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凤运宝的房屋不动产权证作废公告

发布日期:2026-07-10 09:17 信息来源:裕安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点击数:

因权利人保管不慎,将其所有的房屋不动产权证丢失,现权利人申请要求公告作废其已丢失的不动产权证。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相关规定,拟对位于六安裕安区独山镇阳光学府广场3幢2001室,权利人为凤运宝(身份证号为:342************212)、赵庆美(身份证号为:532************061),不动产权证号为:皖(2017)六安市裕安不动产权第0000762号,建筑面积为96.80平方米,房屋用途为成套住宅的不动产权证公告作废,作废后我单位将予补发新证。(注:该房屋有抵押)

特此公告。

六安市裕安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7月10日

标签:
关联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