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赵以甫农房不动产权证注销公告
发布日期:2026-06-03 15:15
信息来源:裕安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点击数:
情因该户登记的房屋已拆除,经村镇审批同意并经权利人现场申请,注销此产权证。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之规定,拟同意注销已办理在赵以甫(身份证号342 ************ 117)名下的房屋不动产权证。具体信息如下:土地坐落:裕安区单王乡福和村占房组,权利类型:农村房地一体,产权人为赵以甫,房屋发证面积47.34平米,土地发证面积47.34平米,证号为皖(2024)六安市裕安不动产权第0233742号。
特此公告,接受社会监督,公告期限为15个工作日。
六安市裕安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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皖公网安备 3415020200012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