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鲍学霞农房不动产证注销公告
发布日期:2026-03-02 11:10
信息来源:裕安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点击数:
情因该户房屋登记错位,现利害关系人提出异议,我单位在乡村组配合下核实属实。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之规定,拟注销已办理在鲍学霞(身份证号342************944)名下的农房不动产证。具体信息如下:土地坐落:裕安区青山乡宋岗村鲍院组,权利类型:农房一体发证,产权人鲍学霞,房屋发证面积405.54平米,土地发证面积为160.00平米,土地超批准面积246.36平米,证号为皖(2023)六安市裕安不动产权第0058740号。同时对此证公告作废。
特此公告,接受社会监督,公告期限为15个工作日。
六安市裕安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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皖公网安备 3415020200012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