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杨道飞的房屋不动产权证作废公告

发布日期:2026-10-27 09:06 信息来源:裕安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点击数:

因权利人保管不慎,将其所有的房屋不动产权证丢失,现权利人申请要求公告作废其已丢失的不动产权证。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相关规定,拟对位于裕安区城南镇南城安置小区三期(南城佳苑)9幢3202室,权利人为杨道飞(身份证号:342***********438),不动产权证号为:皖(2025)六安市裕安不动产权第0000686号,建筑面积为120.76平方米,房屋用途为成套住宅的不动产权证公告作废,作废后我单位将予补发新证。

特此公告。

六安市裕安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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