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文件】关于印发《2024年裕安区中高考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裕市监食〔2024〕89号
各管理所、高新区分局、六安市综合执法支队裕安大队:
为确保全区广大考生在高考、中考期间的饮食安全,根据区招生考试委员会工作安排,结合我局职能职责,特制定《2024年裕安区中高考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实施方案》,请按照文件要求,认真组织实施。
裕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5月27日
2024年裕安区中高考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实施方案
为做好2024年高考、中考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根据《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2018版)》、《安徽省重大活动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实施办法》、《裕安区食品安全事件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结合我区考生食宿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一)成立2024年中高考食品安全监管与应急处置领导小组
为有效落实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加强与教育部门、各考点的协调关系,提高突发事件的快速处置能力,成立2024年度中高考食品安全监管与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导和协调落实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组 长:潘杨
组 员:冯春、洪良金、黄友标、王意、匡光勇、何健、张军、石玉坤、丁勇、田维卓、俞能洋、袁家虎、王勇、王月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考试期间综合协调、应急处置,办公室设在餐饮服务安全监管股,王月任办公室主任,联系电话:3301737。各就餐点监管人员负责考试期间供餐单位食品安全监管。
(二)职责分工
各市场监管所、高新区分局负责本辖区内考试期间提供食宿的餐饮服务单位安全检查,做到翻箱倒柜式的仔细检查、张贴日常监督检查结果记录表,加强对辖区内餐饮单位、食品流通单位的监督检查。在考试期间,餐饮服务安全监管股要做好牵头工作,各市场监管所、高新区分局要按照考试部署会议分工选派执法人员驻点(或巡查),每天做好现场检查,审核菜谱,并记录检查情况。
二、工作安排
(一)考前专项检查
考生入住前,各市场监管所、高新区分局完成对辖区内各考点周边及供餐单位、食品流通单位拉网式检查,实施食品安全监督评估。
1.与供餐单位签订《重大活动保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承诺书》。督促学校明确负责人和联络员,报我局备案;
2.考点食堂及周边餐饮服务单位、食品流通单位获取许可证经营情况;
3.食品生产经营场所布局设置、设备设施运行情况;
4.食品生产加工制作过程食品安全监督检查情况;
5.直接食用食品及食品工具、用具、容器清洗、消毒、保洁情况;
6.食品从业人员身体健康检查证明及健康状况;
7.采购食品和食品原料(调味品)索证索票情况,严厉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禁止采购或使用无标识、过期的食品和原料。
(二)考试期间全程监管
1.高考期间实行驻点监管制度、中考期间实行巡查监管制度,各点位监管人员对供餐单位的食品加工烹调过程实行全程监督检查。
考试时间:
高考:2024年6月7日至6月9日(6月5日学生入住)
中考:2024年6月14日至6月16日(6月13日学生入住)
住宿供餐单位:
2.监督检查内容:
(1)现场检查菜肴品名,看是否符合预审菜单:菜单中供应的菜肴品种、数量应与加工制作场所,加工条件相适应;不得供应违禁生食水产品和《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的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不得供应凉菜,不宜供应含水分较高且易变质的食品;
(2)监管人员对食品加工制作环节进行动态监督;
(3)检查从业人员健康状况,有发热、咳嗽、腹泻、手外伤等感染症状的人员,不得从事食品生产加工工作;
(4)检查加工过程生熟分开、菜肴烧熟煮透、工具容器清洗、餐饮具清洗消毒情况、台账记录情况;
(5)检查留样冷藏设施,所有主副食品应留样,数量不少于125克,留样冷藏时间不小于48小时,规范记录留样台账;
(6)采用分餐方式供餐的,从菜品分装打包到分发给考生食用的时间控制在1小时以内;采用桌餐方式供餐的,餐饮具摆台控制在餐前30分钟之内,每桌配备足够的公勺公筷;
(7)检查《食品安全法》规定的其他内容。
3.检查后,与供餐单位检查结果要有完整的现场检查笔录、意见书等书面材料,记录详细。
三、应急处理
发生疑似食品污染、食物中毒等突发性食品安全事件时,按照《裕安区食品安全事件应急预案》要求,组织开展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做好食品安全事件信息的收集、分析、报告、通报及信息发布工作。
四、信息沟通
考试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建立有效的信息沟通机制;参加此项工作的人员手机必须24小时保持畅通;重大信息第一时间向领导组报告;对外消息一律由办公室负责,其它人员不得私自对外发布。
五、纪律要求
参加此项工作的人员按要求着市场监管制服到岗到位、严谨细致、履职尽责,特殊原因需要离岗或换岗的,向领导组组长请假同意;如因擅自离岗、监管不力等原因导致发生食品安全事件,由领导组按规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