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胡绪珍、安徽省和福堂茶叶有限公司、郭本俊、鲍秉俊、陈礼福名下的房屋不动产权证(共9本)作废公告
依据安徽省六安市叶集区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2025)皖1504执恢220号文书精神,按照《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相关规定,拟对以下九本不动产权证公告作废:
一、权利人为胡绪珍(身份证号:342***********526),不动产权证号为:皖(2019)六安市市不动产权第9029753号,坐落于裕安区分路口镇裕龙星城大市场30幢101号房,建筑面积为855.85平方米,房屋用途为商业服务。
二、权利人为安徽省和福堂茶叶有限公司(证件号:913***********5XT),不动产权证号为:皖(2017)六安市市不动产权第9009448号,坐落于裕安区分路口镇裕龙星城大市场17幢120号房,建筑面积为130.16平方米,房屋用途为住宅。
三、权利人为安徽省和福堂茶叶有限公司(证件号:913***********5XT),不动产权证号为:皖(2017)六安市市不动产权第9009453号,坐落于裕安区分路口镇裕龙星城大市场17幢123号房,建筑面积为130.16平方米,房屋用途为住宅。
四、权利人为郭本俊(身份证号:342***********568),不动产权证号为:皖(2017)六安市市不动产权第9009444号,坐落于裕安区分路口镇裕龙星城大市场17幢112号房,建筑面积为130.16平方米,房屋用途为住宅。
五、权利人为郭本俊(身份证号:342***********568),不动产权证号为:皖(2017)六安市市不动产权第9009445号,坐落于裕安区分路口镇裕龙星城大市场17幢113号房,建筑面积为129.25平方米,房屋用途为住宅。
六、权利人为郭本俊(身份证号:342***********568),不动产权证号为:皖(2017)六安市市不动产权第9009446号,坐落于裕安区分路口镇裕龙星城大市场17幢114号房,建筑面积为129.25平方米,房屋用途为住宅。
七、权利人为鲍秉俊(身份证号:342***********44X),不动产权证号为:皖(2017)六安市市不动产权第9009434号,坐落于裕安区分路口镇裕龙星城大市场17幢117号房,建筑面积为129.25平方米,房屋用途为住宅。
八、权利人为鲍秉俊(身份证号:342***********44X),不动产权证号为:皖(2017)六安市市不动产权第9009435号,坐落于裕安区分路口镇裕龙星城大市场17幢118号房,建筑面积为129.25平方米,房屋用途为住宅。
九、权利人为陈礼福(身份证号:342***********315),不动产权证号为:皖(2017)六安市市不动产权第9009449号,坐落于裕安区分路口镇裕龙星城大市场17幢105号房,建筑面积为129.25平方米,房屋用途为住宅。
特此公告。
六安市裕安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10月28日
政府部门
皖公网安备 3415020200012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