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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
四、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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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日期:2009-04-27 11:01】
【来源:裕安民生工程】
【阅读:
】
对农村只有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的计划生育家庭,夫妇年满60周岁以后,给予每人每年720-1320元的奖励扶助金。对符合政策的城乡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给予每人每月80-110元的特别扶助金。
责任单位:省人口计生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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