物病、虫、草、鼠害的综合防治 | 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农作物病、虫、草、鼠害的综合防治。 | 群众和相关经营主体 | 裕安区农业农村局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地址:六安市裕安区龙井沟路368号裕安区农业农村局2楼205 电话:0564-3236658 |
无 | 持续开展 | 免费 | ||
183 | 农作物病、虫、草、鼠害防治的化学农药推荐 | 指导种植业各经营主体合理使用化学农药。 | 群众和相关经营主体 | 裕安区农业农村局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地址:六安市裕安区龙井沟路368号裕安区农业农村局2楼205 电话:0564-3236658 |
无 | 持续开展 | 免费 | ||
184 | 土壤墒情信息发布 | 建立墒情定期报告和会商制度,及时发布信息,有针对性提出适时播种、抗旱浇灌、排渍除涝、适期施肥等农业生产措施。 | 群众和相关经营主体 | 裕安区农业农村局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地址:六安市裕安区龙井沟路368号裕安区农业农村局2楼205 电话:0564-3236658 |
无 | 持续开展 | 免费 | ||
185 | 生猪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贴申报 | 生猪养殖场户的病死猪经确认自行无害化处理的,由生猪养殖场户自行申报。 | 本区域内生猪养殖场户 | 无害化处理APP申报 | 生猪养殖场户通过无害化处理APP上传现场处理照片并填写相关信息。 | 持续开展 | 免费 | ||
186 | 生猪屠宰环节病害猪无害化处理补贴申报 | 对屠宰环节病害猪及其产品损失和无害化处理费用进行补贴。 | 货主、定点屠宰企业(或第三方) | 裕安区农业农村局畜禽屠宰管理工作站 地址:六安市裕安区龙井沟路368号裕安区农业农村局3楼301 电话:0564-3233612 |
无 | 持续开展 | 免费 | ||
187 | 动物疫病防控技术推广服务 | 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动物疫病防控技术推广服务 | 群众和相关经营主体 | 裕安区农业农村局畜牧水产股 地址:六安市裕安区龙井沟路368号裕安区农业农村局5楼512 电话:0564-3236607 |
无 | 持续开展 | 免费 | ||
188 | 畜牧技术推广 | 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畜牧技术推广服务 | 群众和相关经营主体 | 裕安区农业农村局畜牧水产股 地址:六安市裕安区龙井沟路368号裕安区农业农村局5楼512 电话:0564-3236607 |
无 | 持续开展 | 免费 | ||
189 | 畜禽良种推广 (奶肉牛良种补贴冷冻精液) | 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畜牧良种推广服务 | 群众和相关经营主体 | 裕安区农业农村局畜牧水产股 地址:六安市裕安区龙井沟路368号裕安区农业农村局5楼512 电话:0564-3236607 |
无 | 持续开展 | 免费 | ||
190 | 水产养殖实用技术推广及水生动物病害防治技术服务 | 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水产养殖实用技术推广及水生动物病害防治技术服务 | 群众和相关经营主体 | 裕安区农业农村局畜牧水产股 地址:六安市裕安区龙井沟路368号裕安区农业农村局5楼512 电话:0564-3236607 |
无 | 持续开展 | 免费 | ||
191 | 组织参加农业会展 | 组织本地名优农产品生产企业参加上海农交会等大型农业展会。 | 辖区内农业企业 | 裕安区农业农村局农业产业化发展中心 地址:六安市裕安区龙井沟路368号裕安区农业农村局5楼510 电话:0564-3236680 |
无 | 持续开展 | 免费 | ||
192 | 农机购置补贴实施 | 为新购置农业机械装备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提供补贴服务 | 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 | 裕安区政务中心办事大厅 地址:六安市裕安区齐云西路753号 电话:0564-3972037 |
个人申请资料包括购机者身份证、户口本、“一卡通”、购机发票、机具合格证等;组织申请资料包括法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开户行证明、购机发票、机具合格证等。 | 持续开展 | 免费 | ||
193 | 农机技术推广和培训 | 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有关的农机化培训技术和新机具示范推广工作。 | 从事农机化生产的个人、农机大户、农机专业合作社 | 裕安区农业农村局农机服务中心 地址:六安市裕安区龙井沟路368号裕安区农业农村局1楼103 电话:0564-3236682 |
无 | 持续开展 | 免费 | ||
194 | 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农业农村领域) | 1.农业部《关于开通“12316”全国农业系统公益服务统一专用号码的通知》(农市发〔2006〕10号); 2.《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实施方案的通知》(皖政办秘〔2021〕65号,以下简称《通知》),做好12316农业系统公益服务热线(以下简称12316热线)与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以下简称12345热线)归并。 |
群众和相关经营主体 | 拨打12345热线 | 无 | 10个工作日 | 免费 | ||
195 | 农业植物检疫知识宣传、疫情调查、防控技术服务 | 贯彻《植物检疫条例》及国家、地方各级政府发布的植物检疫法令和规章制度,从事农业生产的经营主体、种植大户宣传普及检疫知识。 | 群众和相关经营主体 | 裕安区农业农村局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地址:六安市裕安区龙井沟路368号裕安区农业农村局2楼205 电话:0564-3236658 |
无 | 持续开展 | 免费 | ||
196 | 农村能源技术推广 | 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有关的农村能源推广工作。 | 从事农村能源经营主体、秸秆收储中心 | 裕安区农业农村局农村能源站 地址:六安市裕安区龙井沟路368号裕安区农业农村局5楼514 电话:0564-3236690 |
无 | 持续开展 | 免费 | ||
197 | 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和发展指导 | 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和发展工作 | 群众和农民专业合作社 | 裕安区农业农村局经管股 地址:六安市裕安区龙井沟路368号裕安区农业农村局5楼502 电话:0564-3236603 |
无 | 持续开展 | 免费 | ||
198 | 省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甲级队”培育、推荐 | 开展省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申报认定 | 辖区内农业企业 | 裕安区农业农村局农业产业化发展中心 地址:六安市裕安区龙井沟路368号裕安区农业农村局5楼510 电话:0564-3236680 |
1.企业营业执照. 2.企业发展农业产业化情况介绍(1500字以内)。 2020、2021年度审计报告(包含附注),附注和会计报表均需逐页或骑缝加盖会计师事务所公章。 4.2020、2021年度每月或季度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 5.2020、2021年度经主管税务机关签章(行政公章)的分税种的免税证明或免税备案表。 6.2020、2021年度新增固定资产的产权资料(包括新增固定资产清单、购建合同、购建发票、银行转账支付凭证、决算报、收报、产权证书等) 7.2020、2021年度各月增值税、营业税、城建税、企业所得税的税收缴款书。 8.2020、2021年度各月的电费发票。 9.土地流转承包合同、原料订单合同。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标准化规模养殖场批准文件。 10.企业所在县(市、区)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出具企业与农户利益关系证明,内容包括带动方式、利益机制、带动农户的数量和农户人均增收情况。 11.由开户银行出具的企业信用报告(通过人民银行的系统查询)。 12.纳税信用等级、劳动保障诚信评价、生产安全、产品质量、工商认定证书或证明材料等。 13.其他需要证明事项有关材料。 |
持续开展 | 免费 | ||
199 | 省级示范现代农业产业化联合体推荐 | 开展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化联合体申报认定 | 辖区内农业企业、农民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 | 裕安区农业农村局农业产业化发展中心 地址:六安市裕安区龙井沟路368号裕安区农业农村局5楼510 电话:0564-3236680 |
1.省示范现代农业产业化联合体申报表(见附件)。 2.龙头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及省级(包括相当于省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文件复印件。 3.合作社工商营业执照及示范合作社文件复印件。 4.家庭农场工商营业执照及示范家庭农场文件复印件。 5.龙头企业、合作社财务报表和审计报告,家庭农场财务报表或收支记录。 6.由县(区)农委提供的带动农户收入证明。 7.联合体章程复印件。 8.龙头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之间的生产经营合同复印件。 9.联合体组织机构及责任分工。 |
持续开展 | 免费 | ||
200 | 畜禽养殖污染综合利用指导 | 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畜禽养殖污染综合利用指导工作 | 群众和相关经营主体 | 裕安区农业农村局畜牧水产股 地址:六安市裕安区龙井沟路368号裕安区农业农村局5楼512 电话:0564-3236607 |
无 | 持续开展 | 免费 | ||
201 | 部级、省级、市级畜禽标准化养殖示范场申报 | 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部级、省级、市级畜禽标准化养殖示范场申报工作 | 畜禽标准化养殖示范场 | 裕安区农业农村局畜牧水产股 地址:六安市裕安区龙井沟路368号裕安区农业农村局5楼512 电话:0564-3236607 |
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申请书、表 | 持续开展 | 免费 | ||
202 | 农机产品质量、维修质量、作业质量投诉受理 | 受理因农机产品质量、维修质量、作业质量投诉,为投诉用户提供技术标准、质量标准,根据诉求做出评判。 | 从事农机化生产的个人、农机大户、农机专业合作社 | 裕安区农业农村局农机服务中心 地址:六安市裕安区龙井沟路368号裕安区农业农村局1楼103 电话:0564-3236682 |
无 | 持续开展 | 免费 | ||
203 | 调解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 | 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调解工作 | 土地承包经营权有纠纷的主体 | 裕安区农业农村局经管股 地址:六安市裕安区龙井沟路368号裕安区农业农村局5楼502 电话:0564-3236603 |
无 | 持续开展 | 免费 | ||
204 | 农药、施药器械使用技术推广 | 农药使用指导、服务工作,建立健全农药安全、合理使用制度,并按照预防为主、综合防治的要求,组织推广农药科学使用技术,规范农药使用行为。 | 群众和相关经营主体 | 裕安区农业农村局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地址:六安市裕安区龙井沟路368号裕安区农业农村局2楼205 电话:0564-3236658 |
无 | 持续开展 | 免费 | ||
205 | 种子良种良法技术推广 | 为种子生产者、经营者、使用者提供信息、咨询、培训、良种良法技术等服务。 | 群众和相关经营主体 | 裕安区农业农村局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地址:六安市裕安区龙井沟路368号裕安区农业农村局2楼205 电话:0564-3236658 |
无 | 持续开展 | 免费 | ||
206 | 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宣传、培训工作 | 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国家标准的宣贯,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技术指导。 | 从事食用农产品生产的生产经营主体 | 裕安区农业农村局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 地址:六安市裕安区龙井沟路368号裕安区农业农村局3楼302; 联系电话:3236667 |
无 | 持续开展 | 免费 | ||
207 | 畜禽养殖场备案 | 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畜禽养殖场备案工作 | 畜禽养殖场主体 | 裕安区农业农村局畜牧水产股 地址:六安市裕安区龙井沟路368号裕安区农业农村局5楼512 电话:0564-3236607 |
无 | 持续开展 | 免费 | ||
208 | 农用地地块修复方案备案 | 对产出的农产品污染物含量超标,需要实施修复的农用地地块,土壤污染责任人应当编制修复方案,报地方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备案并实施。 | 从事农业生产的经营主体、种植大户 | 裕安区农业农村局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地址:六安市裕安区龙井沟路368号裕安区农业农村局2楼205 电话:0564-3236658 |
农用地地块修复方案。 | 持续开展 | 免费 | ||
209 | 土壤污染农用地地块风险管控效 果、修复效果评估报告备案 | 对产出的农产品污染物含量超标,需要实施修复的农用地地块,土壤污染责任人应当编制修复方案,报地方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备案并实施。 | 从事农业生产的经营主体、种植大户 | 裕安区农业农村局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地址:六安市裕安区龙井沟路368号裕安区农业农村局2楼205 电话:0564-3236658 |
土壤污染农用地地块风险管控效果、修复效果评估报告。 | 持续开展 | 免费 | ||
210 | 出售、购买、利用水生野生动物或其制品的单位和个人备案 | 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出售、购买、利用水生野生动物或其制品的单位和个人备案 | 出售、购买、利用水生野生动物或其制品的单位和个人 | 裕安区农业农村局农业执法大队 地址:六安市裕安区龙井沟路368号裕安区农业农村局6楼609 电话:0564-3231363 |
无 | 持续开展 | 免费 | ||
211 | 依法不需办理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者备案 | 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依法不需办理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者备案 | 经营不在分装的种子经营者 | 裕安区农业农村局农业执法大队 地址:六安市裕安区龙井沟路368号裕安区农业农村局6楼605 电话:0564-3236687 |
通过中国种业大数据网络备案 | 持续开展 | 免费 | ||
212 | 农村能源产品企业标准备案 | 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有关的农村能源产品备案工作。 | 从事农村能源经营主体、秸秆收储中心 | 裕安区农业农村局农村能源站 地址:六安市裕安区龙井沟路368号裕安区农业农村局5楼514 电话:0564-3236690 |
无 | 持续开展 | 免费 | ||
213 | 区水利局 | 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查询服务 | 为本辖区内企业提供信用评价机构作出的信用评价信息服务。 | 公民、法人、社会组织 | 线下办理:裕安区水利局计划基建股 电话:05643-3235691 |
无 | 持续开展 | 免费 | |
214 |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报备 | 为区本级审批的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自主验收进行备案,并出具报备回执。 | 生产建设项目法人 | 线下办理:裕安区水利局水土保持中心 电话:0564-3236395 线上办理:(政务服务网、皖事通app) |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 | 1个工作日 | 免费 | ||
215 | 取水许可发放、注销及吊销情况公告 | 1、《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60号)第二十三条第三项:审批机关应当将发放取水许可证的情况及时通知取水口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并定期对取水许可证的发放情况进行公告。 2、《取水许可管理办法》第三十条 取水审批机关应当于每年的1月31日前向社会公告其上一年度新发放取水许可证以及注销和吊销取水许可证的情况。 |
用水单位和个人 | 公示网站:https://www.yuan.gov.cn/public/column/6596821?type=4&action=list | 无 | 持续开展 | 免费 | ||
216 | 区商务局 | 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到期换证转报 | 《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有效期一般为5年。证书有效期满需继续从事成品油零售经营活动的企业,应向发证机关提出延续和换证申请。 | 企业 | 皖事通:https://la.ahzwfw.gov.cn/bog-bsdt/static/workProcess/components/applicationMaterial.html?ssqdId=4028e6a58bdd1bc7018bfb42ba2d2303&ssqdCode=b88a655aa1534ee8b06eabc62bf1a237&typeSipe=nameSkip 线下办理: 裕安区商务局市场秩序股(齐云西路环保大厦8楼)电话:0564-3221283 |
1.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正副本 2.成品油零售经营企业到期换证明细表 3.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
1个工作日 | 免费 | |
217 | 开展“消费促进月”活动 | 根据当年工作实际制定促消费工作方案,发放政府消费券及消费补贴。引导全区商业综合体、特色街区、大型超市等开展"消费促进月活动”,发布促销信息,发放消费券,进一步增强活动影响力,促进消费提升。 | 企业 | 线下办理:六安市裕安区齐云西路环保大厦楼商务局商贸服务股,电话:0564-3236172 | 无 | 按照活动方案时间实施 | 免费 | ||
218 | 外贸业务培训 | 1.《关于加快培育外贸竞争新优势的若干意见》(国发〔2015〕9号):八、完善政策体系。(五)提高公共服务能力。加强对重点市场相关法律、准入政策、技术法规等收集发布。深化商业协会管理体制改革,推动其在行业信息交流、行业标准体系建设、组织企业参加国内外展会、推进行业自律等方面发挥更大作用。加强外贸人才培养,营造良好的外贸人才发展环境。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和培训,提升劳动者职业技能。 2.《安徽省商务厅关于在全省开展外贸政策业务培训活动的通知》:一、培训对象。获得进出口经营权的进出口企业负责人及经营人员。二、培训内容。拟安排进出口业务基础知识、外贸促进政策、口岸通关、检验检疫、出口退税业务流程及模拟实战演练、出口风险防范等培训内容。 |
企业 | 线下办理:六安市裕安区齐云西路环保大厦8楼商务局对外经济贸易股,电话:0564-3235605 | 企业报名人员基本信息。 | 按上级文件通知时限内 | 免费 | ||
219 | 组织企业参加“广交会” | 1.《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关于第104届和今后一个时期广交会改革方案>的通知》(商贸字〔2008〕116号):(二)统一办法,规范操作,建立互相监督和制衡的管理机制。成立由部外贸司牵头,外贸中心、商协会和地方商务主管部门代表参加的工作小组,统筹研究组展工作,协调处理组展筹备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企业参展资格、展位数量安排、展位位置安排等核心工作由不同单位审核、复核、审定和公示,建立共同参与、共同配合、共同监督的参展管理机制。 2.当年文件,如《安徽省商务厅关于申报第130届广交会展位的通知》全文。 |
企业 | 线上办理:广交会官网“参展易捷通”系统(https://exhibitor.cantonfair.org.cn/), 登记、确认公司及展品信息,提交参展申请。 |
1、广交会出口展参展申请表; 2、展位评审标准材料(国际通行认证、创新能力、商标和品牌荣誉)。 |
按上级文件通知时限内 | 免费 | ||
220 | 组织企业参加“华交会” | 1.安徽省商务厅“三定”规定:组织协调重大对外经贸展会、洽谈会。 2.当年文件,如《安徽省商务厅关于申报第31届华交会展位的通知》(2020年,无编号函)。 |
企业 | 线上办理:华交会官网, (http://www.ecf.org.cn/),点击“参展商注册”后,选择“境内参展商”,填写企业信息,按展品目录填报对应展区,申请展位。 |
华交会出口展参展申请表。 | 按上级文件通知时限内 | 免费 | ||
221 | 安徽特色商业街申请转报 | (一)综合性商业街区是指历史悠久、区位优越、业态丰富、功能完善、品牌云集、管理良好,处于商业中心地位,集购物、餐饮、休闲、娱乐、体验于一体,拥有主力店及众多品牌店,集聚效益明显,具有较强辐射能力和较高知名度的商业街区。 (二)专业性商业街区是指某一类商品或服务经营面积,达到商业街区总经营面积50%以上,或拥有某一类专业经营店铺达到相当规模,具有专业化、集群化、规模化、品牌化和辐射力,产业关联度高,具有较强辐射能力的商业街区。 | 企业 | 线下办理:六安市裕安区齐云西路环保大厦楼商务局商贸服务股,电话:0564-3236172 | 1.特色商业街申报书 2.省级特色商业街评价指标(试行)自评 |
收到企业上报资料后立即上报 | 免费 | ||
222 | 省级流通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转报 | 省级财政预算安排用于支持我省商贸流通业发展的专项资金,以及中央财政预算安排用于支持我省服务业项目建设和发展的资金。 | 企业 | 线下办理 (六安市裕安区齐云西路环保大厦楼商务局商贸服务股,0564-3236172) |
安徽省商贸流通业发展政策项目申请表及申报书 | 收到企业上报资料后立即上报 | 免费 | ||
223 | 组织参加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 | 《关于请做好第六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交易团组织工作的函》(商消费电〔2023〕672号) :各交易团要做好对往届采购商数据的分析研判,结合展区专区板块、本地产业特色、发展规划和市场需求,结合重点采购商名录、参展商采购商联动等渠道,加大对优势行业采购商的邀请力度。 | 企业 | 企业可登录进博会官网(www.ciie.org)、APP 或小程序点击“专业观众注册”报名。 | 无 | 按上级文件通知时限内 | 免费 | ||
224 | 外资业务培训 |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利用外资工作的意见》(国发〔2019〕23号),(九)抓好政策宣传解读。各地区、各部门要通过设立投资服务平台、政策咨询窗口等方式,积极开展政策宣传,深入企业宣讲政策,了解政策实施难点、堵点,全方位回应企业诉求,依法依规支持外商投资企业享受配套优惠政策,协助企业用足用好各项政策。 | 企业 | 线下办理:六安市裕安区齐云西路环保大厦8楼商务局对外经济贸易股,电话:0564-3235605 | 企业报名人员基本信息。 | 按上级文件通知时限内 | 免费 | ||
225 | 组织企业参加“服贸会” | 1.当年文件,如《关于邀请参加2021年中国国际服务贸易交易会的函 》(商服贸电〔2021〕419号 ) 2.根据服贸会组委会工作部署和省政府领导审示同意的制定《安徽省参加2021年中国国际服务贸易交易会总体方案》,组建安徽交易团,参展参会。 |
企业 | 线下办理:六安市裕安区齐云西路环保大厦8楼商务局对外经济贸易股,电话:0564-3235605 | 企业报名人员基本信息。 | 按上级文件通知时限内 | 免费 | ||
226 | 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者备案 | 为加强二手车流通管理,规范二手车经营行为,保障二手车交易双方的合法权益,促进二手车流通健康发展。 | 企业 | 商务部业务系统统一平台 http://eus.mofcom.gov.cn/Home.html |
1.营业执照正副本 2.企业公章影像 |
2个工作日 | 免费 | ||
227 | 二手车经营主体备案 | 为加强二手车流通管理,规范二手车经营行为,保障二手车交易双方的合法权益,促进二手车流通健康发展。 | 企业 | 商务部业务系统统一平台 http://eus.mofcom.gov.cn/Home.html |
1.营业执照正副本 2.企业公章影像 |
2个工作日 | 免费 | ||
228 | 区卫健委 | 区直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遗失或损坏补办 | 补办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 企业及法人 | 安徽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六安市裕安区分厅(https://la.ahzwfw.gov.cn/)官方网站 安徽省六安市裕安区齐云西路753号裕安区政务服务中心1楼办事大厅综合窗口,0564-5150712,0564-5150625。 |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遗失补办申请、关联的电子证照 | 1个工作日 | 免费 | |
229 | 区级放射诊疗许可证遗失或损坏补办 | 补办放射诊疗许可证 | 企业及法人 | 安徽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六安市裕安区分厅(https://la.ahzwfw.gov.cn/)官方网站 安徽省六安市裕安区齐云西路753号裕安区政务服务中心1楼办事大厅综合窗口,0564-5150712,0564-5150625。 |
放射诊疗许可证遗失或损坏补办申请表、关联的电子证照 | 1个工作日 | 免费 | ||
230 | 区级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遗失或损坏补办 | 补办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 | 企业及法人 | 安徽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六安市裕安区分厅(https://la.ahzwfw.gov.cn/)官方网站 安徽省六安市裕安区齐云西路753号裕安区政务服务中心1楼办事大厅综合窗口,0564-5150712,0564-5150625。 |
安徽省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补发申请书、及关联的证照信息 | 1个工作日 | 免费 | ||
231 | 托育机构备案 | 为开展托育服务的机构进行备案 | 企业及法人 | 线下办理:安徽省六安市裕安区响洪甸路258号六楼疾妇幼健康与家庭发展股,电话:0564-3301660 | 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托育机构场地证明、托育机构工作人员证明材料、托幼机构卫生评价报告、备案承诺书、食品经营许可证 | 10个工作日 | 免费 | 向裕安区卫健委妇幼健康与家庭发展股申请,联系电话:0564-3301660 | |
232 | 义诊活动备案 | 为开展义诊活动的机构进行备案 | 企业及法人 | 安徽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六安市裕安区分厅(https://la.ahzwfw.gov.cn/)官方网站 安徽省六安市裕安区齐云西路753号裕安区政务服务中心1楼办事大厅综合窗口,0564-5150712,0564-5150625。 |
申请用于义诊活动的义诊情况说明、责任承诺书、义诊医务人员信息表、参加义诊医疗、预防、保健机构的证明材料、同意书。 | 1个工作日 | 免费 | ||
233 | 承担非免疫规划疫苗接种工作备案 | 符合条件的医疗机构可以承担非免疫规划疫苗接种工作,并应当报颁发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备案 | 企业及法人 | 线下办理:安徽省六安市裕安区响洪甸路258号六楼疾控应急股,电话:0564-3267163 | 无 | 1个工作日 | 免费 | 向裕安区卫健委疾控应急股申请,联系电话:0564-3267163 | |
234 | 养老机构内部设置诊所、卫生所(室)、医务室、护理站备案 | 开设诊所、卫生所(室)、医务室、护理站的一般医疗机构。 | 企业及法人 | 安徽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六安市裕安区分厅(https://la.ahzwfw.gov.cn/)官方网站 安徽省六安市裕安区齐云西路753号裕安区政务服务中心1楼办事大厅综合窗口,0564-5150712,0564-5150625。 |
申办用于诊所、卫生所(室)、医务室、护理站备案的申请表、设置单位主体资格证书、专业技术人员资质材料、场地产权证明或使用证明、内部医疗机构科室设置平面图、医疗设备器械清单、药品清单。 | 10个工作日 | 免费 | ||
235 | 接受国内外组织和个人捐赠 | 接收企业和职工个人爱心捐款、捐物 | 企业及职工 | 线下办理:安徽省六安市裕安区响洪甸路258号六楼裕安区红十字会,电话:3301613 | 无 | 持续开展 | 免费 | 实物应当具有使用价值,符合安全、卫生、环保等标准 0564-3301613 | |
236 | 区应急管理局 | 开展“6•16”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 | 紧扣年度安全生产月主题,开展各类线上线下活动,组织开展安全宣传“五进”活动,充分发挥各级各类网站、新媒体平台作用,大力利用各种社会面宣传渠道进行报道,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安全、维护安全的良好氛围。 | 社会公众、企业 | 现场宣传、电话:0564-3301654 | 无 | 以每年6月16日为重要时间点,持续开展 | 免费 | |
237 | 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 | 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协助区委、区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重大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 社会公众、企业 | 现场办理、电话:0564-3300139 | 无 | 即办 | 免费 | ||
238 | 组织指导监督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应急救援预案演练 | 组织编制区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 | 社会公众、企业 | 现场办理、电话:0564-3300139 | 无 | 每年至少一次,特殊情况下根据需要开展 | 免费 | ||
239 | 许可证及备案证明补发(区应急局事项) | 属区应急局颁发并在有效期内的危险化学品经营 许可证、及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第三类经营)备案证明因遗失、损坏需要补发的企业经申请后可以补发 | 企业 | 线上:https://la.ahzwfw.gov.cn/bog-bsdt/static/workProcess/departmentHoem.html?deptCode=34150323290000000000&cityCode=341503000000&cityName=%25E8%25A3%2595%25E5%25AE%2589%25E5%258C%25BA3301154 | 补办申请书(空白表格可在左网页相应事项中下载) | 1个工作日 | 免费 | ||
240 | 地质勘探单位从事探勘活动的备案 | 地质勘探单位在登记注册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外从事作业的,应当向作业所在地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书面报告。 | 企业 | 线下办理:裕安区卫健委(安徽省六安市裕安区响洪甸路258号)四楼020室 ,电话:0564-3300139 | 资质证照 | 即办 | 免费 | ||
241 | “5.12”全国防灾减灾日活动 | 宣传防灾常识,特别针对在遇到地震、火灾、洪水、台风、泥石流、暴雪等自然灾害时应对和处置的方法措施,提高灾害防治意识和能力, | 社会公众、企业 | 现场宣传,电话:0564-3301156 | 无 | 即办 | 免费 | ||
242 | 森林火险预警预报信息发布 | 林火预报是贯彻“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方针的重要举措,是森林火灾预防的重要手段,也是营林用火和进行森林火灾预防和扑救的依据。它能使森林防火工作在全面开展的同时,做好重点防范和集中部署,减少工作中的盲目性,使预防工作更加有的放矢。 | 社会公众、企业 | 线下办理:裕安区卫健委(安徽省六安市裕安区响洪甸路258号)九楼,电话:0564-3301055 | 无 | 即办 | 免费 | ||
243 | 区审计局 | 审计结果公开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 | 公民、法人和社会组织 | 线上办理:https://www.yuan.gov.cn/public/column/6596851?type=4&action=list | 无 | 持续开展 | 免费 | |
244 | 审计普法教育 | 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等普法责任制,向公民、法人和社会组织等社会公众宣传普及审计有关法律法规。 | 公民、法人和社会组织 | 线上办理:https://www.yuan.gov.cn/public/column/6596851?type=4&action=list。 | 无 | 持续开展 | 免费 | ||
245 |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个体工商户“一屏注销”注销登记 | 市场监管、税务强化业务协同,对个体工商户申请简易注销登记的,开展跨部门、跨层级“一窗受理、一次办结”服务。将过去办理时间从10多天压缩至当场办理。 | 个体工商户 | 线下办理:区市场监管(市场监管所)、税务部门政务服务窗口 | 个体工商户注销申请表、清税信息、营业执照(正副本) | 即时 | 免费 | |
246 | 吊销未注销企业“强制注销”服务 | 对吊销三年以上,且无欠税、司法执行、不动产登记权力的企业实施强制退出。 | 吊销营业执照三年以上的企业 | 市场监管部门依据职权进行处理 | 无 | 180天(征求意见、公告、送达所需时间) | 免费 | ||
247 | 企业信用信息公示 | 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六条规定,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其在履行职责过程中产生的下列企业信息:(一)注册登记、备案信息;(二)动产抵押登记信息;(三)股权出质登记信息;(四)行政处罚信息;(五)其他依法应当公示的信息。上述企业信息应当自产生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示。 | 政府部门、公用事业单位、经营主体和个人 |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 主动公示 |
无 | 自企业信息产生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示 | 免费 | ||
248 | 开展质量技术帮扶“提质强企”三年行动 | 认真落实市局《开展质量技术帮扶“提质强企”三年行动方案》,成立“巡回问诊”小分队,深入生产企业一线,针对产品质量方面存在的“疑难杂症”,在技术层面进行“问诊把脉”,提出有针对性地整改措施。 | 企业 | 实地帮扶 | 无 | 持续开展 | 免费 | ||
249 | 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使用核实转报 | 为六安市地理标志产品产地保护范围内的生产者申请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的申请材料进行核实,核实合格转报省市场监管局审批。 | 裕安区从事地理标志产品生产加工的企业、合作社等。 | 线下办理:裕安区市场监管局(六安市裕安区环保大厦8楼),电话:0564-3310089。 | 1.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使用申请书。 2.近2年,获得资质认定(CMA)的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综合检验结论合格的产品质量检验报告。 3.县(区)局出具的核验报告。 4.专用标志首次被申请使用,应附该产品技术标准。 5.营业执照。 |
10个工作日 | 免费 | ||
250 | 重点广告企业联系制度 | 加强与重点企业的联系,定期组织政策宣讲或业务培训;将重点广告企业纳入市场监管总局广告业统计范围,指导其参与统计;赴重点企业开展实地调研,为企业排忧解难;鼓励重点企业参与广告产业园区建设、公益广告征集推选活动等重要工作。 | 以广告为主营业务、年广告业务收入1千万元以上、在区域广告行业内具有较强影响力的广告企业。 | 区市场监管局主动联系 | 无 | 持续开展 | 免费 | ||
251 | 安徽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 | 依据《安徽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暂行办法》,为引导企业加强合同和信用管理,推进全市企业诚信建设,根据企业自愿申请,对符合公示条件的企业前两个会计年度内的合同信用信息向社会公示的活动。 | 裕安区范围内依法登记注册的企业,经企业法人授权、具有独立资产、实行独立核算、对外独立签约、依法设立的分支机构,实行企业化经营管理的事业单位,农民专业合作社。 | 安徽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平台 (正在建设中)。 |
(一)《安徽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申请书》和《公示承诺书》; (二)《安徽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申报表》; (三)加盖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和有关资质证书、行政许可证书复印件; (四)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
每年开展一次,公示期两年。 | 免费 | ||
252 | 建立完善消费纠纷在线解决(ODR)机制。 | 通过12315平台“ODR机制”模块建设和应用,为企业提供消费投诉接收、处置平台,便利企业处理消费纠纷、进行数据统计分析,并指导企业如何快速、高效解决消费纠纷。 | 企业 | 向注册地址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申请。地址:六安市裕安区环保大厦8楼8009;电话:0564-3310075 | ODR企业申请表,及时处理消费投诉承诺书,企业在消费维权、售后服务等工作情况说明,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 持续开展 | 免费 | ||
253 | 12315市场监管投诉举报服务 | 1.《市场监管总局关于整合建设12315行政执法体系更好服务市场监管执法的意见》(国市监网监〔2019〕46号):二、工作任务(一)统一热线号码,实现一号对外。整合原工商、质检、食品药品、物价、知识产权等投诉举报热线电话,即将12315、12365、12331、12358、12330等统一整合为12315热线,以12315一个号码对外提供市场监管投诉举报服务。 2.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厅〔2018〕105号)省市场监管局12315投诉举报处置指挥中心主要职责:拟定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制度措施、办法并组织实施。指导消费环境建设。指导开展市场监管咨询、投诉举报的受理处理、来访接待等工作。…… |
行政相对人 | 拨打12315电话,或者在全国12315平台上进行投诉举报。链接:https://www.12315.cn/ | (一)投诉人的姓名、电话号码、通讯地址;(二)被投诉人的名称(姓名)、地址;(三)具体的投诉请求以及消费者权益争议事实。 委托他人代为投诉的,除提供投诉人的姓名、电话号码、通讯地址外,还应当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以及受托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事项、权限和期限,由委托人签名。 | 持续开展 | 免费 | ||
254 | “证前指导”服务 | 经营者在办理食品、药品等经营许可前,申请市场监管、卫健、城管、消防等部门,开展现场或远程指导,提升了市场主体合规经营意识,降低了准入成本。申请人在申请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前,申请市场监管部门业务咨询。 | 企业、个体工商户 | 裕安区市场监管(各市场监管所)政务服务窗口 | “证前指导”申请表 | 3个工作日 | 免费 | ||
255 | 对依法办理使用登记的特种设备提供信息查询服务 | 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对依法办理使用登记的特种设备应当建立完整的监督管理档案和信息查询系统。 |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 | 使用政务网账号登录安徽省特种设备公共服务平台,在“数据清洗”模块下的“设备查询”栏目中查询企业名下设备的最新状态、使用登记、检验检测等信息。 | 无 | 即时 | 免费 | ||
256 | 区地方金融监管局 | 万企资本市场业务培训 | 组织沪深北交易所、证券机构专家为我区拟上市企业开展培训辅导。 | 裕安区企业 | 线下走访+线下集中培训。裕安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张婷:0564-3301365,18860473699。 | 无 | 不定期举办培训活动 | 免费 | |
257 | 金融机构与企业对接服务 | 依托市、区两级金融服务助企便民融资服务专班,开展金融服务“进园区、进街道、进社区、进乡镇、进商圈”活动,进一步提升金融服务质效。 | 裕安区企业及个体工商户 | 线下走访。裕安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周茶慧:0564-3301365,13305648568 | 无 | 不定期举办 | 免费 | ||
258 | 金融知识宣传培训服务 | 加强宣传培训,组织开展金融政策集中宣讲和“送金融知识进乡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活动,加强金融知识和政策培训 | 裕安区企业及个体工商户 | 线下开展。裕安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联系电话:0564-3301953,18705640803 | 无 | 不定期举办培训活动 | 免费 | ||
259 | 区数管局 | 工程建设项目帮办代办 | 聚焦政务服务短板弱项,精准发力,以“政府代办”代替“企业跑腿”,在政务服务中心设置“工程建设项目帮办代办窗口”,为企业提供立项用地规划许可、工程建设许可、施工许可、竣工验收4个阶段代办服务,通过“现场帮办、全程代办、部门快办、联合督办”新模式,着力为企业提供优质高效服务,使工程建设项目帮办代办服务更加便利快捷,推动项目早日开工建设。 | 企业法人 | 线下办理:向区政务服务中心工程建设项目帮办代办窗口申请。地址:裕安区齐云西路753号政务大厅37号窗口 电话咨询:0564-3972025 |
根据企业具体办理事项 | 根据企业具体办理事项 | 免费 | |
260 | 区供销社 | 培育发展电子商务 | 支持具备条件的农资、茶叶、土产、棉麻、再生资源等行业的企业电子商务平台与行业电子商务平台对接或向行业电子商务平台转化。 | 系统内企业 | 供销e家官网申请:http://www.gxyj.com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等 | 20个工作日 | 免费 | |
261 | 企业人才培训服务 | 对基层社、直属企业管理人员,新任命的企业负责人进行培训 | 系统内企业 | 按培训通知。 地址:解放中路天都花园办公楼三楼裕安区供销社 电话:0564-3277032 |
无 | 当天 | 免费 | ||
262 | 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 | 开展“党建引领 双社联动”试点,吸纳农民、种养大户和各类新型经营主体入股,创办一批管理民主、制度健全、产权清晰、带动力强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支持申报国家级、总社级、省社级示范专业合作社。 | 系统内专业合作社 | 线下申请: 地址:解放中路天都花园办公楼三楼裕安区供销社 电话:0564-3277032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等 | 20个工作日 | 免费 | ||
263 | 区税务局 | 网上开具契税等税收完税证明 | 自然人网上开具契税等税收完税证明。 | 自然人 | 办税服务厅或网上(“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电子税务局”网站https://etax.anhui.chinatax.gov.cn)一站式办理。 | 无 | 即时办结 | 免费 | 安徽省办税指南包含契税完税证明事项 |
264 | 数字化电子发票自动赋额 | 依托“信用+风险”信息化评估,加快推进纳税人领用发票数字化电子发票自动赋额试点工作。 | 单位纳税人与个体工商户 | 办税服务厅或网上(“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电子税务局”网站https://etax.anhui.chinatax.gov.cn)一站式办理。 | 无 | 即时办结 | 免费 | 该事项为后台业务,不改变纳税人领用发票的方式 | |
265 | 惠企政策“免申即享” | 通过流程再造和优化电子税务局功能,将更多的“手动填报”事项升级为“自动预填”,纳税人申报时,系统自动读入、自动校验、自动审核,纳税人一键操作即可享受。 | 符合政策享受条件的企业 | 网上办理(安徽省电子税务局https://etax.anhui.chinatax.gov.cn/cas/login?service=https://etax.anhui.chinatax.gov.cn/chrdw) | 无 | 即时办结 | 免费 | ||
266 | 中国税收居民身份证明开具 | 企业或个人(以下称申请人)为享受中国政府与其他国家政府签署的税收协定,内地与香港、澳门签署的税收安排以及大陆与台湾签署的税收协议,航空协定税收条款,海运协定税收条款,汽车运输协定税收条款,互免国际运输收入税收协议或者换函的协定待遇,就其构成中国税收居民身份的任一公历年度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中国税收居民身份证明》(以下简称《税收居民证明》)。 | 自然人、法人 | 办税服务厅或网上(“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电子税务局”网站https://etax.anhui.chinatax.gov.cn)一站式办理。 | 1.《〈中国税收居民身份证明〉申请表》2.与拟享受税收协定待遇的收入有关的合同、协议、董事会或者股东会决议、支付凭证等证明资料。 | 主管税务机关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办结;无法准确判断居民身份的,需要报告上级税务机关的,20个工作日内办结。 | 免费 | 申请人对报送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承担责任。 | |
267 | 纳税服务投诉处理 | 纳税人认为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履行纳税服务职责过程中未提供规范、文明的纳税服务或者有其他侵犯其合法权益的情形,向税务机关进行投诉,税务机关进行受理、调查、处理和结果反馈。 | 自然人、法人 | 12345、12366电话服务热线、一口收办平台、现场接受投诉等 | 1.纳税人通过口头或书面形式提供以下内容:(1)被投诉单位名称或者被投诉个人的相关信息及其所属单位;(2)投诉请求、主要事实、理由。2.实名投诉纳税人需要提供投诉人的姓名(名称)、有效联系方式 | 1.属于下列情形的,即时办结:(1)纳税人当场提出投诉,事实简单、清楚,不需要进行调查的;(2)一定时期内集中发生的同一投诉事项且已有明确处理意见的。2.属于下列情形的,自受理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办结:(1)纳税人认为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未准确掌握税收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导致纳税人应享受未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2)自然人纳税人提出的个人所得税服务投诉;(3)自然人缴费人提出的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征缴服务投诉;(4)涉及其他重大政策落实的服务投诉。3.对服务言行类投诉,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办结;服务质效类、其他侵害纳税人合法权益类投诉,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办结。4.因情况复杂不能按期办结的,经受理税务机关纳税服务部门负责人批准,可适当延长办理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0个工作日,同时向转办部门进行说明并向投诉人做好解释。 | 免费 | 纳税人对报送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承担责任。 | |
268 | 开具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 | 纳税人2019年1月1日以后取得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并由扣缴义务人向税务机关办理了全员全额扣缴申报,或根据税法规定自行向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的,不论是否实际缴纳税款,均可以申请开具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 | 自然人 | 办税服务厅或网上(“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电子税务局”网站https://etax.anhui.chinatax.gov.cn)一站式办理。 | 1.身份证件原件2.有以下情形的,还应提供相应材料:当委托他人代为开具时,需要受托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委托人书面授权资料 | 即时办结 | 免费 | 纳税人对报送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承担责任。 | |
269 | 社会公众涉税公开信息查询 | 税务机关按照办税公开要求的范围、程序和时限,公开相关涉税事项和具体规定,并向社会公众提供查询服务。 | 自然人、法人 | 办税服务厅或网上(“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电子税务局”网站https://etax.anhui.chinatax.gov.cn)一站式办理。 | 社会公众涉税公开信息查询无需提供材料。 | 即办事项 | 免费 | 社会公众可以通过报刊、网站、信息公告栏等公开渠道查询税收政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非正常户认定信息等依法公开的涉税信息。 | |
270 | 纳税人涉税信息查询 | 税务机关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向纳税人提供的自身涉税信息查询服务。 | 自然人、法人 | 办税服务厅或网上(“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电子税务局”网站https://etax.anhui.chinatax.gov.cn)一站式办理。 | 1.纳税人自行查询时需要提供纳税人有效的身份认证和识别。2.纳税人书面申请查询的需要提供(1)《涉税信息查询申请表》(2)纳税人本人(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有效身份证明。 | 自行获取的,即时查询。提出书面申请的,本事项在20个工作日内办结。 | 免费 | 纳税人对报送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承担责任。 | |
271 | 第三方涉税保密信息查询 | 税务机关根据法律法规规定,依申请向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审计机关、抵押权人、质权人等单位和个人提供的涉税保密信息查询服务。 | 自然人、法人 | 国家税务总局六安市裕安区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办税服务厅(驻市政务中心)。(地址:六安市裕安区佛子岭中路与梅山南路交叉口六安市政务中心一楼;电话:0564-3317701/0564-3639161) | 1.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和审计机关向税务机关提出查询申请:(1)《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涉税保密信息查询申请表》(2)单位介绍信(3)查询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2.抵押权人、质权人申请查询纳税人欠税有关情况:(1)《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涉税保密信息查询申请表》(2)合法有效的抵押合同或者质押合同的原件(3)查询人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 | 20个工作日内办结 | 免费 | 查询人对报送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承担责任。 | |
272 | 电话咨询 | 纳税(缴费)人通过拨打税务机关对外公开的咨询电话提出涉税(费)咨询需求,税务机关为其提供免费咨询服务。 | 自然人、法人 | 咨询电话:0564-3317701、0564-3639161 | 电话咨询无需提供材料。 | 1.能即时答复的即时答复。2.不能即时答复的按规定时限回复。 | 免费 | 电话咨询的答复仅供参考,具体以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为准。 | |
273 | 网络咨询 | 纳税(缴费)人通过互联网提出涉税(费)咨询需求,税务机关为其提供免费咨询服务。 | 自然人、法人 | 安徽省电子税务局征纳互动平台(网址;https://etax.anhui.chinatax.gov.cn/cas/login) | 网络咨询无需提供材料。 | 1.智能咨询:即时办结。2.在线咨询:能即时答复的即时答复,不能即时答复的按规定时限回复。3.网上留言咨询:非即时办结,具体时限按规定执行。 | 免费 | 网络电话咨询的答复仅供参考,具体以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为准。 | |
274 | 面对面咨询 | 纳税(缴费)人提出面对面涉税(费)咨询需求,税务机关为其提供免费咨询服务。 | 自然人、法人 | 国家税务总局六安市裕安区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办税服务厅(驻市政务中心)。(地址:六安市裕安区佛子岭中路与梅山南路交叉口六安市政务中心一楼;电话:0564-3317701/0564-3639161) | 面对面咨询无需提供材料。 | 1.能即时答复的即时答复。2.不能即时答复的按规定时限回复。 | 免费 | 面对面咨询的答复仅供参考,具体以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为准。 | |
275 | 区文旅局 |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到期换证 | 为企业到期的《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提供换证服务 | 企业 | 线下办理:裕安区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办理,联系电话:0564-5150651 | 1、到期的《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正、副本原件;2、《营业执照》复印件。 | 1个工作日 | 免费 | |
276 | 《电影放映许可证》有效期到期换证 | 为企业到期的《电影放映许可证》提供换证服务 | 企业 | 线下办理:裕安区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办理,联系电话:0564-5150651 | 1、到期的《电影放映许可证》正、副本原件;2、《营业执照》复印件。 | 1个工作日 | 免费 | ||
277 | 区城管局 | 物业管理投诉受理 | 《安徽省物业管理条例》第七十四条:县级人民政府城市管理、公安、价格、工商、环保、卫生、城乡规划、园林等部门,应当加强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共秩序、治安消防、物业服务收费、环境卫生、房屋使用、小区绿化等方面的监督管理,建立违法行为投诉登记制度,并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显著位置公布联系方式,依法处理物业管理区域内的违法行为;有关部门应当自收到投诉之日起十五日内进行调查、处理,并将调查或者处理结果答复投诉人。 | 自然人 | 线上办理:(http://la.ahzwfw.gov.cn) 移动端办理: 六安物业平台http://116.205.190.43:18289/index.html 线下办理:安徽省六安市裕安区齐云西路753号裕安区政务服务中心1楼办事大厅综合窗口,电话:0564-3972010 |
投诉材料 | 15个工作日 | 免费 | |
278 | 前期物业管理招标备案 | 《建设部关于印发〈前期物业管理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建住房〔2003〕130号)第十一条:招标人应当在发布招标公告或者发出投标邀请书的10日前,提交以下材料报物业项目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一)与物业管理有关的物业项目开发建设的政府批件;(二)招标公告或者招标邀请书;(三)招标文件;(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 法人 | 线上办理: (http://la.ahzwfw.gov.cn) 线下办理:安徽省六安市裕安区齐云西路753号裕安区政务服务中心1楼办事大厅综合窗口,电话:0564-3972010 |
1.项目发改部门备案材料2.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3.总平面规划图4.物业服务用房单体样图和配置书面承诺5.物业配套建筑和设施设备权属清单6.招标公告7.招标文书 | 20个工作日 | 免费 | ||
279 | 前期物业管理中标备案 | 《建设部关于印发〈前期物业管理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建住房〔2003〕130号)第三十七条:招标人应当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15日内,向物业项目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备案资料应当包括开标评标过程、确定中标人的方式及理由、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报告、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等资料。委托代理招标的,还应当附招标代理委托合同。 | 法人 | 线上办理: (http://la.ahzwfw.gov.cn) 线下办理:安徽省六安市裕安区齐云西路753号裕安区政务服务中心1楼办事大厅综合窗口,电话:0564-3972010 |
1.中标通知书2.评标报告3.中标人的投标文件4.招标代理委托合同5.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 20个工作日 | 免费 | ||
280 | 物业服务企业信用信息查询 | 1.《安徽省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条: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物业管理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建立物业企业及其管理人员的信用档案。第五十六条: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物业管理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建立物业服务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和信用档案,对物业服务企业实行动态监督管理。 2.《建设部关于建立房地产企业及执(从)业人员信用档案系统的通知》(建住房函〔2002〕192号):一、房地产信用档案的建立范围和主要内容。房地产信用档案的建立范围是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物业管理企业(统称“房地产企业”)和房地产估价师、房地产经纪人、房地产经纪人协理等专业人员(统称“执(从)业人员”)。房地产信用档案的内容包括基本情况、业绩及良好行为、不良行为等,以便为各级政府部门和社会公众监督房地产企业市场行为提供依据,为社会公众查询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提供服务,为社会公众投诉房地产领域违法违纪行为提供途径的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 法人 | 线上办理: (http://la.ahzwfw.gov.cn) 线下办理:安徽省六安市裕安区齐云西路753号裕安区政务服务中心1楼办事大厅综合窗口,电话:0564-3972010 |
物业服务企业信用档案申报表 | 20个工作日 | 免费 | ||
281 | 区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 | 项目概况及工程进度信息发布 | 严格执行区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在政府网站上定期公开项目建设计划和工程进度。 | 各企业 | 线上(信息公开_六安市裕安区人民政府 https://www.yuan.gov.cn/public/column/6620661?type=4&catId=7138661&action=list) |
无 | 每月网站更新 | 免费 | |
282 | 工程进度款拨付 | 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拨付施工单位项目工程款。 | 各施工企业 | 线下(办事地址:裕安区城南镇裕安大厦10楼,联系方式:0564-3952297)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政府投资项目拨款申请表等相关材料。 | 收到相关申办材料后30日内 | 免费 | ||
283 | 履约保证金和质量保证金退还 | 项目结束后,及时退还履约保证金;项目质保期满后,及时退还质量保证金。 | 各施工企业 | 线下(办事地址:裕安区城南镇裕安大厦10楼,联系方式:0564-3952298)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履约保证金退款申请表、项目结算审计报告等相关材料。 | 收到相关申办材料后30日内 | 免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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