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傅前文的房屋不动产权证作废公告
发布日期:2026-10-26 09:16
信息来源:裕安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点击数:
因权利人保管不慎,将其所有的房屋不动产权证丢失,现权利人申请要求公告作废其已丢失的不动产权证。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相关规定,拟对位于六安市裕安区分路口镇傅氏祠村门楼组,权利人为傅前文(身份证号为:342***********315),不动产权证号为皖(2026)六安市裕安不动产权第0009027号,房屋建筑面积为104.42平方米,土地发证面积160平方米,房屋用途为非成套住宅的不动产权证公告作废。
特此公告。
六安市裕安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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