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赵以甫农房不动产权证作废公告
发布日期:2026-06-03 14:56
信息来源:裕安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点击数:
因权利人保管不慎,将其不动产证丢失,应权利人申请,拟公告作废其已丢失的不动产权证。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相关规定,现对位于裕安区单王乡福和村占房组,权利人为赵以甫(身份证号为342 ************ 117),不动产证号为皖(2024)六安市裕安不动产权第0233742号,房屋发证面积47.34平米,土地发证面积47.34平米,用途为农房住宅的不动产权证公告作废。
六安市裕安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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皖公网安备 3415020200012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