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雷兴明农房不动产登记事项公示
发布日期:2026-06-01 09:53
信息来源:裕安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点击数:
现有不动产登记申请人曾广梅(身份证号:342************928)申请继承雷兴梅房屋不动产,经初步审定,我中心拟对该不动产办理因继承取得不动产权利的转移登记。现对拟登记的不动产登记事项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之日起90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中心。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予以登记。
被继承人:雷兴明(身份证号:342************915)
不动产坐落:裕安区青山乡芮草洼村张巷组
房屋用途:农村住宅
房屋建筑(证载)面积为:360.02平方米(继承产权100%),土地发证面积160.00平米,宗地超土地发证面积199.37平米
房屋不动产权证号分别为:皖(2023)六安市裕安不动产权第0056145号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六安市裕安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大厅43号窗口
联系方式:0564-3972085
2026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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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信息
政府部门
皖公网安备 3415020200012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