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陆秀伟房屋不动产权证作废公告

发布日期:2026-05-22 10:47 信息来源:裕安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点击数:

因权利人保管不慎,将其不动产证丢失,应权利人申请,拟公告作废其已丢失的不动产权证。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相关规定,现对位于六安高新区华电安置小区三期20幢1103室,权利人为陆秀伟(身份证号为342 ************ 431),不动产证号为皖(2025)六安市裕安不动产权第0000541号,房屋发证面积106.53平米,用途为住宅的不动产权证公告作废,并予补发新证。

六安市裕安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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