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邓中飞的房屋不动产权证注销公告
发布日期:2026-03-05 09:01
信息来源:裕安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点击数:
邓中飞,男,身份证号为:342************275。因其名下位于裕安区顺河镇枣林村罗岗组的房屋已拆除,现其本人申请注销登记该房屋不动产权证,注销登记的不动产权证号为:皖(2023)六安市裕安不动产权第0080742号,建筑面积为133.16平方米,该宗地合法(批准)面积117.6平方米,实占面积117.6平方米,房屋用途为非成套住宅。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核实异议不成立,我中心将予以注销登记。
六安市裕安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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皖公网安备 3415020200012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