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裕安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十四五”退役军人事业发展规划
第一章 开篇布新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由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向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迈进的关键时期,“十四五”规划是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第一个五年规划,绘好“十四五”发展蓝图,对退役军人事业发展意义重大。
第二章 发展基础
“十三五”时期是退役军人事业载入史册、不同寻常的五年。习近平总书记亲自谋划设计、亲自部署推动组建退役军人管理保障机构,区委、区政府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在全市率先完成退役军人管理保障机构组建工作,建立政府机构、事业单位、社会力量“三驾马车”齐头并进的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成立以来,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及习近平关于退役军人工作重要论述精神,牢牢把握“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工作要求,坚持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为国防和军队建设服务工作方针,以退役军人为中心,扎实推进各项工作,全区退役军人事务工作再上新台阶。退役军人事务组织管理体系、工作运行体系、政策制度体系建立健全;历史遗留问题得到进一步妥善处理,思想政治和权益维护机制不断完善;移交安置质量明显提升,就业扶持力度不断加强;尊崇褒扬氛围日益浓厚,优抚待遇水平不断提高;拥军优属工作取得新进展,双拥工作机制不断健全。“十三五”期间全区退役军人事业的发展,为全面建设现代化和谐幸福美丽裕安作出了重要贡献,为“十四五”期间事业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第一节 发展形势
面临机遇。“十四五”时期是我国由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向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迈进的关键时期,是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交汇期。维护国家战略利益需求更加突出,强国强军事业持续推进,推动新时代退役军人工作改革创新发展内在动力更趋强劲。裕安发展优势日益突显,发展潜力充分释放,发展水平明显提升,推动新时代退役军人工作改革创新发展基础条件更加完善。军地教育培训紧密衔接,部队兵员素质不断提高,退役军人人力资源优势更加凸显。
面临挑战。“十四五”时期,我区退役军人事业发展将面临一系列风险挑战。主要是:经济增速或放缓,政府投入可能不及预期;组织管理体系、工作运行体系和政策制度体系还有待健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亟待提升;历史遗留问题时间跨度长,复杂程度高,不同群体间待遇差距较大,享受待遇与牺牲奉献挂钩还没有完全落实;思想政治教育引导工作还需继续加强,服务对象期望值居高不下,突出矛盾问题待攻坚化解;基层基础依然薄弱,干部队伍开拓创新意识有待加强,工作方式方法不能适应改革创新发展需要。
第三章 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第一节 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为国防和军队建设服务工作方针。全面落实以退役军人组织管理与服务保障工作。全面做好拥军优属工作,积极传承红色基因,大力弘扬英雄精神,充分发挥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积极作用。增强忧患意识,树牢底线思维,坚定信心、担当作为,努力把退役军人各项工作提高到更高水平,为全面建设现代化和谐幸福美丽裕安贡献力量。
第二节 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统一领导。把党的集中统一领导贯穿退役军人工作全过程各方面,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得到全面贯穿和有效执行,确保广大退役军人离军不离党、退役不褪色,永远跟党走。
---坚持维护合法权益。牢牢把握“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要求,树立国防贡献越大、服务保障越好的鲜明导向,依法保护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的合法权益,不断满足他们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坚持思想政治引领。解决思想问题与实际问题相结合,融合思想政治教育于退役军人服务管理之中,加强退役军人党员教育管理,充分发挥党员示范作用,教育引导广大退役军人退伍不退志、建功新时代。
---坚持形成社会合力。充分发挥制度优势和政治优势,发挥拥军优属、拥政爱民优良传统,形成党委统一领导、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牵头主抓、地方和军队相关部门支持配合、社会共同参与的工作格局,共同做好退役军人工作。
---坚持发挥市场作用。坚持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鼓励退役军人在参与市场竞争中实现自身价值,支持各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借助市场力量盘活资金资产资源,鼓励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提升服务保障能力和水平。
---坚持依法依规行政。解放思想、深化改革、大胆创新,破除一切不适应新时代要求的观念做法,加强政策制度统筹协调,推进法制建设,以制度公平和阳光行政,保障和维护退役军人和优抚对象合法权益。
第三节 发展目标
围绕“让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满意,让他们成为全社会尊重的人,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这个总目标定位不动摇,适应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广大退役军人和优抚对象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求和新期待。到2025年,移交安置制度不断完善,优待抚恤水平逐年提升,退役军人就业更加充分,各项工作保障能力显著增强,拥军服务国防和军队建设更加有力,关心关爱退役军人的社会氛围更加浓厚,实现全区退役军人服务管理的信息化,退役军人事业整体发展水平位居全市前列。
---退役军人权益保障机制不断健全。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基层基础基本不断夯实,意见建议诉求反映渠道更加顺畅,权益维护保障体系日益完善,突出矛盾问题得到有效化解,退役军人信访形势总体平稳。
---服务军队国防建设能力不断增强。移交安置质量不断提高,拥军优属水平日趋提高,优待抚恤水平持续增长,各项工作服务保障能力不断提升,需求不断满足。现役军人后顾之忧进一步化解,让现役军人安心服役,保家卫国。
---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不断提高。支持就业创业政策服务体系更加健全,退役军人就业技能培训方式不断优化,培训质量有效提升,人力资源得到充分开发。协助开展医养结合、社会养老服务、红色旅游等试点取得突破,退役军人事业自身发展动力增强。
---引领社会风气能力意识不断提升。红色文化资源得到有效开发,参与英烈祭扫人数不断增强,退役军人宣传渗透力明显提升,社会影响力不断扩大,尊崇军人、崇尚英雄、关爱功臣蔚然成风。
---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工作不断夯实。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工作方式方法不断创新,退役军人党员管理持续加强,作用得到有效发挥,退役军人参与基层组织建设人数不断增加。
专栏1“十四五”期间退役军人事业发展主要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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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 标 |
2020年基数 |
2025年目标 |
属性 |
1.来信来访率 |
2‰ |
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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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集访率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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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计划分配军队转业干部和由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人数 |
干部9人 士兵45人 |
按照《安置条例》100%安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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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优待抚恤标准 |
优待标准:17007元 抚恤标准:按照皖退役军人秘〔2019〕83号文件执行。 |
按照上级文件精神,政策规定逐年提高并落实到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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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退役军人自主就业人数 |
214人 |
1000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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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退役军人接受培训人数 |
220人 |
500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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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接受技能培训人数 |
90人 |
350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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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高等教育人数 |
130人 |
350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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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烈士祭扫人数 |
17850人 |
65000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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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网上烈士祭扫人数 |
17257人 |
62000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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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退役军人党员党组织关系转接人数 |
88人 |
按照接收退役士兵人数应转尽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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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加强思想政治和权益维护
第一节 加强思想政治引领
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协助做好退役军人党员组织关系转接、日常教育管理及流动党员的沟通联系工作。深入开展“最美退役军人”学习宣传活动,引领广大退役军人“退役不褪色、退伍不退志”,永远“听党话、跟党走”。加强退役军人工作宣传平台建设,加强与主流媒体合作,创新宣传方式,积极引导舆情,及时稳慎做好涉退役军人舆情的发现、引导和处置。大力宣传正面舆情,及时澄清负面舆情,营造有利于退役军人事务工作的良好舆论氛围。
第二节 加强权益维护保障
深入开展退役军人合法权益维护,构建完善退役军人政策落实和权益保障工作推进机制。建立重大决策部署和政策落实督促核查工作机制。健全常态化联系和困难帮扶援助机制。推动建立退役军人关爱基金,鼓励社会力量为退役军人提供服务保障。做好参战参试军队退役人员身份认定和核查清理,保障新认定人员建档率达到100%。
第三节 畅通信访诉求渠道
建立健全退役军人权益保障机制,畅通退役军人利益诉求表达渠道,搭建网上信访、视频接访、电话信访等平台,为退役军人维护其合法权益提供支持和帮助。健全信访事项交办督办机制,全面推行信访首办责任制,加强信访件办理跟踪问效。推动构建法律援助工作机制,探索建立退役军人调节服务机制。
专栏2 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工程
1. 每年评选30名裕安区“最美退役军人”。
2. 定期开展区模范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模范单位及模范个人表彰活动。
3. 打造一批“老兵谈心室”、“老兵调解室”等人民调解组织。
4. 建立与主流媒体退役军人事务常态化宣传工作机制,及时推送相关信息,适时组织开展重点工作和重大典型集中采访活动。
第五章 畅通优化退役军人移交安置
第一节 优化移交方式
充分发挥军地职能作用,加强军地协作配合,建立沟通顺畅、运行高效的工作机制。完善退役军人移交程序,规范退役军人档案审核移交方式,畅通移交渠道,提高退役军人离队报到率。在退役军人集中返乡报到阶段,安置地退役军人服务中心、服务站通过设置专门窗口,开展“一站式”服务,方便退役军人办理落户、社会保险关系接续、预备役登记等手续。
第二节 畅通安置渠道
建立完善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接受安置专岗归集制度。建立国有企业按规定比例核报年度接收退役士兵岗位计划长效机制。充分发挥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的安置主要渠道作用,形成科学合理分类接收结构比例。对符合条件军队转业干部实行“直通车”式安置办法,重点对象直接安置、专业人才对口安置、特殊人才选调安置,具备资格转任安置,促进人岗相适、人事相宜、人尽其才。
第三节 提高安置质量
严格落实中央及省委有关要求,确保计划分配军队转业干部和由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100%安置到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充分考虑退役军人德才条件以及在军队的职务等级、贡献、专长等因素,合理安排工作岗位和职务等级。树立鲜明的安置导向,对担任作战部队营级以上主官、功臣模范、烈士子女、有参战经历、长期在艰苦边远地区和特殊岗位服役的退役军人,安置时予以倾斜。
第四节 强化安置保障
加强政策执行刚性,将退役军人安置工作纳入政府目标考核体系,完善工作落实措施,确保安置工作任务到人、责任到人,保障整体工作顺利进行。建立完善安置政策落实巡回督导机制,对执行中央决策和相关政策法规不力的,采取有效措施,责令限期整改;对拒不落实安置政策或因工作失职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依规问责处理相关单位主要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
专栏3退役军人移交安置工程
1. 建立健全退役军人安置岗位归集制度,计划分配军队转业干部和由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安置到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的比例达到100%。
2. 全面实行军队转业干部“直通车”式安置办法,鼓励接收单位根据工作需要提供干部实施精准高效、方便快捷的安置服务。
3. 健全完善退役士兵“阳光安置”工作机制,实行量化评分、岗位计划、安置结果三公开。
第五章 推进更高质量更加充分就业
第一节 积极开展教育培训
构建多层次、多样化学历教育与职业技能培训并行并举的退役军人教育培训体系。做好全员适应性培训,开展退役军人创业意识和创业能力培训,大力推行“订单式”“定向式”“定岗式”和现代学徒制培训,建立退役军人承训机构目录。完善退役士兵学杂费补偿政策,认定和建设一批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基地。
第二节 推动实现更好就业
坚持市场向导、就业牵引,实现技能培训与上岗就业无缝衔接,不断提升退役军人就业竞争力。每年拿出不少于3%的基层公务员和事业单位职位,专项招录退役士兵。注重在返乡的退役军人中培养选拔村干部,选派优秀退役军人到党的基层组织、城乡社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工作。积极开展就业合作对接,持续扩大高质量就业岗位供给。区级每年组织不少于2次退役军人专场招聘会或人才推荐会,建立退役军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平台。
第三节 大力支持自主创业
引导扶持退役军人创业,举办退役军人创业创新大赛、创业特训营等赛事活动。鼓励金融机构开发针对退役军人的创业融资产品。探索设立创业引导基金,研究和制定创业奖补措施,认定建设一批退役军人创业孵化基地(创业园区),建立区级和区域化就业创业实训基地。
第四节 加强就业服务管理
各级就业创业专项资金加大对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帮扶支持力度。完善退役军人就业台账,建立退役军人就业创业信息平台,组建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指导团队,常态化开展退役军人招聘活动。加强对自主就业退役军人的常态化、规范化服务管理。不断完善退役军人就业政策和服务体系,推动退役军人享受更加优质高效的就业创业公共服务。
专栏4 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程
1. 实施退役军人技能培训工程,年培训人数100人左右,“十四五”末累计培训人数达到500人,培训合格率90%以上。
2. 建立退役军人创业平台建设项目,每年认定1个左右退役军人创业平台。
3. 设立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基地建设项目,每年认定1个左右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基地。
4. 举办退役军人创业创新大赛、创业特训营等赛事活动。每年至少组织2次退役军人专场招聘会活动。
5. 建立优秀退役军人企业家和创业之星、就业之星数据库、就业突出贡献企业数据库。
第六章 创新开展军休服务管理
第一节 健全交接工作机制
完善和落实“随退随审,即交即接”的军队离退休干部移交政府安置工作机制,顺畅移交流程,协调解决移交安置中的困难和问题,实现军地移交安置和保障的无缝对接,最大限度地维护退休军人合法权益和切身利益。
第二节 创新军休服务模式
依托市军休服务管理机构,引导军休干部融入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实现军休干部养老与社会养老体系互动、互联、互融。积极探索“开门办所”,融入社区服务体系。拓展军休干部养老社会化服务,利用系统内闲置房产资源,引入社会优质资源,为军休干部提供多元化、专业化服务。依托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信息化手段,开发智慧军休服务管理应用平台,提升军休干部养老服务智能化、数字化水平。加强困难退役军人帮扶援助工作,对生活困难的伤病残退休军人落实具体关爱帮扶措施。
第七章 健全优化抚恤优待体系
第一节 完善优抚保障政策体系
健全普惠加优待、困难帮扶援助等保障机制,建立完善与个人牺牲贡献挂钩、城乡一体、动态调整、自然增长的抚恤优待量化标准体系,提升优抚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落实各项抚恤优待政策,优化优抚服务保障有效供给,让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更好地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强化公共服务保障,持续细化优化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基本优待目录清单,让军人更受尊崇、让退役军人更受尊重。
第二节 提升优抚医疗保障水平
逐步将新增类别享受国家抚恤补助待遇的优抚对象纳入优抚医疗保障体系。实现重点优抚对象医疗费“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平台与医保系统结算平台无缝对接。保障重点优抚对象按规定参保并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符合条件的纳入医疗救助和医疗优惠范围,对个人承担的医疗费给予不同比例的优抚医疗补助。逐步提高优抚医疗补助标准。
第三节 加强优抚服务机构建设
推进光荣院建立现代管理制度,改革创新运营模式,推动光荣院纳入国家养老服务体系,推动光荣院改扩建工程,提高护理型床位占比,提升基础设施现代化水平。推动光荣院与高水平医院或养老机构深度合作,实现人才互通、资源共享、优势互补,有序开展有偿养老和智慧健康养老服务。
第四节 鼓励和倡导社会优待
引导新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等社会力量积极参与优抚服务保障,鼓励社会各界通过捐助、一对一帮扶、志愿服务等形式改善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生活条件。建立开展“爱心送进光荣门”“爱心献功臣、服务送上门”等品牌活动,重点关爱帮扶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中的失能半失能、精神病、失独、高龄等特殊困难群体。
专栏6 光荣院建设工程
1. 推进全省光荣院标准化建设,提高护理型床位占比(力争达到40%)。
2.拟对区光荣院6#7#院民楼8#食堂进行改扩建,原址规划新建一栋院民综合楼,建筑结构为框架结构,建设层数7层,建设面积5000平方,占地面积2300平方。内设院民楼、康复中心、娱乐多媒体中心、荣誉室、临终关怀室,建成后可设床位80张,护理床位10张。
3.全面提升服务保障质量和水平,打造温馨服务,争创省级以上示范光荣院。短期疗养达到年休养120人,到2025年年休养人数达200人。
第八章 推动新时代双拥工作创新发展
第一节 完善双拥工作机制
推进双拥工作体制机制创新,进一步完善双拥工作领导机制。建立军地互办实事“双清单”工作机制,不断深化军民共建。建立双拥重要情况通报机制、成员单位专题会商机制、重大问题军地联合督办机制,保障双拥工作任务落实。建立双拥合格单位动态管理机制,持续提升双拥创建水平。
第二节 构建社会拥军大格局
深化双拥宣传教育,广泛开展群众性双拥共建活动,强化广大群众参与双拥的责任意识。大力推进科技、文化、教育、法律等行业系统拥军活动,不断拓展拥军领域。充分依托省爱国拥军促进会平台作用,带动以新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为主体的社会力量参与爱国拥军事业。持续推进“双拥在基层”活动,深化双拥模范社区创建,探索开展双拥示范乡镇(街道)建设,不断扩大双拥工作群众基础。
第三节 大力支持驻裕部队改革建设
围绕实现党在新形势下的强军目标,常态化开展“发挥双拥工作优势帮助部队解决实际问题”专项行动,完善支持部队改革建设保障措施。充分发挥双拥合格单位创建杠杆作用,全面解决以官兵“三后”问题为重点的双拥热点难点问题。加强军人荣誉体系建设,不断拓展军人军属享受公共服务优待范围,全面保障军人军属合法权益,激励广大官兵安心练兵备战。
第四节 提升军供保障水平
以规范管理服务为重点,以市军供站为依托,推进区军供保障能力上台阶。健全完善军供工作领导体系和双拥支前工作机制,打造军供设施达标工程,力争形成工作机制完善、设施设备配套、方案预案齐全、业务训练有素、应急反应迅疾、军供保障有力的工作格局。
专栏7 拥军优属工程
1. 实施双拥共建品牌工程。着力打造以“送法进军营”为重点的行业系统拥军品牌、以“百家民企进军营”活动为重点的“两新”组织拥军品牌,以“创建双拥模范社区”为重点的双拥在基层品牌活动。
2. 随军家属就业提质工程。参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随军家属安置办法,积极做好国有企业就业的随军家属接收安置工作,通过定向招录、定向招聘方式,每年拿出一批高质量工作岗位专项用于解决随军家属未就业问题,切实提高随军家属的就业质量。
3. 军人子女教育优待扩面工程。鼓励各地将本地籍现役军人的子女纳入当地教育优待保障范围,积极探索民办教育机构参与教育优待保障办法,努力让所有军人子女能够尽可能享受更加优质的教育资源。
第九章 推动褒扬纪念工作创新发展
第一节 认真贯彻法规制度
依据烈士褒扬纪念相关配套法规政策和省级烈士纪念设施建设、陵园管理、祭扫服务等方面的标准,着力构建烈士褒扬标准体系,推进全区烈士纪念设施建设和管理服务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建立健全社会参与机制,坚持政府主导、多元投入,鼓励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为烈士纪念设施修缮保护提供支持和帮助。
第二节 大力弘扬英烈精神
搜集、整理裕安籍和在裕安战斗牺牲的著名英烈事迹和实物,协助编纂出版《江淮英烈传》丛书;按照通展、专题展、主题展等不同类型,在烈士纪念设施内着力推出主题突出、导向鲜明、内涵丰富、紧跟时代的精品陈列展示。在“9·30”烈士纪念日,举行庄重热烈的纪念活动;在清明期间组织“清明祭扫”特别活动;在“八一”、春节等节假日开展走访慰问烈属活动,在全区营造崇尚英烈、关爱烈属、不忘初心、砥砺前行的浓厚氛围。以历史事件、著名战役、著名英烈为背景,创新宣传教育形式,鼓励有条件的单位打造群众喜闻乐见的红色题材文化剧目。配合中小学生研学游,打造4至5个红色精品游项目。组织开展英烈讲解员大赛,讲好英烈故事,传承红色基因,弘扬裕安英烈精神。充分利用新媒体平台,大力弘扬英烈精神。
第三节 发挥烈士纪念设施功能
坚持以补短板、促提升、树亮点,着重打造裕安区烈士纪念设施红色教育新阵地。实行以奖代补政策,积极争创国家级烈士纪念设施,提升保护层次。建设裕安红色教育核心展示区和红色旅游示范点。争创1至2处省级烈士纪念设施,有条件的设施打造数字化烈士陵园。实施烈士纪念设施提质改造工程,用5年时间,分批次对烈士纪念设施进行维护升级改造。争创全国和安徽省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红色旅游经典景区、A级旅游景区,推动烈士纪念设施与红色旅游经典线路、国防教育基地建设深度融合发展。实施零散烈士纪念设施集中加固提标工程,推动零散烈士纪念设施建设管理质量提升。推动烈士纪念设施实施数字展示工程,打造数字化烈士陵园和多维度体验的数字化纪念馆,实现网上祭扫和网络展示相统一。推进军人公墓建设。
专栏8 褒扬纪念建设工程
1. 打造裕安红色教育核心展示区和文旅示范区,到2025年力争新增创建1-2处省级烈士纪念设施,对有条件的烈士纪念设施保护单位建立数字化烈士陵园;
2. 实施烈士纪念设施改造提质工程,加强烈士纪念设施改造。
烈士纪念设施设立专门管理保护机构,鼓励部分有条件的烈士纪念设施单位建立数字化烈士陵园和纪念馆。
第十章 提高服务管理保障能力和水平
第一节 健全服务管理网络
严格落实“五有”要求,确保“有机构、有编制、有人员、有经费、有保障”落到实处。大力推进“两站一中心”规范化、标准化建设,着力将中心(站)打造成为政策宣传站、诉求反映站、就业服务站、关爱帮扶站。
第二节 加强基层基础建设
推进实现线上线下融合的一体化办理,在“两站一中心”服务大厅集成各类智能设备,推动信访办理智能化,提高服务效率。坚持均等化、标准化、信息化导向,优化服务保障机构设置,推进服务保障标准体系建设。开展退役军人服务保障品牌。开展标准化研究和试点,形成一批有影响可复制的标准化建设经验成果。
专栏9 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建设工程
1. 服务大厅(工作站)建设。分级推进裕安区、23个乡镇(街)一流服务大厅、317个村(社区)工作站标准化建设。
2. 开展星级服务中心(站)评定,推动全区中心(站)三星级以上比例达到70%。
第三节 推进信息化建设
推进“互联网+退役军人”服务平台建设,加快“一库、两平台、一支撑”退役军人信息系统建设,融合利用人工智能、云计算、大数据等先进技术。对照省、市要求,打造覆盖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的退役军人信息化体系。建立全区统一的安徽退役军人数据库,推进智慧信访、智慧管理、智慧服务、智慧决策四大业务板块以及涉密支撑、基础支撑和创新支撑三大支撑建设。利用信息化手段有效提升退役军人合法权益保障水平、综合管理水平和精准服务水平,全面推进退役军人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专栏10 信息化建设工程
1. 建设一套数据库。对照省、市要求,建立全区退役军人基础资源库、单位库、专题库和知识库,夯实数据基础。
2. 协助省、市建立五级视频会商系统。分级推进23个乡镇(街道)、高新区,317个村(社区)三级视频会议系统建设。
3. 建立三大基础支撑建设。依托电子政务内网,开展区级机房及网络建设,分级推进23个乡镇街、高新区及功能区安全设备部署,确保信息安全。开展基础支撑体系和AI创新支撑体系建设。
第十一章 保障措施
第一节 健全法制保障体系
依据《退役军人保障法》和省、市法律法规,构建涵盖就业安置、待遇保障、抚恤优待、荣誉激励、教育管理等各领域的政策法规制度体系,提升退役军人服务保障水平。进一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提升退役军人事务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强化退役军人法律法规宣传力度,营造关心关爱退役军人的浓厚氛围和尊崇、尊重退役军人的法治环境。夯实法治工作基础,加强法制工作机构和队伍建设。
第二节 健全资金保障机制
坚持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相匹配原则,积极落实中央与地方事权。建立健全一般公共预算投入、辅材公益金投入、社会资金投入等多元化经费保障机制。将优抚安置和困难帮扶经费纳入各级财政预算,保障优抚安置和帮扶援助各项工作正常有效运行开展。统筹各类资金资产资源和争取有关部门加大对退役军人事业的支持力度,保障退役军人公共服务机构建设和正常运转。
第三节 加强统计分析评估
健全退役军人事业发展统计机制,充分发挥退役军人事务统计对退役军人事务管理工作的数据支撑作用。强化统计数据应用,注重运用互联网、大数据技术提高数据信息的及时性、全面性和准确性,提升统计调查和统计分析能力。
第四节 加强干部队伍建设
把党的建设摆在突出位置,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锤炼忠诚干净担当的政治品质。树立正确用人导向,注重培养选拔信念过硬、政治过硬、责任过硬、能力过硬、作风过硬的领导干部。积极培养和引进退役军人事业发展亟需的各类专业人才,深入推进干部素质能力建设,开展针对性教育培训,培养专业精神和专业能力。
第五节 加强组织监督考核
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干部管理监督各项规章制度,完善综合考核评价体系和奖惩机制,调动各级干部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建立规划执行监测机制,科学设定监测指标,认真开展规划年度综合评估和中期评估工作。
六安市裕安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十四五”退役军人事业发展规划.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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