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方绪全国有土地使用证作废公告
发布日期:2026-10-10 11:19
信息来源:六安市裕安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点击数:
因权利人保管不慎,将其不动产证丢失,应权利人申请,拟公告作废其已丢失的不动产权证。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相关规定,现对位于城南镇南河小区B区4幢106室,权利人为方绪全(342************230),土地使用证号为裕国用(2012)第9537号,土地发证面积146.40平米,土地用途为住宅的国有出让土地使用证公告作废,作废后予以补发新证。
六安市裕安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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