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刘世升的房屋不动产权证注销及作废公告

发布日期:2026-07-17 10:07 信息来源:裕安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点击数:

在“难办证”登记工作中,由于抽调的工作人员疏忽,误将裕安区城南镇裕丰小区8幢201室户主错登为刘世升。现城南镇人民政府委托他人办理该房屋不动产权证的注销及作废业务。注销登记的不动产权证号为:皖(2020)六安市市不动产权第9044518号,权利人为刘世升(身份证号码:342************016),房屋建筑面积为111.02平方米,房屋用途为成套住宅。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核实异议不成立,我中心将予以办理注销及作废业务。

六安市裕安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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