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文件】关于印发《裕安区高速公路服务区(驿达)“食安行”活动方案》的通知
裕食安委办〔2023〕15号
各乡镇街(高新区)食安办、区食安委相关成员单位、各市场监管所(分局)、各消保委分会:
为深化食品安全社会共治,加强食品安全科普宣传,全面落实食品安全“两个责任”,提升群众食品安全消费维权意识和科普素养。区食安办、区市场监管局、区交通局、区消保委联合在全区范围开展高速公路服务区(驿达)“食安行”活动,现将活动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裕安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裕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裕安区交通运输局
裕安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2023年10月9日
裕安区高速公路服务区(驿达)
“食安行”活动方案
根据省、市食安办及有关部门联合工作部署,区食安办、区市场监管局、区交通局、区消保委联合在全区范围开展高速公路服务区(驿达)“食安行”活动,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区食品安全工作部署,针对高速公路服务区(驿达)食品经营主体日常监管力量薄弱、人员流动量大、消费维权困难等特点,通过开展食品安全科普宣传、风险排查、抽检监测等活动,全面落实食品安全“两个责任”,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社会监督,提升食品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意识和消费者食品安全科普素养,积极构建多方参与的食品安全共治格局,营造良好的食品安全消费环境。
二、主要任务
(一)开展食品安全科普宣传。结合高速公路服务区(驿达)食品消费特点,针对旅客、长途司机等重点消费人群,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微信微博、交通广播、现场集中宣传等渠道,采取通俗易懂、贴近群众的方式开展宣传,普及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假冒伪劣食品鉴别、消费维权等方面的知识,引导消费者树立安全、理性、科学消费观念。加强对高速公路服务区(驿达)内食品经营者监督检查和宣传引导,督促食品经营者严格落实食品安全进货查验等制度,规范采购活动,增强法律意识和诚实守信意识。(区市场监管局牵头,区交通局配合)
(二)落实食品安全“两个责任”。落实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指导包保干部按照督导规定频次对高速公路服务区(驿达)内食品经营者开展包保督导,对督导发现问题,督促食品经营者立即整改并及时通报属地监管部门,推动形成工作闭环。鼓励有条件的高速公路服务区经营管理公司设立食品安全总监。督促高速公路服务区(驿达)内食品经营者配备食品安全员,建立健全人员管理、进货查验、食品储存、过程控制等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食品安全自查要求。指导高速公路服务区(驿达)内食品经营者制定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制度。对获得食品经营许可证的个体工商户和登记备案的小餐饮,可以简化食品安全风险管控要求,食品安全员根据风险管控清单进行每日检查,形成文字、图像或表格等形式的记录。(各乡镇街<高新区>食安办、各市场监管所<分局>分工负责)
(三)开展食品安全风险排查。各地结合重要节假日期间食品安全大检查,对高速公路服务区(驿达)内食品经营者开展风险排查。针对销售单位,重点排查是否存在无证无照经营,未执行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制度,未按要求贮存食品,销售“三无”、假冒伪劣、过期变质以及标签标识不规范等违法违规行为;针对餐饮单位,重点排查是否存在无证无照经营,超许可范围经营,从业人员无健康证,经营、加工环境脏乱差,设备设施不全,未执行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和台账登记制度,采购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国家明令禁止加工使用的食品,非法在食品中添加非食用物质或滥用食品添加剂,餐饮具未消毒等违法违规行为。对排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依规查处,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区市场监管局牵头,区交通局配合)
(四)开展食品安全抽检监测。结合实际,以高速公路服务区(驿达)内重点消费、消费者投诉举报较为集中、社会反映突出的食品等为重点品种,对高速公路服务区(驿达)内食品经营者开展专项抽检监测。强化对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结果的综合分析和利用,及时发布消费提示和预警,依法及时查处和处置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中发现的问题食品,严防问题食品再次流入市场。(区市场监管局负责)
(五)强化食品安全社会监督。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及时回应消费者关切,化解消费投诉纠纷。加大宣传力度,鼓励通过12315、12345等途径进行投诉举报咨询。组织食品安全社会监督员、志愿者,开展高速公路服务区(驿达)食品安全志愿服务活动,普及食品安全知识,凝聚共治力量。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行业协会、媒体记者等各界人士,参与高速公路服务区(驿达)食品安全集中检查活动,强化社会监督,构建共治格局。支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和其他消费者组织对高速公路服务区(驿达)食品安全工作开展监督,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区市场监管局牵头,区交通局、区消保委配合)
三、活动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3年10月)。区食安办、区市场监管局、区交通局、区消保委联合印发《裕安区高速公路服务区(驿达)“食安行”活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组织参加市级举办主题为“同心共护,‘驿’路食安”的启动仪式,推动高速公路服务区(驿达)“食安行”活动在全区范围广泛深入开展。各地要紧密结合本地实际积极落实,确保活动针对性强、形式多样、措施有力、成效明显。
(二)深入推进阶段(2023年10-11月)。深入广泛开展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科普宣传、抽检监测、社会监督等活动。紧密结合重要节假日,对高速公路服务区(驿达)内食品经营单位开展1次集中隐患排查整治行动,引导包保干部落实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督促食品经营单位落实主体责任;通过现场咨询、展板展示、发放宣传资料、播放科普短片、公布典型案例等形式,在高速公路服务区(驿达)至少举办1次集中宣传活动;结合食品安全集中检查活动,至少组织开展1次食品安全志愿服务、社会监督活动。
(三)总结提升阶段(2023年12月)。各地要坚持集中整治与日常监管、集中宣传和日常教育相结合,认真梳理总结活动期间好的经验和做法,并将其运用到常态化监管和科普宣教活动中,持续巩固深化高速公路服务区(驿达)“食安行”活动成果,推动形成长效工作机制。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同频共振、同向发力,积极发动社会各方力量,多措并举、统筹兼顾开展相关活动,全面构建食品安全社会共建共治共享格局。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高速公路服务区(驿达)“食安行”活动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精心组织实施,创新活动内容,广泛宣传发动,确保活动取得实效。区级相关部门对活动开展情况适时进行调研指导,活动开展情况纳入年度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内容。
(二)密切协调配合。各级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细化活动方案,组织辖区内高速公路服务区(驿达)按照时间节点、任务目标开展相关活动。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密切协作配合,凝心聚力落实相关工作任务。区有关单位要按照工作方案要求,加强对本系统、本部门活动开展的监督指导,确保上下工作互动、协同共进。
(三)坚持求真务实。各地要对高速公路服务区(驿达)食品经营单位开展摸底调查,做好台账登记,实现辖区内高速公路服务区(驿达)风险排查全覆盖,采取明察暗访、跟踪督办等手段,推动解决问题。用好下沉暗访、“两书一函”等工作机制,对监管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的,适时予以通报。
(四)强化信息报送。各单位要认真梳理收集高速公路服务区(驿达)“食安行”活动期间好的做法和典型案例,每月至少报送1篇活动进展信息;各市场监管所请于10月13日前报送本辖区高速公路服务区(驿达)食品经营单位台账(见附件1);各乡镇食安办及市场监管所活动期间每月29日前报送活动工作统计月表(见附件2)和工作信息,12月13日前报送活动统计总表和工作总结。相关材料发至区食安办邮箱(yaqsab@163.com)。
联系人:区市场监管局,王洁,0564-3301734
区交通局,李成义,0564-3260562
附件:1.高速公路服务区(驿达)食品经营单位台账
2.高速公路服务区(驿达)“食安行”活动统计表
附件1
高速公路服务区(驿达)食品经营单位台账
序号 |
名称 |
地址 |
法人/联系人 |
联系方式 |
许可或备案证号 |
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及联系方式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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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送单位:(公章) 填报日期:
附件2
高速公路服务区(驿达)“食安行”活动统计表
报送单位:(公章) 填报日期:
形 式 |
数 量 |
组织开展监督检查 |
家次 |
出动执法人员 |
人次 |
组织开展集中宣传活动 |
次 |
组织开展抽检监测 |
批次 |
组织开展“你点我检” |
批次 |
组织开展志愿服务、社会监督活动 |
场次 |
广播、电视等媒体报道 |
次 |
制作、张贴海报/标语 |
块/条 |
制作专题展板 |
块 |
制作、发放宣传册、宣传材料 |
份 |
制作、播放各类公益广告 |
次 |
受理举报投诉 |
件 |
查出问题隐患 |
个 |
查办案件 |
件 |
填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