裕安区2021年目标责任书
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实施33项民生工程的通知》(皖政〔2021〕24号)要求,为确保我市2021年33项民生工程目标任务高质量完成,六安市人民政府与裕安区人民政府签订目标责任书如下: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立足新发展阶段,围绕“七有”目标,聚焦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精准管理、提质增效,扎实推进民生工程,切实保障基本民生,努力增进民生福祉,不断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二、主体责任
对全区民生工程负总责,注重发挥品牌抓手作用,着力破解民生难题,防止脱离基层实际,更加有效、更可持续保障民生。对所属单位和乡镇人民政府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完善全链条责任体系,逐条压紧责任、逐项压实任务,确保圆满完成年度目标。
三、实施管理
坚决压减非急需非刚性支出,确保民生投入不留缺口,用好财政资金的同时注重调动社会力量和资本参与。紧盯工程类项目的基本建设程序、补助类项目的审核发放流程等关键环节;紧盯规划、调度、管养、宣传等重点方面,实行全过程严格管控,进一步提高实施管理精准度,增强工作推进的系统性、整体性和协同性。
四、评价考核
构建全方位绩效导向,夯实绩效管理,完善督查考评,关注社情民意,强化舆论引导。对各方面发现和反馈的问题,要举一反三、立行立改、不留隐患,不断推动民生工程高质量发展。
民生工程实施完成情况,纳入2021年度市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
本目标责任书一式两份,六安市人民政府和裕安区人民政府各执一份。
六安市人民政府 裕安区人民政府
2021年4月22日 2021年4月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