巩固城市困难职工解困脱困成果,推动困难职工帮扶与提升职工生活品质有效衔接,对符合条件的困难职工开展“四提一优”帮扶行动,按照“先建档、后帮扶、实名制”原则,对困难职工家庭统筹实施生活救助、大病救助、子女助学等措施。根据困难职工家庭收入和刚性支出因素综合评估困难程度,设立“深度困难职工、相对困难职工、意外致困职工”等建档类别,做到“应建尽建、应帮尽帮、动态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