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继承吴家国不动产事项公示之一
发布日期:2026-08-21 15:31
信息来源:裕安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点击数:
现有不动产登记申请人吴业梅(身份证号码:342 ************ 922)申请继承不动产,经初步审定,我中心拟对该不动产办理因继承取得不动产权利的转移登记。现对拟登记的不动产登记事项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中心。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予以登记。
被继承人:吴家国(身份证号码:342 ************ 819)
不动产坐落:瑞景国际二期15幢204室
房屋建筑面积:113.28平方米(继承100%产权)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六安市裕安区不动产登记中心窗口
联系方式:0564-3972085
六安市裕安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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皖公网安备 3415020200012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