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马永国的房屋不动产权证作废公告

发布日期:2026-08-11 17:19 信息来源:裕安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点击数:

现有申请人马昌军(身份证号码:342************410)申请继承其叔叔马永国(身份证号码:342************159)名下的房屋,因该房屋原不动产权证遗失,特来申请办理原证的作废公告。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相关规定,拟对坐落于六安市裕安区城南镇汪家行安置小区10幢203室,权利人为马永国(身份证号为:342************159),不动产权证号为:皖(2020)六安市市不动产权第9048703号,房屋建筑面积为68.05平方米,房屋用途为成套住宅的不动产权证公告作废,作废后我单位将予补发新证。

特此公告。

六安市裕安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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