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赵启松农房不动产权证注销公告
发布日期:2026-07-07 10:40
信息来源:裕安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点击数:
情因老房陈旧,拆除重建,现权利人申请注销原证,经村镇审批同意,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之规定,拟同意注销已办理在赵启松(身份证号342************212)名下的房屋不动产权证。具体信息如下:房产坐落:裕安区韩摆渡镇红桥村余湖组,权利类型:农房一体发证,产权人为:赵启松,房屋发证面积为:134.14平米,土地发证面积:160.00平米,不动产证号为:皖(2023)六安市裕安不动产权第0130722号。
特此公告,接受社会监督,公告期限为15个工作日。
六安市裕安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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