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6年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受理工作有关事项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6-05-26 09:07 信息来源:裕安区教育体育局 点击数: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国家开发银行安徽省分行的统一部署和要求,2026年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简称“贷款”)申请受理工作即将开始,为使我区贷款申请受理工作平稳有序开展,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受理时间

7月15—9月20日。

具体受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

二、受理对象:裕安区户籍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新生(含预科生)、高校在读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含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

三、贷款额度: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高职学生、预科生)每人每年贷款额度不超过20000元,全日制研究生每人每年贷款额度不超过25000元。贷款优先用于支付在校期间学费和住宿费,超出部分可用于弥补日常生活费。

四、贷款申请和受理程序

(一)网上申请

1.首次贷款学生

学生登录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网址:https://sls.cdb.com.cn),点击“注册”,填写个人信息。注册后登录系统,填写、提交贷款申请。网上申请后生成《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简称“申请表”),导出并打印。未通过预申请的学生同时还需要填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2.续贷学生

学生用注册过的登录名登录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提交续贷声明,并提交贷款申请。网上申请后生成申请表,导出并打印签字续贷学生也可以通过在线系统申请远程受理。

   )现场受理

1.首次贷款学生

出示:学生和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原件、户口簿原件、录取通知书(在校生为学生证原件或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提交:学生本人签字的《申请表》原件(未通过预申请的需提交《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原件)。

注:如共同借款人为父母且不在同一户口簿,需出示双方户口簿原件;未满18周岁的借款学生,共同借款人应为其合法监护人。

2.续贷学生

学生或共同借款人任何一方到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即可办理贷款有关手续

出示:借款人或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原件。

提交: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签字的《申请表》原件。

)高校录入合同回执

借款学生携受理证明到高校报到,电子合同回执录入截止时间为202610月10日。如逾期未录,根据借款合同,款申请自动撤销。

    、受理地点与部门

受理地点:裕安区教育体育局2号楼一楼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公室及1号楼二楼助学贷款受理点。

    、有关提示

1.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全国统一服务热线:95593;安徽省分行咨询电话:0551-62867697,0551-629530030551-62953096;裕安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咨询电话:0564-3236364,0564-3235895。

2.为避免办理高峰期间人多拥挤,请学生和家长在来办理贷款前与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先进行电话联系。

3.学生申请贷款后,应经常登录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或国家助学贷款APP,查询个人贷款情况,及时更新个人或共同借款人联系方式等有关信息。

4.借款人个人信息以及借款人贷款违约信息将被录入全国联网的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不良信用记录将会给个人未来的生活、工作产生深远影响。

5.学生可以扫描二维码下载“国家助学贷款”APP,便于完成贷款申请、贷款状态查询等业务。

 

 

附件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流程图.xls

    

 

                                    2026526 

标签:
关联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