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江开林农房不动产登记事项公示
发布日期:2026-06-05 09:50
信息来源:裕安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点击数:
现有不动产登记申请人钱开琴(身份证号:342************029)申请继承江开林房屋不动产,经初步审定,我中心拟对该不动产办理因继承取得不动产权利的转移登记。现对拟登记的不动产登记事项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之日起90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中心。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予以登记。
被继承人:江开林(身份证号:342************018)
不动产坐落:裕安区狮子岗乡顺河村王郢组
房屋用途:农村住宅
房屋建筑(证载)面积为:179.40平方米(继承产权100%),土地发证面积160.00平米,宗地超土地发证面积80.58平米
房屋不动产权证号分别为:皖(2023)六安市裕安不动产权第0176883号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六安市裕安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大厅43号窗口
联系方式:0564-3972085
2026年6月5日
标签:
关联信息
政府部门
皖公网安备 3415020200012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