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续推进城镇棚户区改造,改善困难群体基本居住需求,营造良好居住环境,促进“住有所居”向“住有宜居”转变;对城镇老旧小区基础设施进行改造,完善小区内停车、加装电梯、充电、安防、照明等设施,修缮小区建筑物公共部位,提升人居环境及配套设施建设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