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裕安区民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23年实施50项民生实事的通知

【字体: 【编辑日期:2023-11-01 15:51】 【来源:区民生办】 【阅读: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高新区管委会,区直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关于2023年实施50项民生实事的通知》(皖民生办〔2023〕3号、六民生办〔2023〕8号)文件精神,经区政府同意,我区实施50项民生实事(其中有任务的44项、无任务的6项),具体安排如下:

一、促进就业(3项)

1. 促进重点群体稳定就业,城镇新增就业0.55万人;力争23个社区达到“三公里”充分就业社区标准。(牵头单位:区人社局)

2. 支持毕业生求职创业,按1500元/人标准发放求职创业补贴。(牵头单位:区人社局)

3. 培训家政服务人员8230人次,其中岗前培训1400人次,“回炉”培训6830人次。力争新增家政服务人员1400人,新增员工制家政服务企业1家。推行“一人一码(牌)”、家政服务企业和家政服务人员信用评价制度,力争申报省级优秀家政服务企业和省级优秀家政服务人员。(牵头单位:区商务局)

二、社会保障(2项)

4. 农村低保标准年均增幅不低于4.5%,城区低保标准年均增幅不低于7%,每年调整一次或适时调整,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不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3倍。(牵头单位:区民政局)

5. 新增32个城乡老年食堂(助餐点),积极培育示范性社区嵌入式养老服务机构,争取获得省级认定1家。(牵头单位:区民政局)

三、困难群体救助(11项)

6. 开展困难职工帮扶不少于35人次。基本实现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应保尽保。(牵头单位:区总工会、区民政局)

7. 实施困难残疾人康复工程,为2604名残疾人提供康复救助。(牵头单位:区残联)

8. 推动实现残疾人较高质量就业,2023年为150人次有需求的残疾人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牵头单位:区残联)

9. 持续优化无障碍环境,2023年为260户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实施无障碍改造。(牵头单位:区残联)

10. 实施高等教育阶段及中等职业教育残疾学生资助项目,资助不少于31人次。(牵头单位:区残联)

11. 完成高龄、独居、空巢、留守、失能、残疾、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特殊困难老年人信息采集,普遍开展探访关爱服务;为不少于793户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实施适老化改造。(牵头单位:区民政局、区卫健委、区残联)

12. 救助血友病困难患者,救助恶性肿瘤、心脏大血管疾病、再生障碍性贫血等重大疾病困难患者。(裕安区无任务)

13. 强化残疾人社会救助保障,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全部提高到每人80元/月。(牵头单位:区民政局)

14. 全区办理法律援助案件不少于1004件,实现刑事法律援助全覆盖。(牵头单位:区司法局)

15. 强化困难退役军人服务保障,帮扶困难退役军人300人。(牵头单位:区退役军人局)

16. 实施“阳光家园计划”托养服务项目,2023年开展就业年龄段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人托养服务不少于76人。(牵头单位:区残联)

四、教育惠民(5项)

17. 开展青少年心理健康教育行动。(牵头单位:区教体局)

18. 实施安心托幼行动,全区新增托位930个,新增公办幼儿园学位2430个。(牵头单位:区教体局、区卫健委)

19. 实施老有所学行动,全区老年学校新增学习人数0.73万人以上,参与学习教育活动的老年人达到5.1万人以上。(牵头单位:区教体局)

20. 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覆盖学生数5.1万人左右。(牵头单位:区教体局)

21. 积极开展困难学生资助,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1.08万人次。(学前和高中阶段)(牵头单位:区教体局)

五、卫生健康(6项)

22. 加强儿童口腔疾病综合干预,为4800名适龄儿童开展免费牙齿窝沟封闭服务,为7680名适龄儿童开展免费局部涂氟服务。(牵头单位:区卫健委)

23. 实施出生缺陷防治提升行动,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筛查率和新生儿听力障碍筛查率分别达到98%和95%以上。(牵头单位:区卫健委)

24. 开展城乡适龄妇女“两癌”免费筛查,免费为1.5万人次农村适龄妇女、20人次城镇低保适龄妇女提供宫颈癌、乳腺癌检查服务。(牵头单位:区卫健委、区妇联)

25. 全面开通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特病病种申请鉴定线上办理途径,试行慢特病保障待遇“免申即享”。(牵头单位:区医保局)

26. 实现自行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异地就医“自助备案”。(牵头单位:区医保局)

27. 完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加强护理服务能力建设。(牵头单位:区医保局)

六、环境保护(2项)

28. 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核查,新增完成12个农村黑臭水体治理任务。(牵头单位:区生态环境分局)

29. 加强对医疗废物处置单位监督管理,确保医疗废物及时安全有效处置。(裕安区无任务)

七、交通出行(2项)

30. 扎实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农村公路提质改造104.725公里、实施村道安全防护工程35.595公里、养护工程207.745公里。(牵头单位:区交通局)

31. 实施便民停车行动。(裕安区无任务)

八、文体服务(4项)

32. 积极开展“520”安徽文旅惠民消费季活动,启动“520安徽文旅惠民消费季”——文旅行业消费券发放活动。(牵头单位:区文旅局)

33. 推动“15 分钟阅读圈”建设,建成10个城市阅读空间。(牵头单位:区文旅局)

34. 开展“送戏进万村”活动,全年完成演出280场。(牵头单位:区文旅局)

35. 实施全民健身设施补短板工程,完成全区居住小区、行政村健身设施维修、改造、升级、补建104个以上。(牵头单位:区教体局)

九、城乡建设(11项)

36. 推动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新建公共充电桩143个以上。(牵头单位:区发改委、区城投公司、城郊供电公司)

37. 实施“千村引领、万村升级”工程,积极争取申报建设具有皖西风韵的宜居宜业和美乡村省级精品示范村2个。(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局)

38. 推进棚户区和老旧小区改造,新开工目标套数800户,基本建成1646套,改造城镇老旧小区6个。(牵头单位:区住建局、区房管中心)

39. 着力解决新居民、青年人等住房困难,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432套。(牵头单位:区住建局)

40. 改善城镇人居环境,新建口袋公园。(裕安区无任务)

41. 实施高素质农民培育计划,培育高素质农民650人。(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局)

42. 实施农村供水保障工程,解决村庄不能24小时供水问题。(裕安区无任务)

43. 实施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和巩固提升工程,农村电网户均配变容量从3千伏安提高到3.1千伏安以上。(牵头单位:六安市城郊供电公司)

44. 推动“快递进村”,稳定运营70个村级寄递物流综合服务站。(牵头单位:区交通局)

45. 实施文明菜市行动,完成对全区8个乡镇共计9个不达标菜市的整治和改造提升。(牵头单位:区商务局)

46. 加强对户外劳动者的关心关爱,新建户外劳动者服务站点(工会驿站) 15个以上。(牵头单位:区总工会)

十、公共安全(4项)

47. 实施“惠民菜篮子”行动,推进城区19家商超规范化运行“惠民菜篮子”。(牵头单位:区发改委)

48. 开展放心消费示范创建,打造放心消费示范单位6个。(牵头单位:区市场监管局)

49. 全力提升我区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质效,紧紧围绕“预警、打击、反制、宣传、治理”等重点工作,以“防发案、减损失、补短板、提质效、夯责任”为目标,全面发力,强势攻坚。(牵头单位:区公安分局)

50. 围绕重点民生食品,开展食品安全“你点我检”。(裕安区无任务)

各地各部门要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强化责任落实、作风建设和跟踪问效,确保各项民生实事目标任务圆满完成。要拓宽宣传渠道,营造宣传氛围,及时将惠民政策的工作举措和成果成效展现给广大群众,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 

附件:2023年50项民生实事推进措施


2023年10月29日

附件1

2023年50项民生实事推进措施

(一)促进重点群体稳定就业,城镇新增就业0.55万人;力争23个社区达到“三公里”充分就业社区标准。(牵头单位:区人社局)

推进措施:

1. 促进重点群体稳定就业。挖掘优质岗位,扩大就业增量。落实减税降费、稳岗返还、吸纳就业补贴等政策,增强中小微企业就业吸纳力;提供创业担保贷款服务等政策,鼓励创业带动就业;加大政策性岗位和国有企业岗位开发,落实机关事业单位、“三支一扶”“特岗教师”等政策性岗位招录;募集开发一批见习岗位和公益性岗位,助推高校毕业生和就业困难人员充分就业。拓宽就业渠道,搭建供需对接平台。充分利用“鸿雁回归”就业创业系统、安徽公共招聘网站、“社区快聘”小程序等线上就业平台,提高求职者和用工企业使用效率;组织实施公共就业服务专项行动,面向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残疾人、农民工等重点群体,开展“2+N”特色招聘会;创新人力资源服务方式,打造“鸿雁就业驿站”、创办“人才夜市”招聘会,组织“入企直播”、“直播带岗”等特色招聘活动,促进供需精准匹配。

2. 推进“三公里”充分就业社区建设。打造社区就业服务平台,引进第三方服务机构运营“三公里”就业圈,开发“三公里”就业圈线上服务平台,为求职者“家门口”就业及经营实体招工用工提供一站式就业服务。扩大社区就业岗位供给,加大社区周边个体工商户等实体岗位摸排,开发更多灵活就业、新形态就业岗位。摸排就业需求,发挥社区网格化管理优势,利用“社区快聘”微信小程序,引导辖区内高校毕业生、农民工、退役军人、残疾人等重点群体登记就业需求。促进供需精准对接,依据求职人员就业需求,通过手机短信、微信等渠道精准推送就业岗位及就业政策信息;通过上门走访、电话访谈等方式提供职业介绍、职业指导、岗位推荐等就业服务,促进社区求职人员尽快实现就业。

(二)支持毕业生求职创业,按1500元/人标准发放求职创业补贴。(牵头单位:区人社局)

推进措施:

1. 加大宣传,跟踪指导。区人社部门按照省人社厅、省教育厅等多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做好2024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信息化发放工作的通知》,部署开展一次性求职补贴发放工作,区人社部门、各有关院校认真做好政策宣传解读工作,详细讲解求职创业补贴信息化发放程序、时间节点和注意事项,加强跟踪指导,做到应报尽报。

2. 明确分工,形成合力。区人社、教育、民政、财政、农业农村、乡村振兴、残联等部门各司其职,加强协调配合,共同做好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

3. 集中申报,规范审批。区人社部门充分利用信息系统进行审核校验,对信息系统审核校验不通过的,认真做好人工审核校验,各有关院校按照时间节点要求,组织好人工审核校验初审,做好集中统一上报工作,让申请人员“最多跑一次”,提高审核校验效率。

(三)培训家政服务人员8230人次,其中岗前培训1400人次,“回炉”培训6830人次。力争新增家政服务人员1400人, 新增员工制家政服务企业1家。推行“一人一码(牌)”、家政服务企业和家政服务人员信用评价制度,力争申报省级优秀家政服务企业和省级优秀家政服务人员。(牵头单位:区商务局)

推进措施:

1. 抓好责任落实。依托家政服务“政府、部门、企业”三方责任体系,落实政府属地责任、部门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梳理辖区内家政服务企业有关情况、引导中介制家政企业向员工制家政企业转型等。

2. 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并推进改进家政经营主体运营管理中的问题,强化信息平台对接,归集家政企业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各类信息。在市场准入环节依法对失信被执行人等实施任职资格限制。指导推广家政服务合同示范文本,规范三方权利和义务关系。

3. 组织认定推进。持续推进“一人一码(牌)”、放心家政职业技能培训,指导组织家政企业参加员工制家政服务企业认定,推动家政企业和家政服务人员星级评定。

4. 落实财政支持政策。优化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计划,将家政服务相关职业(工种)和灵活就业人员纳入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范围,按职业工种给予500-800元/人次的培训补贴(此项奖补政策仅限于职业技能培训)。区相关部门要加大筹资力度,使用就业补助资金、地方人才经费和行业产业发展经费等支持家政服务培训。落实员工制家政服务企业按规定享受社会保险补贴等政策。对符合条件吸纳监测对象就业的家政服务企业,按规定落实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等政策。推荐并获得省级“优秀家政服务企业”、省级“优秀家政服务人员”荣誉称号的,由省级分别按照 10万元/家、2000元/人的标准给予奖励。

(四)农村低保标准年均增幅不低于4.5%,城区低保标准年均增幅不低于7%,每年调整一次或适时调整,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不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3倍。(牵头单位:区民政局)

推进措施:

1. 完成2023年提标工作。我区根据省、市文件精神,制定《六安市裕安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2023年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特困人员供养标准的通知》(裕政秘〔2023〕95号)文件,并印发给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自2023年7月1日起执行。我区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调整为756元/人/月,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调整为721元/人/月。全区城镇低保保障标准为A类855元/人/月,B类624元/人/月,C类420元/人/月;农村低保保障标准为A类807元/人/月,B类587元/人/月,C类380元/人/月。各乡镇街按照“城镇人均低保补助水平不低于当年低保标准的75%,农村人均低保补助水平不低于当年低保标准的65%”的要求落实。我区城市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为1184元/人/月;农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为938元/人/月。

2. 将最低生活保障及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动态调整执行情况纳入民政综合评估。我区实行低保对象分类管理制度,各乡镇街应根据低保家庭人口结构和收入来源变化情况,分成A、B、C三类,实行分类施保、定期核查,动态管理。民政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确保专款专用,对弄虚作假、违反资金使用规定或挤占、挪用项目资金的单位及个人,将追究责任。

(五)新增32个城乡老年食堂(助餐点),积极培育示范性社区嵌入式养老服务机构,争取获得省级认定1家。(牵头单位:区民政局)

推进措施:

1. 利用社区养老用房,结合社区康养中心,建设城市老年食堂(助餐点);结合村级养老服务站,建设农村老年食堂(助餐点)。在餐饮企业服务区域内设置老年人就餐专区或利用餐饮企业服务设施进行单独改造装修的,根据投入情况给予1-5万元建设补助。2023年,主要利用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和省级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奖补资金给予支持。

2. 认真落实省级社区嵌入式养老服务机构建设指引,引导社区嵌入式养老服务机构发展,积极参与省级开展的认定工作。

3. 将城乡老年食堂(助餐点)建设纳入养老服务重点工作评估。

(六)开展困难职工帮扶不少于35人次。基本实现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应保尽保。(牵头单位:区总工会、区民政局)

推进措施:

1. 宣传困难职工帮扶民生实事政策,通过线上线下各种途径加大宣传力度,定期对各基层工会开展困难职工帮扶工作业务培训会和工作推进会。对各基层工会报送的困难职工帮扶救助材料进行认真审核,根据职工困难程度,分类施策,分梯度开展困难职工精准帮扶,为每户困难职工建立困难职工档案,坚持“一户一档,动态管理”,定期走访困难职工家庭,并按照《六安市工会困难职工帮扶实施细则(试行)》(六工发〔2023〕47号)等文件通知进行帮扶救助。

2. 将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认定审批的区级审批权限委托下放到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并将审核审批时限压缩至20个工作日内。全面实现救助审核审批权限和监督管理职能的有效分离,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按照规定程序直接进行审核审批,负责各项保障救助制度的组织实施和政策宣传;区民政部门负责资金申报、监督管理和制定本区社会救助的相关政策。进一步优化审核审批环节,提高工作效率,维护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救助政策的公正性,提升困难群众对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救助工作的满意度。严格按照要求落实按月打卡发放到人,每月按时报送审批审核材料,确保资金准确及时发放。

(七)实施困难残疾人康复工程,为2604名残疾人提供康复救助。(牵头单位:区残联)

推进措施:

1. 为242名有康复需求的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等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提供康复训练救助。听力、言语、肢体、智力训练项目分为全时段康复训练和预约单训,其中:全时段康复训练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年17000元,预约单训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年16000元,补助标准含家长生活补贴3000元,康复训练时间不少于10个月;视力残疾儿童康复训练补助标准为1000元,康复训练时间不少于2个月。

2. 为12名残疾儿童适配矫形器,最高补贴不超过2000元。为10名残疾儿童适配辅助器具,每年最高补贴不超过1500元(辅具不超过3件)。

3. 为2033名困难精神残疾人提供药费补助,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年1000元。

4. 为307名有需求的持证残疾人适配基本型辅助器具给予补贴,优先补贴低保残疾人、特困残疾人、低保边缘家庭及防止返贫监测对象、支出型困难家庭、其他低收入残疾人,义务教育及高中阶段残疾学生、新入学残疾大学生。裕安区作为辅具补贴试点县区实行辅具补贴办法,残疾人通过微信小程序(六安市辅具服务平台)申请辅具,补贴标准参照六安市残疾人基本辅具价格补贴目录(2023年版),所选辅助器具实际价格低于(含)补贴标准的,按照产品实际购买价格给予全额补贴;所选辅助器具实际价格高于补贴标准的,超出部分由残疾人本人承担。

(八)推动实现残疾人较高质量就业,2023年为150人次有需求的残疾人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牵头单位:区残联)

推进措施:

1. 通过各乡镇街残联摸排上报培训残疾人名单花名册,由区残联委托安徽省残疾人职业培训基地(六安康健盲人按摩服务中心),为裕安区有培训需求的残疾人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

2. 残疾人培训享受培训补贴和生活补贴(含交通补贴)100元/人。

3. 注重残疾人培训实效和质量,提升培训的规范化和专业化水平。

(九)持续优化无障碍环境,2023年为260户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实施无障碍改造。(牵头单位:区残联)

推进措施:

1. 2023年度为全区260户重度困难残疾人家庭实施无障碍改造。优先安排一户多残、老残一体等特殊困难残疾人家庭,同时兼顾各类别残疾人迫切需求,适当扩大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覆盖面。

2. 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内容包括起居室、厅堂、厨房、卫生间、阳台、地面、通道、门窗等无障碍设施改造,能保障残疾人安全、改善生活质量、提高生活水平的智能化家居家电设备,排除用电安全隐患的水电线路改造和安全插座开关配置。

(十)实施高等教育阶段及中等职业教育残疾学生资助项目,资助不少于31人次。(牵头单位:区残联)

推进措施:

1. 对全日制在校残疾本专科生每人每学年资助1500元,研究生每人每学年2500元。对成人高等教育残疾毕业学生(含自考生)在取得相应学历证书后按照本专科生4000元和研究生5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资助;同等学历只资助一次;先取得成人高等教育(含自学考试)专科、本科学历后继续高一级学历深造并取得学历证书的再一次性资助1000元。2023年高等教育阶段学生资助不少于25人。

2. 对各类依法设立的中等职业教育学校(含技工院校)在校残疾学生每人每学年资助1500元。2023年中等职业教育学生资助不少于6人。

(十一)完成高龄、独居、空巢、留守、失能、残疾、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特殊困难老年人信息采集,普遍开展探访关爱服务;为不少于793户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实施适老化改造。(牵头单位:区民政局、区卫健委、区残联)

推进措施:

1. 依托社区康养中心、村级养老服务站、社工站等,加强特殊困难老年人关爱服务,向特殊困难老年人开展精神慰藉等探访关爱服务,以上门巡访为主,结合电话问候、视频探访等多种形式。

2. 利用省级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奖补资金给予支持。

3. 制定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对象摸底排查方案,分类摸清工作底数、建立清单,推动适老化改造工程。

(十二)救助血友病困难患者,救助恶性肿瘤、心脏大血管疾病、再生障碍性贫血等重大疾病困难患者。

此项裕安区无任务。

(十三)强化残疾人社会救助保障,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全部提高到每人80元/月。(牵头单位:区民政局)

推进措施:

1. 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提高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的通知》(六民务〔2023〕1号)和《裕安区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实施方案》(裕民办〔2022〕11号)要求落实发放标准,规范申报审批流程。

2. 严格按照要求落实按月打卡发放到人,每月按时报送审批审核材料,确保资金准确及时发放。

3. 认真进行数据比对,提高主动服务意识,及时进行保障对象的动态调整,确保应补尽补,杜绝重复享受问题。

(十四)全区办理法律援助案件不少于1004件,实现刑事法律援助全覆盖。(牵头单位:区司法局)

推进措施:

1. 司法行政机关严格依照法律法规认真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努力提升法律援助案件质量,高效服务群众,推进应援尽援、速援优援。

2. 加大法律援助推广宣传力度,多形式、多渠道向基层困难群体宣传法律援助条件和范围、申请渠道及联系电话,提升法律援助的知晓率和利用率。

(十五)强化困难退役军人服务保障,帮扶困难退役军人300人。(牵头单位:区退役军人局)

推进措施:

1. 充分发挥区乡村三级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作用,开展常态化联系,动态掌握困难退役军人,主动作为,因人施策,做到应帮尽帮、应援尽援。

2. 依据《裕安区退役军人关爱帮扶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试行)》,对照帮扶援助对象的困难情形和程度合理确定困难退役军人帮扶援助标准,重点帮扶功臣模范、在乡复员军人、参战参试人员中生活困难的退役军人及因病、因残导致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退役军人。

3. 继续规范使用区级困难退役军人帮扶资金,加大帮扶力度和频次,积极开展关爱帮扶活动,帮扶目标300人。

(十六)实施“阳光家园计划”托养服务项目,2023年开展就业年龄段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人托养服务不少于76人。(牵头单位:区残联)

推进措施:

为在公益性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人托养服务机构居住的就业年龄段(男性16-59周岁,女性16-55周岁)生活困难的智力、精神残疾人和一、二级肢体残疾人提供资助,其中寄宿制托养服务每人每年不超过12000元,日间照料托养服务每人每年不超过4000元,居家托养服务每人每年不超过2000元。

(十七)开展青少年心理健康教育行动。(牵头单位:区教体局)

推进措施:

按要求配备专兼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开足开齐心理健康教育课程、按标准建设心理健康教育辅导室、定期开展学生心理健康测评及重点人群包保工作。

(十八)实施安心托幼行动,全区新增托位930个,新增公办幼儿园学位2430个。(牵头单位:区教体局、区卫健委)

推进措施:

1. 持续扩大普惠托育服务供给。全区不少于10%的幼儿园开设2-3岁托班。大力改善托班设施设备,落实班级规模及人员要求,规范托班申请及备案流程,开展托班服务教科研活动,全面提升托班服务质量。公办幼儿园举办的托班提供普惠性服务,新建和改扩建的公办幼儿园均开设普惠性托班,鼓励有条件的民办幼儿园开设普惠性托班。

2. 稳步提升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实施学前教育促进工程,不断改善幼儿园办学条件。新建小区配套幼儿园全部办成公办园,确保居住人口3000人以上的小区至少配建一所不少于3个班建制的幼儿园;通过收购、租赁民办园等多种方式增加公办学位供给,面向社会提供普惠性服务。通过奖补等方式扩大普惠性民办园覆盖面。

3. 落实《关于做好幼儿园延时服务工作的通知》要求,坚持延时服务公益普惠,保障服务时间,提升服务质量。遵循教育规律和幼儿成长规律,提供适合幼儿身心发展的服务活动,规范延时服务内容和收费标准,不得借延时服务开展“小学化”教学,不得开展“兴趣班”“特长班”等营利性活动。

(十九)实施老有所学行动,全区老年学校新增学习人数0.73万人以上,参与学习教育活动的老年人达到5.1万人以上。(牵头单位:区教体局)

推进措施:

1. 持续扩容增量。根据《六安市“十四五”老年教育发展规划》和《裕安区老有所学行动2023年实施方案》,通过改建、扩容、新设、网办、整合盘活存量设施资源,新增老年大学(学校)6所,改扩建乡镇老年学校8所、村级老年学校20所。

2. 抓好城乡统筹。重点发展1所区老年大学、1所区老年大学教育分校、22所乡镇街老年学校、19所乡镇老年学校教育分校、287所村(社区)老年学校。

3. 推进智慧教学。依托裕安老年开放大学,加快乡镇(街)老年学校申报、建设工作,重点建设老年大学教育网络资源平台,实现远程教育区—乡镇(街)—村(社区)全覆盖。推进老年远程教育智能化,加强网络学习平台建设。

(二十)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覆盖学生数5.1万人左右。(牵头单位:区教体局)

推进措施:

1. 印发《2023年裕安区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方案》,依据动态管理的原则,实现农村义务段学校和受益学生全覆盖的目标,按照国家基础标准每生每天5元和全年实际供餐天数补助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膳食资金。实行“5+X”供餐模式,即每生每天财政补助5元,X(小学生3元,初中生4元)为学生家长自缴餐费,进一步完善政府、家庭共同承担膳食费用机制。

2. 公、民办学校所有营养餐食材(包括米、油、奶和荤素菜、调味品等)和公办住宿制学校早晚餐食材全部由区组织公开招标采购,奶为“学”字标纯牛奶,每周供奶不少于三次。教职工、学生自缴餐费缴区统一管理,统收统支。深入开展营养健康“示范食堂”争创工作,全面推进电子营养师科学配餐提高供餐质量,充分发挥“互联网+明厨亮灶”的智慧监管作用,实现智能化、数据化、信息化管理。

3. 印发《全区中小学“校园餐”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经常性开展专项督查和暗访检查,切实规范食堂经营行为,保障营养改善计划资金安全和食品安全。

(二十一)积极开展困难学生资助,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1.08万人次(学前和高中阶段)。(牵头单位:区教体局)

推进措施:

1. 严格按照《安徽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细化各项资助项目实施细则,为各地各校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学生资助工作提供政策保障。

2. 严格按照资金预算足额安排区财政承担的配套资金,资助资金向农村学校、贫困地区倾斜。

3. 通过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开展特殊困难群体数据比对,做到精准识别资助对象。

4. 通过印发资助宣传材料、开设宣传橱窗、开通资助热线等方式,广泛宣传资助政策和申请流程,提高学生及家长对资助政策的知晓率。

(二十二)加强儿童口腔疾病综合干预,为4800名适龄儿童开展免费牙齿窝沟封闭服务,为7680名适龄儿童开展免费局部涂氟服务。(牵头单位:区卫健委)

推进措施:

1. 加强口腔预防保健。实施儿童口腔疾病综合干预项目,开展3-6岁学龄前儿童局部涂氟、6-9岁学龄儿童第一恒磨牙窝沟封闭等公益活动,2023年,项目覆盖16%以上的适龄儿童,窝沟封闭完好率达到86%。开展口腔健康教育进校园活动,对幼儿园和中小学生开展年度免费口腔健康检查。通过多举措加强爱牙科普宣传。

2. 满足群众口腔疾病就医需求。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口腔科均开设午间、晚间门诊,实施“无假日”门诊和弹性排班。患者初诊后,复诊可直接在医生工作站预约。鼓励有条件的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设口腔科或配备专职口腔医师。

3. 扩大口腔医疗资源供给。2023年底前,建成裕安区中医院口腔科,增设2家社会办口腔门诊部。大力推进口腔科执业医师多机构备案。依托医共体牵头单位市中医院、市二院和世立医院3家三级医院口腔科对口帮扶乡镇卫生院的口腔科建设,实现区域内医疗机构信息互通共享、业务协同和技术支持,强化基层能力建设。

4. 加强口腔专业人员队伍建设。优化口腔医师招聘流程,引进高层次口腔专业人才,提高本科以上学历及高级职称人员占比。结合公立医院人事薪酬制度改革,充分运用好自主招聘和“两个允许”薪酬激励政策,实现口腔专业技术人员招得来、留得住。依托医共体牵头单位市级医疗机构市中医院和市二院的口腔科,开展全区口腔医护人员专业技术培训,提升全区口腔疾病防治能力。

5. 加强行业监督管理。结合“医疗乱象专项治理行动”,开展“诱导消费”、过度诊疗等社会反映强烈的不规范口腔诊疗行为专项整治,依法规范口腔诊疗服务行为,加强监管。落实和推广口腔专科医疗质量技术规范和相关规程。开展社会办口腔医疗卫生机构患者满意度调查,将社会办口腔医疗卫生机构质量管理纳入医疗质控体系,每年度开展监督检查不少于1次。

(二十三)实施出生缺陷防治提升行动,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筛查率和新生儿听力障碍筛查率分别达到98%和95%以上。(牵头单位:区卫健委)

推进措施:

1. 实施出生缺陷防治提升行动,推进三级出生缺陷防治服务。逐步扩大新生儿疾病筛查覆盖范围和筛查病种,完善新生儿疾病筛查网络服务体系,建立健全新生儿疾病筛查、阳性病例召回、诊断、治疗和随访的一体化服务模式。

2. 开展0-6岁儿童残疾筛查、诊断和康复工作。继续实施出生缺陷干预救助项目,包括遗传代谢病和功能性出生缺陷救助。

3. 基本公共卫生中新生儿疾病筛查包含两种遗传代谢病 (PKU、CH) 筛查补助48元,听力筛查补助30元。除基本公共卫生外,裕安区被纳入国家级贫困地区新生儿疾病筛查补助项目,项目按照每个新生儿补助120元的标准实施,资金用于新生儿先天性肾上腺皮质增生症筛查和听力筛查复筛。

(二十四)继续开展城乡适龄妇女“两癌”免费筛查,免费为1.5万人次农村适龄妇女、20人次城镇低保适龄妇女提供宫颈癌、乳腺癌检查服务。(牵头单位:区卫健委、区妇联)

推进措施:

1. 农村适龄妇女“两癌”筛查经费由中央和省级财政分担。资金用于开展项目工作的相关检查、检测、人员培训、健康教育、宣传动员、质量控制、人员随访等。

2. 裕安区妇幼保健院负责制定合理的项目工作流程,定期开展业务技术培训,组织临床经验丰富、责任心强的人员成立专业技术队伍,确保筛查质量;建立咨询、筛查及随访相关管理制度,确保项目数据真实准确。

3. 根据市妇联下达的任务数,结合各乡镇街妇联上报的具体情况,确定筛选任务分解;编印宣传资料,摆放宣传台,播放宣教片,安排防治知识公益讲座,线上线下扩大宣传;积极对接筛查机构,做好筛查对象个案档案整理,及时反馈,做好随访等相关工作。

(二十五)全面开通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特病病种申请鉴定线上办理途径,试行慢特病保障待遇“免申即享”。(牵头单位:区医保局)

推进措施:

2023年5月1日起,全面开通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特病病种申请鉴定线上办理途径;贯彻省市统一部署,确定并落实器官移植术后、心脏瓣膜置换术后、恶性肿瘤三类慢性病作为首批“免申即享”病种。

(二十六)实现自行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异地就医“自助备案”。(牵头单位:区医保局)

推进措施:

2023实现通过安徽医保公共服务自助备案。

(二十七)完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加强护理服务能力建设。(牵头单位:区医保局)

推进措施:

按国家和省、市统一部署安排后开展。

(二十八)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核查,新增完成12个农村黑臭水体治理任务。(牵头单位:区生态环境分局)

推进措施:

1. 深入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排查。以乡镇政府驻地、农村居民居住地周边河塘沟渠为重点,常态化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排查,动态更新农村黑臭水体清单台账,将排查出的农村黑臭水体纳入“1+1+N”突出环境问题整改。

2. 加快整治农村黑臭水体。强化源头治理和生态修复,综合采取控源截污、清淤疏浚、水体净化等措施,实行系统治理、精准施策、多元共治,对农村黑臭水体进行综合治理,实现长治久清。完成12个农村黑臭水体治理任务,并做好验收评估工作。

3. 扎实推进农村黑臭水体试点工作。压紧压实主体责任,形成部门工作合力,统筹谋划、系统推进,高质量、高标准完成年度农村黑臭水体试点工作任务。

(二十九)加强对医疗废物处置单位监督管理,确保医疗废物及时安全有效处置。

此项裕安区无任务。

(三十)扎实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农村公路提质改造104.725公里、实施村道安全防护工程35.595公里、养护工程207.745公里。(牵头单位:区交通局)

推进措施:

1. 细化责任分工。农村公路提质改造104.725公里,其中:村级道路92.079公里由所在乡镇负责组织实施,县乡道6.006公里和双车道6.64公里由区交通局负责组织实施。

2. 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对在建或未开工的项目进度,紧盯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倒排工期、加大投入,加强预测预判,及时消除影响进度的隐患问题,抓住晴好天气倒排工期开展建设。

3. 加大项目谋划储备。及时更新十四五省厅项目库,有序滚动实施,形成“储备一批、开工一批、建设一批、完工一批”的良性循环。

4. 加强质量监管。全面建立健全“政府监督、项目法人管理、工程监理、企业自检、群众参与”的质量保证体系,进一步加强项目质量监管,加大自检、抽检力度,保质保量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三十一)实施便民停车行动。

此项裕安区无任务。

(三十二)积极开展“520”安徽文旅惠民消费季活动,启动“520安徽文旅惠民消费季”——文旅行业消费券发放活动。(牵头单位:区文旅局)

推进措施:

1. 结合群众喜闻乐见的活动形式,积极开展“520”安徽文旅消费季活动。

2. 文化和旅游部门通过携程等平台发放文旅消费券,激发文旅市场活力、促进文旅市场复苏。

3. 对消费季活动进行全程宣传推广,让更多群众了解、参与安徽文化惠民消费季活动。

(三十三)推动“15分钟阅读圈”建设,建成10个城区阅读空间。(牵头单位:区文旅局)

推进措施:

1. 积极组织“我的书屋·我的梦”农村少年儿童阅读实践活动和“新时代乡村阅读季”等系列活动。

2. 探索引入社会力量参与阅读空间建设,积极申报“15分钟阅读圈”建设奖补资金。

(三十四)开展“送戏进万村”活动,全年完成演出280场。(牵头单位:区文旅局)

推进措施:

1. 由区统筹,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购买专业院团、民营院团专业化演出,科学合理编制采购需求,建立供应商诚信履约承诺机制。

2. 精准对接群众需求,制作节目清单,由群众“点单”,确定送戏演出剧目;多利用农闲、传统节庆、节假日安排演出,避免在农忙季节或恶劣天气条件下演出;通过区文化馆、乡镇文化站指导所在村业余文艺团队参与演出,增强活动互动。

3. 演出剧(节)目应符合乡村实际、体现乡土特色、内容健康向上、形式丰富多样、群众喜闻乐见,鼓励演出单位创作演出现实题材作品,打造更多反映新时代乡村振兴主题的优秀作品。戏曲专场可演出整本大戏或3-5个小戏、折子戏。根据群众需求,适当安排综艺演出节目。每场演出时长一般不少于 100分钟。

(三十五)实施全民健身设施补短板工程,完成全区居住小区、行政村健身设施维修、改造、升级、补建104个以上。(牵头单位:区教体局)

推进措施:

1. 实施全民健身设施补短板工程,完成全区居住小区、行政村全面维修、改造、升级、补建104个以上;新建小区,严格按室内人均建筑面积不低于0.1平方米或室外人均用地面积不低于0.3平方米标准配建,纳入施工图纸审查,验收未达标的不得交付使用。

2. 利用好体育彩票公益金、体育强省专项资金,组织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完善健身器材配置,加大对重点项目建设支持补助。

(三十六)推动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新建公共充电桩143个以上。(牵头单位:区发改委、区城投公司、城郊供电公司)

推进措施:

1. 引导支持社会资本参与,一体推进企事业单位、商业建筑、交通枢纽(场站)、公路沿线服务区(站)、集镇、村居、景区等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

2. 积极落实《六安市新能源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国土空间专项规划》相关要求。

3. 按照《六安市新能源汽车产业配套基地建设行动计划》中明确的建设目标,完成分年度分县区下达的目标任务,会同区直相关部门按照建设计划扎实推进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

4. 根据省、市工作部署,组建区新能源汽车产业集群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全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

(三十七)实施“千村引领、万村升级”工程,积极争取申报建设具有皖西风韵的宜居宜业和美乡村省级精品示范村2个。(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局)

推进措施:

1. 压实乡镇党委、政府主体责任,实施乡村产业增效、人才促进、文化赋能、生态提质、组织领航等五大工程,加快建设具有皖西风韵的宜居宜业和美乡村。

2. 制定出台我区推进“千村引领、万村升级”工程建设的实施方案、任务清单、和美乡村建设推进小组等系列配套文件。

3. 在分配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乡村产业发展、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基本公共服务建设等项目资金时,向精品示范村和省级中心村倾斜。

(三十八)推进棚户区和老旧小区改造,新开工目标套数800户,基本建成1646套,改造城镇老旧小区6个。(牵头单位:区住建局、区房管中心)

推进措施:

1. 提前开展项目立项、规划许可等建设前期手续办理,确保按时开工建设。

2. 推进项目建设,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工作职责,实行按月统计,加强现场督导,对进度滞后的开展重点调度,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3. 规范资金使用,明确资金分配原则、使用范围以及拨付程序,根据实施进度拨付资金。

4. 加强工程监管,实施全程跟踪检查,对发现的各工程质量安全问题立即督促整改,确保工程质量安全。

5. 精心做好小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坚持配套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步施工、同步交付,保障群众居住环境。

(三十九)着力解决新居民、青年人等住房困难,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432套。(牵头单位:区住建局)

推进措施:

1. 加快前期工作,根据《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实施方案》,积极与项目单位对接,推进各类政策落实,明确建设标准,及时开展项目前期工作,确保按时开工建设。

2. 推进项目建设,实施按月统计,加强按月督导,对项目进度滞后的开展重点调度,严格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四十)改善城镇人居环境,新建口袋公园。

此项裕安区无任务。

(四十一)实施高素质农民培育计划,培育高素质农民650人。(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局)

推进措施:

1. 明确重点任务。紧密围绕支撑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定安全供给和我区特色产业发展,培育高素质农民650人,其中经营管理型400人,专业生产和技能服务型250人。

2. 优选培育机构。由政府购买服务择优遴选5家培育机构承担培训任务,培育项目实施合同明确目标任务、完成期限、培育质量、跟踪服务、绩效目标等要求。

3. 严格培育管理。遴选审核培育对象,审定培训机构教学计划,严格落实5项管理制度,建立培训质量随机督查和培训现场暗访机制。

4. 强化延伸服务。遴选高素质农民参加六安市高素质农民技能大赛,选拔优秀选手参加全省决赛,以赛促训。支持高素质农民参加创新创业大赛、展会和农产品交易活动等。

(四十二)实施农村供水保障工程,解决村庄不能24小时供水问题。

此项裕安区无任务。

(四十三)实施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和巩固提升工程,农村电网户均配变容量从3千伏安提高到3.1千伏安以上。(牵头单位:六安市城郊供电公司)

推进措施:

1. 实施裕安区农网改造建设投资1316.45万元,进一步提高裕安区农村电网设备质量与供电服务水平。

2. 采取农村电网典型设计,使用高效能配变、成套设备等环保型、智能型设备,提升农村电网质量,农村电网户均容量提升至3.1千伏安以上。

3. 持续推进农网工程全过程数字化管控,农网项目全部纳入工程精益化系统全流程管控,采用无人机开展项目验收,确保工程建设落到实处。

(四十四)推动“快递进村”,稳定运营70个村级寄递物流综合服务站。(牵头单位:区交通局)

推进措施:

统筹推进裕安区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到2023年,以“邮乐购”、电子商务服务网点等已有村级服务点为基础,提升70个村级综合服务站点运营能力,保障农村地区寄递服务质量,农产品运得出、消费品进得去,农村寄递物流供给能力和服务质量显著提高,便民惠民寄递服务水平持续提升。

(四十五)实施文明菜市行动,完成对全区8个乡镇共计9个不达标菜市的整治和改造提升。(牵头单位:区商务局)

推进措施:

1. 抓好责任落实。健全区级农贸市场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工作机制,加强部门协作,对辖区不达标菜市现状进行深入调查,科学制定年度工作推进清单和实施步骤,按照检查督查要求及时进行整改。

2. 强化项目调度。按照工作节点,做好“周调度、月通报、季点评、年评议”推进问效机制。同时,建立健全包保责任制度,加强日常督查检查,积极查缺补漏。

3. 科学组织验收。按照分级负责、动态验收的原则,菜市提升改造完成后,由菜市经营主体申报验收,申报后1个月内,属地乡镇政府组织初验,区文明菜市行动工作专班组织达标验收,报市农贸市场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2023年8月底前全面完成整治任务,11月底前完成所有项目验收工作。

4. 加强政策支持。有改造提升任务的乡镇对未达标菜市进行改造提升,达到标准后,区政府按照投资额的50%、最高不超过 30万元奖补菜市改造主体。

(四十六)加强对户外劳动者的关心关爱,新建户外劳动者服务站点(工会驿站) 15个以上。(牵头单位:区总工会)

推进措施:

按照省直14家单位联合发文的《关于印发<全省户外劳动者服务站点(工会驿站)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皖工发〔2023〕13号)文件,裕安区总工会印发《关于对标先进、在全区建设115家户外劳动者服务站点(工会驿站)的通知》(裕工字〔2023〕16号)对我区工会驿站建设工作进行推进及管理。裕安区总工会对工会驿站采用自建和共建两种方式,区本级自建一家五星级工会驿站,其他驿站建设任务明确分解到各乡镇街、高新区、区直单位、金融机构,采用与区总工会共建方式建设。各乡镇街、区直单位、金融机构对所建工会驿站进行登记统计,由区总工会对工会驿站进行统一编码、评星、上地图,8月底前全部建设完成。由区总工会牵头统筹推进服务站点建设,对新建成或提升达标的服务站点进行验收,对照建设标准补差补缺,确保工会驿站发挥实效。

(四十七)实施“惠民菜篮子”行动,推进城区19家商超规范化运行“惠民菜篮子”。(牵头单位:区发改委)

推进措施:

1. 按照市统一安排部署,裕安区城区19家“惠民菜篮子”门店在主要节假日、突发事件及价格大幅上涨期间平价销售蔬菜、猪肉等,引导市场预期,保障群众基本生活。

2. 加强对“惠民菜篮子”门店日常巡查监管,指导和促进“惠民菜篮子”门店规范经营。

3. 会同商务部门积极将“惠民菜篮子”门店纳入保供稳价企业名录、重要民生商品政府储备应急投放网点及“放心粮油示范店”。对“惠民菜篮子”运行门店按规定在用电价格、冷链设施建设等方面给予相应政策支持。

(四十八)开展放心消费示范创建,打造放心消费示范单位6个。(牵头单位:区市场监管局)

推进措施:

1. 严格按照“自愿参与、严格审查、慎重认定”的原则,经各消费者协会分会实地审核推荐和区研究决定上报放心消费示范单位。

2. 对新认定的放心消费示范单位,争取政府在招标投标、购买服务、银行授信、招商引资、税收政策等方面予以支持。

(四十九)全力提升我区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质效,紧紧围绕“预警、打击、反制、宣传、治理”等重点工作,以“防发案、减损失、补短板、提质效、夯责任”为目标,全面发力,强势攻坚。(牵头单位:区公安分局)

推进措施:

1. 做实预警劝阻。重点对资金预警等紧急高危预警快速处置,确保应见尽见,逐条逐人劝阻到位,精准采取阻断通讯、金融等保护性措施,有效提升见面劝阻质效,全力避免预后被骗减少群众损失,确保全区预后被骗率保持低于全市平均水平。

2. 强化研判打击。以打击“两卡”和“跑分”团伙为突破口,全面提升打击治理综合质效。积极推进“反电诈中心”建设,整合刑侦、技侦、网安资源,构建反电诈综合防控体系,为打击电信网络违法犯罪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持,全力铲除本地犯罪生态,以打促防。

3. 全方位宣传防范。区联席办以开展“无诈村(社区)”“无诈学校”“无诈机关”“无诈医院”等无诈系列主题创建为抓手,针对突出重点行业、高发领域、易发群体,建立直接宣传渠道,开展常态化、直达式、针对性宣传防范工作。

4. 加强管控治理。强力推进本辖区涉诈滞留境外人员劝返工作,全面摸排缅北人员,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切实严密落实户籍地和流入地管控责任,严防流出作案,坚决防止出境作案。加强“两卡”五类线索摸排打击,对涉两卡犯罪人员应惩尽惩,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

(五十)围绕重点民生食品,开展食品安全“你点我检”。

此项裕安区无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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