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刘益峰的不动产他项证明作废公告
发布日期:2026-03-24 16:06
信息来源:裕安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点击数:
因权利人保管不慎将其办理的不动产他项证明丢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相关规定,拟对位于裕安区苏埠镇世纪星城35幢凯旋大道111号房,债务人为刘益峰(身份证号码:342************316),抵押权人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六安皖西路支行,证号为皖(2016)六安市市不动产证明第9300154号的不动产他项证明公告作废。作废后我中心将解除该户的抵押。
特此公告。
六安市裕安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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