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邹家如房屋不动产权证作废公告

发布日期:2026-05-15 11:11 信息来源:裕安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点击数:

因权利人保管不慎,将其不动产证丢失,应权利人申请,拟公告作废已丢失的不动产权证。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相关规定,现对位于城南镇安康安置小区1、2期26幢503室,权利人为邹家如(身份证号为342************024),不动产证号为皖(2020)六安市市不动产权第9047769号,房屋发证面积86.67平米,用途为住宅的不动产权证公告作废,并予办理转移登记。

六安市裕安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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