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繁体
导航
首页
首页
政务资讯
领导之窗
政府信息公开
办事服务
互动交流
政府数据
走进裕安
请输入搜索关键字
专题首页
政策措施
工作动态
图绘民生
基层话民生
媒体聚焦
公示公告
您的位置:
首页
>
政务资讯
>
专题专栏
>
民生工程
>
民生沿革
>
2009年
六、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保障机制
【字体:
大
中
小
】
【编辑日期:2009-04-27 10:59】
【来源:裕安民生工程】
【阅读:
】
全面实施廉租住房制度,实行货币补贴和实物配租相结合,对城市(含县城镇)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0平方米的城市低保住房困难家庭应保尽保。2010年末,全省廉租住房保障制度保障范围由住房困难的城市低保家庭扩大到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责任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标签: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网站导航
政府部门
乡镇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