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解读】《裕安区科技创新指数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的解读
一、起草背景和依据
2022年,省科技厅针对县域科技创新成效设计了9项指标,综合形成科技创新指数,并且从2022年开始每年按县、区分别进行考核排名。为有效提升我区科技创新指数,根据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指示要求,区科技局牵头起草《裕安区科技创新指数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主要政策依据有:
1.《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六安市“十四五”科技创新发展规划的通知》(六政办秘〔2022〕55号);
2.《六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六安市深化科技创新体制机制改革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应用体系建设行动方案>的通知》(六政〔2022〕67 号);
3.《关于印发<全省科技部门常态化服务企业工作方案>的通知》(皖科企秘〔2022〕420号)。
4.《六安市科技局关于印发<贯彻党的二十大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科技创新指数提升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六科〔2023〕6 号)。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制定出台《裕安区科技创新指数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定不移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实际行动,是充分发挥科技在传统产业改造提升和新兴产业培育中的引领作用,赋能现代化美好裕安建设的重要举措,是坚持问题导向,强化目标牵引,形成工作合力,迅速改变我区科技创新指数在全省市辖区位次靠后的局面的紧迫需要。力争通过3年时间,推动我区科技创新指数逐年提升,到2025年排名达到全省同类市辖区的中游位次,全面提升我区科技创新水平。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1.2022年10月,省科技厅第19期《科技专报》首次公布了全省各县区2021年科技创新指数后,我局第一时间和上级主管部门沟通,掌握指标体系的构成和算法,了解我区得分及排名情况,并召开部门务虚会,深入分析短板差距和卡口瓶颈,于2022年11月15日形成《裕安区科技创新指数情况报告》,并专题向区政府报告。
2.2022年12月,区科技局成立文件起草组,在广泛调研、深入分析、充分讨论基础上,于2023年1月形成了《裕安区科技创新指数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的初稿。
3.2023年1月30日,书面征求了相关区直单位和乡镇街意见,进一步修改后于2月10日挂网面向全社会征求意见。
4.2023年2月9日,文件报司法局进行合法性审查并于2月23日收到合法性审查意见。
5.2023年3月1日,报区财政局进行经费审查并于3月2日收到经费审查意见。
6.2023年3月3日,在充分吸纳各方意见基础上形成送审稿,并经区政府第24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
四、工作目标
2023年,科技创新指数在2021年基础上提升5个位次,即从全省45个区的第33位提升到28位,其中9项基础指标:规上工业企业有研发活动企业占比由67.5%提升到70%,规上工业企业每万人就业人员中R&D人员全时当量由809.17提升到900,规上工业企业R&D经费内部支出占营业收入的比重由1.56%提升到1.9%,规上工业企业R&D经费内部支出总额由2.28亿元提升到3.02亿元,地方财政科技支出占地方财政支出总额的比重由0.9%提升到1.8%,每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由3.79件提升到5.6件,企业吸纳技术合同成交额由11.63亿元提升到23亿元,规上高新技术企业数与规上工业企业数之比由25.3%提升到26%,规上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全市比重达到8%。
到2025年,科技创新指数在全省45个区中的位次前移9位以上,实现整体指数居中、优势指标靠前,与我区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
五、主要内容
主要开展4项行动:
(一)科技企业倍增行动。一是到2025年科技型中小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较2021年实现“双倍增”;二是着力培育专精特新等一批科技型骨干企业;三是每年有计划地安排10家左右传统企业集中科创要素支持改造升级。
(二)企业研发能力筑基扩容行动。一是对2021年度11家营收1亿元以上无研发活动、2家5亿元以上无研发机构的企业“一对一”包保服务,2025年实现“两清零”;二是推动规上制造业企业研发活动逐步实现全覆盖,2025年覆盖率75%以上;三是建立专业科技中介机构全过程辅导企业规范研发费用归集工作,2025年规上工业企业R&D经费支出占营收比重达到2.3%以上。
(三)科技成果转化促进行动。一是加大科技成果捕捉和导入力度,做好科技资源与企业需求精准对接;二是加强科技成果孵化载体建设,2023年启动裕科创建国家级孵化器,推动高新区各类平台智力资源和创新要素整合集聚;三是增强企业创新平台资源集聚能力。
(四)创新生态优化行动。一是突出抓好高新区科技创新主阵地;二是突出打造科技创新主名片;三是突出唱响创新裕安主旋律。
六、创新举措和重点说明的几个问题
突出和科技创新指数指标构成相对应,突出和现有规划计划和工作目标相衔接,突出和我区科技创新实际相适应,聚焦9项基础指标,逐条逐项提出工作目标和具体举措。注重把各项政策规定和工作任务进行集成优化,确保各项工作举措既符合我区科技创新实际,又凝聚方方面面的力量,推动我区科技创新指数有效提升。
七、保障措施和下一步工作
一是创新政策保障。修订区创新驱动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重点支持规上工业企业加大研发投入,促进科技创新指数优化,对补短板的项目集中政策资源予以支持。
二是资金投入保障。每年各部门财政预算涉及科技支出的全部列入206科目核算,确保到2025年财政科技支出占比达到2.5%左右;加快建立多层次、多渠道的科技投入体系。
三是人才支撑保障。针对企业需求优化人才政策,完善柔性引才政策。
四是科技培训保障。针对规上工业企业和属地负责同志,组织行业专家每年开展2次科技创新知识培训。
五是统计监测保障。将规上工业企业研发投入指标纳入全区工业扩量提质增效“赛马”进行评价;加强高新区科技创新指标监测。
六是组织调度保障。科技局每年一季度围绕三年行动计划研究提出当年目标任务和责任清单,由区分管领导定期调度,做到以月保季、以季保年。
八、解读人员信息
解读单位:裕安区科学技术局
解 读 人:裕安区科学技术局 尹学生
咨询电话:0564-33080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