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翁维俊农房不动产权证注销公告
发布日期:2026-05-15 09:01
信息来源:裕安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点击数:
情因该户登记的房屋已拆除,经村镇审批同意注销此产权证。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之规定,拟同意注销已办理在翁维俊(身份证号342************114)名下的房屋不动产权证。具体信息如下:土地坐落:裕安区韩摆渡镇王桥村后新安组,权利类型:农村房地一体,产权人为翁维俊,房屋发证面积132.28平米,批准发证面积160.00平米,宗地超批准面积178.24平米,证号为皖(2023)六安市裕安不动产权第0136158号。
特此公告,接受社会监督,公告期限为15个工作日。
六安市裕安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5月15日
标签:
关联信息
政府部门
皖公网安备 3415020200012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