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夏先好不动产权证作废公告

发布日期:2026-05-06 15:45 信息来源:裕安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点击数:

因权利人保管不慎,将其不动产证丢失,应权利人申请,拟公告作废已丢失的不动产权证。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相关规定,现对位于城南镇皖西大市场38幢(B2-7)308室,权利人为夏先好(身份证号为342************033),不动产证号为皖(2018)六安市市不动产权第9017488号,房屋发证面积88.45平米,用途为住宅(原证记载用途为商住错误)的不动产权证(在抵押状态)公告作废,并予补发新证。

六安市裕安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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