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李东不动产权证作废公告

发布日期:2026-05-11 16:39 信息来源:裕安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点击数:

因权利人保管不慎,将其不动产证丢失,应权利人申请,拟公告作废已丢失的不动产权证。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相关规定,现对位于城南镇绿城花园5幢109、209号房,权利人为李东(身份证号为342************896),不动产证号为皖(2021)六安市市不动产权第9051896号,房屋发证面积112.78平米,用途为商住的不动产权证(在抵押状态)公告作废,并予补发新证。

六安市裕安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5月11日

标签:
关联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