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庞献军、杨寿琼不动产权证作废公告

发布日期:2026-02-26 14:37 信息来源:裕安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点击数:

因权利人保管不慎,将其不动产证丢失,应权利人申请,拟公告作废已丢失的不动产权证。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相关规定,现对位于裕安区城南镇“南洋现代城”21幢1602室,权利人为庞献军、杨寿琼共有(身份证号342 ************ 499、511 ************ 044),不动产证号为皖(2019)六安市市不动产权第9033087号,房屋发证面积为87.00平米,用途为住宅,现公告作废。并予补发新证。

六安市裕安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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