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张传林农房不动产证注销公告

发布日期:2026-03-02 11:04 信息来源:裕安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点击数:

情因该户房屋登记错位,现利害关系人提出异议,我单位在乡村组配合下核实属实。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之规定,拟注销已办理在张传林(身份证号342************67X)名下的农房不动产证。具体信息如下:土地坐落:裕安区青山乡宋岗村槽坊组,权利类型:农房一体发证,产权人张传林,房屋发证面积229.09平米,土地发证面积为160.00平米,土地超批准面积90.70平米,证号为皖(2023)六安市裕安不动产权第0054283号。同时对此证公告作废。

特此公告,接受社会监督,公告期限为15个工作日。

六安市裕安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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