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林国年农房不动产权证注销公告

发布日期:2026-10-27 16:37 信息来源:裕安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点击数:

因老房翻建、原房屋已拆除,现权利人申请办理原不动产权证书注销登记。该事项已经村镇审批同意,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相关规定,拟同意注销登记在林国年(身份证号:342***********51X)名下的不动产权证书,具体信息如下:

房屋坐落:裕安区石板冲乡林湾村水井组

权利类型:农房一体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房屋用途:非成套住宅

房屋建筑面积:206.95平方米

土地批准面积:156.75平方米

不动产权证书号:皖(2023)六安市裕安不动产权第0107705号

特此公告,接受社会监督,公告期限为15个工作日。

六安市裕安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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