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继承王本玉不动产事项公示
发布日期:2026-08-04 16:33
信息来源:裕安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点击数:
现有不动产登记申请人王春艳(身份证号码:342************740)申请继承不动产,经初步审定,我中心拟对该不动产办理因继承取得不动产权利的转移登记。现对拟登记的不动产登记事项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中心。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予以登记。
被继承人:王本玉(身份证号码:342************227)
不动产坐落:裕安区城南镇万创观澜3幢601室
房屋用途:住宅
房屋建筑面积:132.67平方米(继承100%产权)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六安市裕安区不动产登记中心窗口
联系方式:0564-3972085
六安市裕安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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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部门
皖公网安备 3415020200012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