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话民生】律条定身份 法援暖民心
大家好,我是裕安区分路口镇村民袁某某。今天和大家聊聊我亲身经历的民生暖心事。对于我们普通老百姓来说,法律条文看着枯燥遥远,但真正遇到难处、权益受损的时候,法律援助就是最踏实的依靠,稳稳守住了我们普通群众的民生底线。
我今年五十岁,常年靠打零工维持生计。在我与丈夫婚姻存续期间,我把户口迁到了裕安区分路口镇,并与丈夫共同耕种家庭承包地,取得了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三年前,我与丈夫离异,虽然婚姻关系结束了,但我的户口一直没有迁出原村,承包土地也依旧在本村,多年来一直踏实务农、安分生活。可让我万万没想到的是,自从离婚后,村民组就单方面取消了我的土地租金分配资格。
在村民组的固有认知里,女人离婚就不再属于本村人,不该再享受集体收益分红。因为我的分配争议迟迟没有定论,整个村民组的土地租金也被搁置,整整三年无法发放。这三年里,我一次次向村里、组里反映情况,反复说明我的户口、土地都在本村,理应享受平等权益,可每次都无果而终。看着本该属于自己的收益一直被搁置,看着邻里乡亲的租金也因我一事迟迟无法到手,我心里又委屈又无助,却不知道该找谁、该怎么维权。
就在我一筹莫展、几乎放弃的时候,今年6月,我听说镇上有法律援助工作站,专门免费帮老百姓解决法律难题,抱着试一试的心态,我上门寻求帮助。
工作站的工作人员耐心听完我的遭遇后,没有因为涉案金额不高就敷衍了事,反而真诚地对我说:“大姐,这不是钱多钱少的小事,是妇女平等权益、集体经济成员身份的民生大事。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法律一定会撑腰,我们肯定帮你把这件事解决好。”
镇法律援助工作站工作人员在到村委会了解我个人情况和整个村民组土地租金未发放原因后,就联合镇农业部门、村“两委”,专门进村召开村民小组议事会,现场给村民代表普法释法、调解纠纷。工作人员当着所有人的面,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妇女权益保障法》逐条讲解:婚姻变动不代表集体成员身份消失,我婚迁入户、长期耕种本村土地,离异后户口未迁出,也没有在其他村居享受任何权益、没有稳定生活保障,依法应享有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收益分配的平等权利。
工作人员语重心长地和大家沟通:“农村集体权益分配,不能凭老观念、老印象说了算,要依法依规、公平公正,坚决不能让离异妇女成为权益保障的盲区。”通俗易懂的法理讲解、情理兼备的耐心劝说,彻底解开了村民们的固有偏见。村民代表们重新表决,一致认可了我的集体成员身份和合法分配权益。僵持三年的纠纷终于圆满化解,我顺利拿到了滞留三年的土地租金,村民组积压已久的租金款项也全部结清发放。
这件事让我感触很深,以前总觉得法律离普通农民很远,如今我真切感受到,法律援助就在我们身边。它不办大案、不求虚名,专解我们群众的急难愁盼。 如今,镇上把邻里纠纷、权益争议这些小事、琐事、难事放在心上,把调解桌搬到村组院落,用普法化解矛盾、用法律守护民生。正是这一桩桩、一件件接地气的法律援助实事,让冰冷的法律条文变成了温暖的民生温度,守住了基层群众的合法权益底线。真心感谢基层法律援助工作,让我们普通老百姓遇事有人管、维权有路径、困难有依靠,实实在在提升了我们的幸福感、安全感和获得感。(裕安区司法局)
政府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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