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杨光兵房屋不动产登记事项公示
发布日期:2026-05-09 15:24
信息来源:裕安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点击数:
现有不动产登记申请人刘立芳(身份证号:342************542)申请继承杨光兵不动产,经初步审定,我中心拟对该不动产办理因继承取得不动产权利的转移登记。现对拟登记的不动产登记事项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之日起90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中心。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予以登记。
被继承人:杨光兵(身份证号:342************512)
不动产坐落:六安市裕安区固镇镇苏小店村庙西组
房屋用途:农村住宅
房屋建筑(证载)面积:179.79平方米(50%)
土地用途:农村宅基地
土地(证载)面积:147.91平方米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六安市裕安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大厅43号窗口
联系方式:0564-3972085
2026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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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部门
皖公网安备 3415020200012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